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
职业健康是广大劳动者全生命周期健康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经过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通过市卫生健康局合法性审查和党组会议审议,经市政府同意,形成了《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目标已全面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体系更加健全,职业病监测能力显著提高,职业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约2万多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0%,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部分行业职业病存量尚未得到完全化解;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务不匹配;新旧职业病危害叠加,对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因此,科学地编制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是有效指导我市开展“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根本要求,对助力我市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和程序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条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山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职业病防治特点和工作实际,参考国家、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提出的相关内容、指标牵头组织编制了《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程序。
市卫生健康局收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后,迅速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发出了《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以及《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修订了《中山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5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过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后定稿,确保了规划内容合法、体系健全。
三、《规划》基本框架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和健康中山建设。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三)《规划》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对照《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设置了10个指标,其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机构的指标要求高于省规划要求。
四、《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为完成规划目标,全市“十四五”时期提出了八项职业病防治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四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五是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八是强化职业健康科技支撑保障。
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听力保护行动、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4个专栏,专栏主要是细化了主要任务的具体行动内容和行动目标。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共治合力。明确各级政府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防治规划。各地要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是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协同局面。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和协同实施。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顺利实施。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由市卫生健康局适时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全市指导督促。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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