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了糖尿病和高血压的慢性病本工作单位有权不让上班吗?
单位没有任何权力不让患病职工上班。但是[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糖尿病和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它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单位没有赔付的义务。
然而,对于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制度并不承担报销责任,职工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医疗费用或通过个人医保账户支付。因此,对于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如遇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如糖尿病,其相关的医疗费用应当通过个人医保渠道解决。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不能投保安稳e生。癌症医疗险(报销型)癌症医疗险的特点是只保障癌症,健康告知宽松,糖尿病人群可以投保。防癌医疗险性价比很高,30岁男性每年保费200块左右,就能获得200万的癌症治疗保障,0免赔。
慢性病的种类有很多,目前纳入健康管理的慢性病有高血压,糖尿病,老年病,以及精神疾病等。如确定有这类疾病,可以找经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盖章即可。
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空腹血糖损害与糖耐量减低可看做从正常到糖尿病的一个过渡阶段,但如果治疗得当,可以逆转为正常。如果治疗不得当,则发展为糖尿病。血糖升高是糖尿病吗血糖升高不一定是糖尿病,内分泌科医生解释,偶尔一次的血糖高并不能够说明患有糖尿病。糖尿病必须是经常持续血糖升高。
进厂体检合格,在上班期间体检有高血压如果被辞退怎么赔偿
1、高血压并非职业病,不予赔偿。按辞退原适用法律是否给予补偿。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超过150,那么就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单位为了避免在生产中岀现意外份亡事故,会将你辞退的,你可以根据劳动法要求单位给你适当的赔偿费。
4、老具体情况定,如果血压高与工作有关系的话,可以要求补偿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5、然而,如果体检不合格只是因为一些小问题,如轻度近视或轻微的高血压,而这些问题并不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那么公司通常不会以此为由辞退员工。综上所述,体检不合格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辞退员工。在决定是否辞退员工时,公司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以及体检结果的具体性质。
6、其他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这些疾病虽然不影响员工的安全,但也会降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因此也可能会被公司辞退。综上所述,如果职工是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则肝、肺部、皮肤等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会被公司辞退。
帮公司开车说我血压高能不能赔钱
1、不能。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高血压是一种心血管综合征[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高血压的主要特征是体循环动脉压升高。
2、如果驾驶员在执行公司任务时发生事故[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通常情况下,驾驶员本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按照中国的法律,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承担责任。然而,如果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者极度疏忽造成的,驾驶员可能需要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赔钱。根据查询2022年北京惠普健康宝赔款规则显示,将高血压III级纳入特定既往症范畴,也就是说,诊断为高血压III级的患者仍然可参保“北京普惠健康保”,并可获得相应标准的赔付。
5、不同的心脑血管疾病症状,如早搏、隔缺损和高血压等,其核保结果和保险公司的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早搏患者可能因病情差异而面临不同的核保结果,而隔缺损患者则可能需满足无复发且无并发症的条件才能投保。高血压作为一种常见的慢性疾病,其患病率和发病率均较高,患者投保时可能会遭遇拒保。
6、身体必须健康,如果身体不够健康,或者曾经住院过,需要在保单的健康调查栏上进行说明,否则如果属于投保前就有疾病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可以少赔、免赔甚至完全不赔钱。50岁以上的人投保大病保险基本都需要体检,因此投保需要趁早。
7、这虽然是在上班时间突发的高血压脑出血,但并不是老板造成的,所以这个应该不能让老板来赔钱。
高血是职业病吗
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属于职业多发病,因为好多高血压人群发病跟从事的职业有很大的关系,如长期从事高强度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者以及紧张作业的司机、售票员、会计、机械员、统计人员、报务员等,高血压患病率可以比一般人群有所上升。
不算的。高血压属于一种疾病,不属于职业病,不属于工伤,如果高血压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48小时内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情况可以视同工伤。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高血压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高血压是指以体循环动脉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为主要特征(收缩压≥140毫米汞柱,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由以下因素引起:遗传因素 大约60%的半数高血压患者有家族史。
高血压确实是与某些职业有关,如汽车司机、高空职业等,但不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国家有标准,没有高血压,因为高血压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定为职业病.国家有一个法定的职业病目录,只有在目录范围内的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需要承受巨大压力导致高血压,可以视作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均属于工伤范畴。
压力或其他环境因素可能导致胃部不适、消化不良或胃溃疡。 高血压:高压力、久坐不动的工作环境和不良饮食习惯可能导致高血压。 听力损失: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或使用高音量耳机可能导致听力损失。 精神健康问题:长时间处于高压环境、缺乏社交互动和生活平衡可能导致焦虑、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病具体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您好[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的规定[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
关于法定职业病,下面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员工高血压与公司有关吗
1、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2、如果劳动者是在加班期间患高血压病的,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吗,是算工伤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3、上班期间由于高血压而导致脑溢血,用人单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职工只是正常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属于员工的自身原因,正常按照职工治疗保险报销即可,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的话公司需要承担资料保险报销的那一部分。
