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什么的职业...
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不是所有岗位都需要离职体检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ABC)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臭氧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臭氧的岗位应当接受职业健康查体,查体项目参照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的刺激性气体来执行。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劳动者一般几年体检一次
1、法律分析: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人员一律要在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必须定期体检,时间为一年体检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劳动者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 在岗期间,这些劳动者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这一要求,并为劳动者提供书面检查结果。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过上岗前体检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同时,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作业。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检查间隔年限,应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分为四级管理 I级危害毒物每年检查一次;Ⅱ级危害毒物每二年检查一次;Ⅲ和Ⅳ级危害毒物每三年检查一次。体检中查出的观察(吸收)对象,每半年复查一次。
4、接触其它毒物的职工为1-4年一次,其中作业环境监测结果经常超过卫生标准的(连续3次以上)缩短为1-2年一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为1-3年一次,其中接触矽尘者为每年一次。噪声作业岗位的职工为1-4年一次,其中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卫生标准的为12年一次。
5、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6、应尽量避免在高温季节进行装修作业,缩短连续工作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特别是接触含苯材料或放射性高的石材作业的人员应定期做血分析化验和拍摄X线胸片。发生意外或挥发性毒物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离开现场,脱去污染衣物,并及时到医院治疗。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
1、法律分析[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给予岗位津贴。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已经进入工资。法律依据[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2、根据2002年5月1日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十号中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的规定,只要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的,企业就应该给予岗位津贴。
3、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经过相应的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的,才能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属于政策性补贴。案例:煤矿工人郭顺林因为职业患上尘肺病。“煤矿关闭了,申请工伤先行支付也被拒绝,官司虽然赢了,可[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我们的赔偿金至今拿不到。
5、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法律分析:给予岗位津贴。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已经进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尘毒、射线等有害因素的监测,并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有责任遵守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规定,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接受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动合同法 》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ABC)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病待遇包括: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业病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整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谁的职责_百...
1、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责任与义务. (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具体有哪些?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 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何界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界定如下: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非所有工作相关的疾病都可以称为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在《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与职业活动有明确关联[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并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疾病。
2、第一:国家没有标准的界定。第二:为了企业的安全起见和为了员工的健康,最好是做健康检查。第三:[strong]对接触职业病[/strong]我们公司这类情况很多,我们全部都给员工做了体检的,体检报告是法定的证据,对企业是有帮助的。
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界定如下: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4、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关于职业病危害岗位现无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定义何为职业病。
5、也就是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都要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这些法律规范都提到了同一个概念“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那么哪些劳动者属于接触危害作业,“接触”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呢?这些都需要我们准确的把握,减少执法检查的主观性,确保执法检查的权威性。
6、有毒有害岗位是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有关有毒有害工种的规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1、法律分析:给予岗位津贴。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已经进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2、法律分析: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人员一律要在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必须定期体检,时间为一年体检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尘毒、射线等有害因素的监测,并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有责任遵守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规定,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接受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
4、法律分析: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5、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不是所有岗位都需要离职体检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有哪些规定?
【答案】:(一)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2年1次。(二)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年1次。(三)经诊断的观察对象和尘肺患者,每年1次。(四)接触噪声、高温、毒物、放射线的在岗人员,每年1次。
在岗期间,这些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且体检周期被严格规定为一年一次。这一规定旨在通过定期的医学监测,及时发现员工可能存在的职业病隐患。早期发现不仅有助于员工及时接受适当的治疗,还能有效避免职业病进一步发展,从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法律分析: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人员一律要在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必须定期体检,时间为一年体检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⒉噪声:健康检查周期1年;⒊高温:健康检查周期1年,且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⒈ 对于接触汽油的劳动者,其健康检查周期为每年一次,以监测潜在的健康风险。⒉ 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同样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以确保听力等感官功能未受损害。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
法律分析:给予岗位津贴。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已经进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尘毒、射线等有害因素的监测,并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有责任遵守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规定,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接受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
法律分析: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社会和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 雇主应该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呼吸器、防护服、耳塞等,以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界定如下: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非所有工作相关的疾病都可以称为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在《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与职业活动有明确关联,并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疾病。
职业禁忌症有哪些赔偿
而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如果确实有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史的情况,并且要求做职业病诊断,原则上单位也是应予以配合的。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禁忌症可能导致劳动者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并且要将检查结果明确告知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被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医疗费用:单位应该承担因听力职业禁忌症导致的诊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工资损失:如果听力职业禁忌症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工作,单位应该按照相应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损失。、3伤残赔偿:如果听力职业禁忌症导致员工伤残,单位应该按照伤残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法律分析:职业禁忌症可以得到赔偿。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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