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第十一期“卫生健康法治论坛”。
论坛现场
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地方性法规,旨在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及政府的监督工作,更好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正确实施。2月22日上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第十一期“卫生健康法治论坛”,专题组织学习交流《规定》,委二级巡视员谭德明主讲,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主持,委法规处、职业健康处、综合监督处全体人员,委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省中医药局相关负责人,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省职业病防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委二级巡视员谭德明主讲
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主持
论坛针对《规定》开展深入解读,围绕《规定》出台背景、基本框架与内容、推动实施三大方面讲述翔实内容,要求参会人员统一思想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谭德明围绕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制度规则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省政府规章实施,以及国内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等方面,阐明了《规定》出台的紧迫性、必要性、重要性。
《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职业病防治管理职责等八个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责,卫生健康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对无责任主体职业病患者基本医疗救治救助保障职责等。明确用人单位、政府及监管部门、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法制化建设。
推动《规定》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势在必行、任重道远。为压实相关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规定》明确的各项法律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来;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省新时代职业病防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压实监管执法责任,通过法治促进全省广大用人单位全面履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论坛,提升了参会人员职业病防治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进一步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协调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培训了队伍,有利于更好推动健康湖南建设,更好守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通讯员:刘亮婷、文娜)
来源:湖南省卫健委,由职业病网整理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