4、劳动者中午在家中休息时因高血压中风瘫痪的,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5、并且是摔倒,可能受伤,但并未发生48小时抢救无效的情况,也不符视为工伤的规定。所以综合以上,所述情况用工单位不负有相关责任,只存在对于员工关怀慰问的义务。除非能确凿证明由于单位与造成高血压发病有直接关职的事项,比如严重超时加班等等,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6、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而晕倒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疾病,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
患高血压算不算工伤职业病
1、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2、高血压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高血压是指以体循环动脉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为主要特征(收缩压≥140毫米汞柱,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由以下因素引起:遗传因素 大约60%的半数高血压患者有家族史。
3、法律分析:属于劳动关系,没问题,一定是工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发生伤害,劳动者没有故意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故意自残或制造伤害的不能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公司 员工有高血压在工作中犯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
4、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需要承受巨大压力导致高血压,可以视作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均属于工伤范畴。
5、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高血压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邮政投递员职业病有哪些,高血压是否算职业病
1、高血压确实是与某些职业有关,如汽车司机、高空职业等,但不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国家有标准,没有高血压,因为高血压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的,故不能定为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高血压是职业病吗?
1、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属于职业多发病,因为好多高血压人群发病跟从事的职业有很大的关系,如长期从事高强度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者以及紧张作业的司机、售票员、会计、机械员、统计人员、报务员等,高血压患病率可以比一般人群有所上升。
2、高血压属于一种疾病,不属于职业病,不属于工伤,如果高血压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48小时内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情况可以视同工伤。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3、■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高血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4、高血压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高血压是指以体循环动脉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为主要特征(收缩压≥140毫米汞柱,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由以下因素引起:遗传因素 大约60%的半数高血压患者有家族史。
5、高血压确实是与某些职业有关,如汽车司机、高空职业等,但不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国家有标准,没有高血压,因为高血压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定为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高血压确实是与某些职业有关,如汽车司机、高空职业等,但不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国家有标准,没有高血压,因为高血压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定为职业病.国家有一个法定的职业病目录,只有在目录范围内的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长期夜班熬夜患高血压算职业病吗
不算,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才属于工伤。
不算的,可以口服一些降压药物进行治疗,最好到心内科,根据你的血压的情况来调整降压药物的剂量,然后口服相关软化血管的轻利平,平时要平稳血压,心率,血脂,做好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
接触噪声造成的职业病主要是噪声聋。高血压不属于噪声作业的职业病。
高血压患者不建议也不支持上夜班。夜班的特殊性在于“昼伏夜出”,这种生活方式与人体的生理活动规律是相违背的。一般的健康人士长期上夜班的话,都多少会对身体造成一定伤害,遑论高血压患者。高血压患者更加需要充足的睡眠以保证充分的休息。所以,患有高血压建议不要上夜班。
高血压的患者偶尔上夜班可以,但是要避免长期的反复上夜班。因为反复上夜班就意味着患者要经常熬夜,熬夜容易引起患者睡眠不足,患者的生活节律受到破坏,导致休息的时间紊乱,很容易引起交感神经的兴奋性升高,体内儿茶酚胺等激素分泌增多,从而引起血压的波动,血压得不到很好的控制。
胃肠功能减弱正常情况下,人体所有组织器官白天工作,晚上需要休息。但是长期上夜班的人作息时间相反,一日三餐时间不规律,可能经常会耽误,对不好,容易引起肠胃问题。因此,有必要调整或适应生活节奏。引起高血压高血压是一种生活方式疾病,频繁的夜班和熬夜也会增加患高血压的风险。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怎么分级?
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
2、法律分析[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职业病[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高血压属于职业病吗[/strong]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4、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各种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这些有害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当这些有害因素长时间作用于人体,超出一定限度,就会导致人体出现职业病。职业病不仅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影响其劳动能力,甚至威胁生命。
5、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爆震聋等。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导致的疾病或健康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 眼部疾病: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文件或书籍可能导致眼睛疲劳、干涩、近视或散光等问题。 颈肩腰背痛: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重复性动作或不正确的坐姿可能导致颈肩腰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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