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1、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肿瘤:包含皮肤癌、间皮瘤等10种。-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心血管疾病等14种。此《分类和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正式废止。
3、根据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的种类已调整至132种,其中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了18种疾病。这些疾病仍然被划分为10个类别。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3种。 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
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职业病目录分为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分类如下:《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分为几大类共多少种
1、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2、法律分析:一般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职业病指的是法定职业病。 [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我国现有的职业病分为9大类99种[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9大类是: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3、法律分析:正确,根据规定我国目前的职业病分为十大类,一共132种。
4、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10大类132种;原来的10大类115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已经作废五年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5、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6、职业病总计分为132种,涵盖十大类别。这些类别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7、第四大类至第八大类分别涉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如中暑、高原病,以及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肿瘤。第九大类是职业性传染病,包括炭疽等。第十大类为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和特定行业特有的病症。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的识别和防治措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规定是怎么样的
- 职业性眼病[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病[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的规定[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卫生基本概念。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①粉尘(52种);②化学因素(375种);③物理因素(15种);④放射性因素(8种);⑤生物因素(6种);⑥其他因素(3种)。
指导意见:生产工艺过程zd中产生的危害因素:1化学因素:粉尘、铅、三氯乙烯、苯、正己烷等2物理因素:噪声、异常气象条件、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职业危害因素是造成职业病的原因。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修订,将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分为6类:粉尘:包括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
法律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法律主观: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法律主观: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职业病目录几大类
1、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
3、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4、《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5、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6、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首先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与工作相关的肺部疾病。其次是职业性皮肤病,例如接触性皮炎和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种)
1、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职业病总计分为132种,涵盖十大类别。这些类别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3、其中:尘肺13种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4、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5、【答案】:D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
6、法律分析:正确,根据规定我国目前的职业病分为十大类,一共132种。
在职业病目录中什么被列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噪声职业性听力损害[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振动病;职业性高原病;减压病;电离辐射病;热射病;激光辐射损害;紫外线辐射损害;红外线辐射损害;微波病。
2、航空病则是因为在高空飞行环境中[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由于气压变化导致人体血液循环和气体溶解度变化,从而引发的一系列疾病。最后,手臂振动病也是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之一,它主要发生在操作振动工具和设备的工人身上,长时间的振动作用可能导致手臂神经和血管受损,进而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
3、[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我国规定的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3种。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8种。 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3种。
5、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所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职业中暑,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职工中暑应视为工伤。
6、法律分析:职业性中暑算工伤。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strong]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strong]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职业病疾病目录
1、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2、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首先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与工作相关的肺部疾病。其次是职业性皮肤病,例如接触性皮炎和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分类如下:《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6、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类别仍为10类。
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
1、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3、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4、《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5、职业病目录分为十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计132种。
职业病目录规定,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231种。
职业病目录规定,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231种。正确。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并职业性放射性疾并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并职业性传染并职业性皮肤并职业性眼并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并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
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0大类共132种疾病。与此相对,之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包含10大类115种疾病,但该目录已于五年前被废除。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
-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肿瘤:包含皮肤癌、间皮瘤等10种。-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心血管疾病等14种。此《分类和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正式废止。
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有几大类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法律主观:职业病包括十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 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①尘肺13种;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③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⑦职业性眼病3种;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
法律主观: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
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法律主观:职业病种类 10类115种: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规定?
1、法律分析:目前规定的是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5、-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职业性肿瘤:包含皮肤癌、间皮瘤等10种。-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心血管疾病等14种。
6、也就是说,引起职业病的因素包括了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物质方面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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