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健康权益能否经得起高温“烤验”
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
据中国天气网消息,从6月15日开始,高温强势来袭。河北南部、河南、山东、湖北北部、苏皖北部以及内蒙古西部、宁夏、甘肃西部等地有持续性高温天气,最高气温可达35℃~38℃,局部可达40℃左右。这对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非常严峻的“烤验”。
高温对劳动者的危害很大,甚至能导致高温致死的悲剧。但是,根据往年的经验,用人单位在高温劳动保护问题上往往存在两个误区:其一,用人单位发了高温补贴,就觉得自己做到位了;其二,如果当地没有发生严重的劳动者中暑事件,职能部门就不会重视,用人单位当然也不重视高温下劳动者的休息权。
很显然,发了高温补贴,不等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高温补贴应该足额发放,但这仅仅是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一部分。劳动者最关键的权益,应该是健康权。事实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下的劳动时间有过规定,比如最高气温在37℃-40℃时,室外露天工作不得超过6个小时;最高气温超过40℃,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等等。
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似乎没有新意。然而,当全社会对这个话题麻木的时候,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无视法规,除非有悲剧发生。用人单位应自觉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即便劳动者自己想抢时间,赶工期,多挣钱,用人单位也要把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摆在第一位,合理安排劳动时间。
全国总工会发布的这个通知,意在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做好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除了全国总工会之外,劳动保障部门也应当履行监管之责,答好“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份试卷。现在,虽然才刚到六月中旬,部分地区已经“高烧”不退,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能否经得起高温“烤验”?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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