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粉尘危害防治
1、四十八) 转载及运输过程中采用喷雾降尘和密闭尘源除尘。(四十九) 露天煤矿作业要求湿式钻孔、破碎作业防尘、司机操作室防护、运输过程洒水等。
2、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第四条 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3、煤矿职业危害(以下简称煤矿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粉尘(如煤尘、岩尘、水泥尘),化学物质(如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以及物理因素(如噪声和高温)等潜在危害因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的策略。
4、监测工作包括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的检测周期有所不同。防尘设施和系统要求严格,如湿式作业、喷雾设施、通风净化等,以降低粉尘危害。噪声和高温管理同样重要,需定期监测并采取适当措施。此外,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处理标准,以及职业卫生服务的提供和监管。
5、特别重大事故则是指急性职业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人数超过30人的严重事故。为了强化对煤矿粉尘危害的防治,对于呼吸性粉尘浓度超出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至20倍,但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情况,将参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而当粉尘浓度超过20倍以上仍未采取措施时,将按较大事故的标准进行处理。
6、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执行。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定期对粉尘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矽肺病患者需定期复查,具体检查时间由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职业病范围与冶疗规定 职业病范围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执行。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什么
1、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管理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由于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很多,职业病的危害程度也不完全相同,所以,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中需要按照不同危害类别和职业病进行分类管理。合法权益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等。
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体现在多元化的管理机制上:方针:预防为主: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方面,预防措施被置于首位,通过早期干预和健康管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防治结合:即使职业病已经发生,也通过科学的治疗和康复手段减轻其影响。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主要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改变工艺、改进生产过程,确定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的易感者根据职业禁忌证避免有关人进入禁忌岗位。
6、依据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工作强调以预防为主,同时注重防治并举。这一方针意味着在工作环境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应当是首要任务,而一旦发生职业病,则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康复。具体而言,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的策略。
7、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三级预防策略以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着重于消除或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这包括改进工艺和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采石场的工人工作时间长了易患呼吸系统的哪种疾病?此病有什么症状?工人...
1、长期在采石场工作的工人易患的呼吸系统疾病是尘肺病。这种疾病的主要症状包括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和咯血。为了预防尘肺病[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工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 工艺改革和革新生产设备[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以消除粉尘危害。 采用湿式作业方法[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如湿式碾磨石英和耐火材料,以及矿山湿式凿岩和井下运输喷雾洒水。
2、尘肺病人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呼吸困难 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尘肺病的肺 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3、如果患者长期吸入颗粒样的粉尘,这些粉尘会在肺内潴留、沉积,进而引起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的病变,这就是尘肺,在[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我国尘肺的发病主要与工作环境有关,比如煤矿、采石场、玉器打磨店等高粉尘场所的工作人员。
4、呼吸困难是呼吸功能不全的一个重要症状。患者主观上感到空气不足,客观上表现为呼吸费力,严重时出现鼻翼扇动、紫绀、端坐呼吸,辅助呼吸肌参与呼吸活动,并可有呼吸频率、深度与节律的异常。目前多认为呼吸困难主要由于通气的需要量,超过呼吸器官的通气能力所引起。
5、进化原理是区分有生命和无生命物质的主要特徵。从生理学观点:生命定义为具有进食、代谢、排泄、呼吸、运动、生长、生殖和反应性等功能的系统。从新陈代谢角度:生命系统具有界面,与外界经常交换物质但不改变其自 身性质。从生物化学定义:生命系统包含储藏遗传信息的 核酸和调节代谢的蛋白。
6、人体:头发、神经、气管、胆经、肱股、呼吸器官、食道、肠道、左肩、淋巴系统、血管。疾病:胆疾、股肱之疾、中风、肠疾胀气、伤风、感冒、受凤、风湿、传染、坐骨神经痛、神经痛、神经炎、寒痹症、抽筋、胯股病、支气管炎、哮喘、左肩痛、淋巴疾病、优郁症、血管症。病情不稳定。
矿山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上采取哪些措施
1、采取各形式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相关信息,保证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知情权。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2、预防控制措施: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湿式凿岩,杜绝干打眼,是减少粉尘的重要手段。严格执行放炮操作规程,坚持使用水炮泥,控制装药量和炮眼密度,采用松动爆破,减少粉尘量。
3、卫生保健措施 (1)开展健康监护为[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了全面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早期发现职工的健康改变和职业禁忌,对健康受损害的职工要早期治疗,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予以妥善安排。这是职业卫生和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4、设立专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如责任制度、防治计划、告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涵盖[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了从预防到应急救援的各个环节。企业还需设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健康监护等任务。
5、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6、监测工作包括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的检测周期有所不同。防尘设施和系统要求严格,如湿式作业、喷雾设施、通风净化等,以降低粉尘危害。噪声和高温管理同样重要,需定期监测并采取适当措施。此外,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处理标准,以及职业卫生服务的提供和监管。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涵盖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基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必须保证职业病患者正当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制度中如有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则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要求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其次,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
法律分析: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
石英矿山职业病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的岗位应配备防护用具、医疗药械等。
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3 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员工培训等。4 定期检查和评估职业病防治工作[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的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措施。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 1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教育。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政府监管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设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整体规划和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资金投入: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保证防治工作的经济支持。对因资金不足导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承担责任。
在金矿山上得了尘肺病算不算职业病?
