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行为不可有!一地通报5起职业健康违法典型案例
为强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全面营造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5月27日通报了5起职业健康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1.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的作业案
2021年8月30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平湖市某洁具厂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现场查见有噪声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徐某某从事接触噪声禁忌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平湖市某洁具厂作出罚款1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2022年2月7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平湖市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进行放射卫生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放射医生牛某某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参加放射工作人员(岗前)防护知识培训从事X射线拍片工作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七十五条第七项等的规定,对平湖市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2000元的行政处罚。
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2021年11月22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平湖某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平湖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未设置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案
2021年9月9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平湖市某涂饰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工作场所中存在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未查见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平湖某涂饰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案
2022年4月25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嘉兴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见该公司未对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劳动者采取相应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嘉兴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平湖健康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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