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解读《山东省“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全部安全受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保持在每万枚1起以下,有效保障了全省核与辐射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我省作为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大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十四五”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底线,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推进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编制本《规划》。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合理设置“十四五”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系统谋划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编制完成《规划》。《规划》编制经历了前期准备、规划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期间,多次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咨询会,并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提供指导。近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审议通过,《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4章13节,分为工作现状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
(一)工作现状与形势。梳理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研判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以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为重点,着力加强风险防范、安全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社会共治等五大能力建设,健全核与辐射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监管,推动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美丽山东、平安山东建设提供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思维,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纵深防御;坚持依法治核,严格监管;坚持文化引领,共治共享。
主要目标。聚焦2035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的1个总体目标,明确了主要目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受控,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完整率、准确率始终保持100%,实现全省所有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完善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等。
(三)重点任务。围绕核与辐射风险防范、安全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社会共治5大能力建设,确定了一加强三提升一增强“131工程”重要举措,计划实施全省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省海洋辐射安全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0项重点项目。一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强化放射源利用活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源)管理,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及放射性污染防治。二是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优化辐射环评审批服务,强化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推进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对所有放射源实时在线监管。三是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电厂周围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完善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四是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修订完善“省-市-县-单位”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仪器配备,提升各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五是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社会共治,深化核安全核安全文化培育,加强辐射监管、监测、从业人员等人才队伍分级分类培养,搭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桥梁,加强核与辐射科技支撑。
(四)保障措施。从健全推进机制、完善配套保障、加强评估考核3个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三、主要特点
《规划》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首次制定核与辐射专项规划。“十二五”“十三五”时期,我省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作为重点任务列入了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未单独印发实施核与辐射领域专项规划。本《规划》是我省首次制定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对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坚持系统思维、安全第一的原则,系统研判我省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统筹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和安全,兼顾放射性污染防范和治理,做好事故预防和预警,切实把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三是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围绕核与辐射风险防范、安全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社会共治5大能力建设,确定实施一加强三提升一增强“131工程”重要举措,坚持海陆统筹,提升能力建设弥补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短板。四是注重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将隐患排查和实时监管相结合,深入实施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全省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将分级监管和联防联控相结合,加强省、市、县、单位分级分层次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深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大环保”格局,持续推进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来源:辐射处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