1、金矿上患尘肺,属于职业病。尘肺病本身就是职业病的一种。金矿上,因矿石粉碎,从业人员未进行有效呼吸防护,吸入粉尘,形成尘肺,属于职业病。对于金矿,多地有尘肺群发报道,为避免尘肺,请科学选择呼吸防护,原则如下:为预防尘肺,请佩戴经国标GB2626-2006标准认证的防尘口罩。
2、管。尘肺病属于职业病,在全国范围内的鉴定程序都是一样的。在工作岗位上得了尘肺病向当地劳动局保障部门报告,由当地劳动局保障部门负责安排就医、赔偿等事宜,所以得了尘肺病劳动局管。肺尘埃沉着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3、然而,根据县人社局的调查,该病例被认定为疑似职业病,但未被纳入《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值得注意的是,若患者同时患有肺结核,可依据政策使用免费药物进行治疗。然而,县疾控中心尚未收到关于尘肺病补助的正式文件或政策。
4、尘肺病属于职业病的一种,如果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为了认定职业病,郭顺林要先确认和台西煤矿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经过劳动仲裁与一审两场官司,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最终确认他与台西煤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郭顺林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尘肺三期。
5、尘肺病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尤其影响长期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矿工。吸入粉尘导致的肺部纤维化,使患者呼吸变得困难,生活质量大大降低。 矿工们为了生计,常常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中工作,如煤矿、金属冶炼和岩石开采等地方。这些工作环境虽然报酬相对较高,但长期吸入粉尘使得他们面临尘肺病的风险。
6、在空山干的时间越长得到病了就应该是职业病,一般都是干了,半年以上才能够认定。
矿山职业病如何防治
采取各形式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相关信息,保证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知情权。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矿山职业病防治措施:预防控制措施: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湿式凿岩,杜绝干打眼,是减少粉尘的重要手段。严格执行放炮操作规程,坚持使用水炮泥,控制装药量和炮眼密度,采用松动爆破,减少粉尘量。
有高温辐射热的工作场所要做好隔热及通风降温。一切通风设施事先应合理设计,并保持经常的维修保养。卫生保健措施 (1)开展健康监护为了全面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十九) 防尘洒水系统: 永久性水池容量至少200m3, 配备备用水池和水质过滤装置。(四十至四十三) 在掘进、炮采、采煤等环节, 采用湿式作业、喷雾降尘、净化风流等措施。(四十四至四十六) 采掘回风巷、煤仓、溜煤眼、运输走廊均需安装喷雾或除尘设施。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法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有哪些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安环科组织新工人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规程规定了在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对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措施和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求。这项规程专门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而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以及石油、天然气和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涉及多个方面,这些方面包括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施、风险管理、责任人与责任、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绩效考核。这些模块构成了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核心内容。首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基础。
在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的采选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不可避免。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能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降低企业治理成本,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对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手抱钻工岗位的危险因素及防犯措施
1、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煤矿存在[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粉尘。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体防护。在存在有害物质作业场所作业[strong]矿山职业病防护[/strong],一定要正确佩戴职 业危害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手套等。
2、用前检查电源线有无破损。若有,必须包缠好绝缘胶带,使用中切勿受水浸及乱拖乱踏,也不能触及热源和腐蚀性介质。对于金属外壳的手电钻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使用前要确认手电钻开关处于关断状态,防止插头插入电源插座时手电钻突然转动。
3、风险因素识别。 对识别出的进行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 落实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后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反复进行直至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范围内。 如仍有不可接受的风险应公开,根据评估的级别可部分停用或全面停工。
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检查工作面空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临时 支护、永久支护是否合格。如空帮空顶,支架歪扭,工作面留伞檐等。(2)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的顶帮稳定情况。(3)检查煤电钻及其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叶等是否完好,开关、插销是否完好,煤电钻综合保护是否正常。
什么是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家、省、市、县四级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特别是地市和县区级支撑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职业健康 技术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强化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监管执法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直接有效手段。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用人单位建立明确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确保各相关岗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明确的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应明确各相关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人,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人员。
职业病防治方针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个方针强调在职业病的管理和控制中,首要任务是预防,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同时,它也包含了治理环节,即在发现和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干预和治疗。方针明确了一个多元化的责任体系。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首先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预防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目的是通过积极的预防措施来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核心策略,构建了一个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首先,用人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管,行业自律,职工的参与和公众的监督,实行全面的分类管理和综合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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