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 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的重要环节。具体要点如下: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答案】: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
1、《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十七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简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1、控制效果评价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生产试运行期间进行;而现状评价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至少3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每一年进行一次。联系是两者都是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及对人体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2、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3、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4、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5、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是针对新建项目而言的,现状评价是针对建成后项目实际生产经营而定的。 大海晚风10 | 发布于2012-11-30 举报| 评论 10 0 在所做的项目竣工验收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2、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没有提到要“能否为一个评价机构”的问题,可以由一个也可以由两个机构: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主要包括收集材料、制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工程分析、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收集资料 应全面收集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等),还应熟悉、严格掌握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答案】:A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法主要有
主要包括收集材料、制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工程分析、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收集资料 应全面收集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等),还应熟悉、严格掌握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天津刘建一刘建一先生:关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浓度或强度)、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健康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价。
一般或较重危害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组织评审和验收。严重危害项目:需邀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和验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整改与完善: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报告和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主要标准有粉尘测量有关技术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l912007一GBZl92 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1至GBZ/T160.81)等。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1、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的意义重大。首先,它确保了法律的遵守,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时必须考虑到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其次,通过专业的建议,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确保职业病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项目安全与健康 在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依据严格的标准,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展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3、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在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生产负荷的80%才能验收,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主要依据。
5、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7、一般或较重危害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组织评审和验收。严重危害项目:需邀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和验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整改与完善: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报告和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多久做一次,政府部门说3年做一次,有哪条法规依...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对于安全现状评价所依据的法规,答案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修订,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属于安全生产条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根据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相关条款外,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内容: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包含建设项目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与运行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预期分析以及补充措施建议等。
控制效果评价在职业病防护中至关重要,它确保[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了建设项目[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的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通过专业评估,可以在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有什么区别?
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预评价是在设计厂房时就要做的,相当于理论派。效果控制评价是在工厂投产11个月之后做的,主要是看预评价中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并针对现行状况提出新的整改意见,相当于理论结合实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控制效果评价则更侧重于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情况。根据工程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现场监测包括测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对接触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并评估控制效果。
预评价是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与评估,设计则是提出符合法规要求的防护设施方案。控制效果评价则是评估设施运行效果及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情况。这些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相关报告和设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交验收方案,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 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全称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是指针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由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有什么不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 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什么是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重要环节。依据《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评价范围涵盖建设项目从实际建设到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评价还需涵盖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项目安全与健康 在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依据严格的标准,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展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则是在工程竣工后,基于工程概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实际建设与运行情况展开。包括现场监测,即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进行测定;以及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具体的职业危害因素确定相应的健康检查项目。评价内容涉及选址、总平面布置、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什么进行...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氯碱企业生产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价
氯和碱都被认为是职业危害物质,而生产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他中间产物,它们同样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具体而言,这些物质可能对工人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来降低这些危害。
一般不会造成职业病,但是pvc制品加工,有些助剂是有害的物质,如铅、镉、钡稳定剂等。只要做好防护工作,就不会有问题[strong]职业病控制评价[/strong];需要做的工作是,使用膏状稳定剂,就不会有粉尘发扬。穿戴好工作服,及手套、口罩。认真洗手,有条件的话班后洗澡。车间保持好通风。
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修复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发生事故;一方面对现场注水容器、管道和凝固点较高的液体储存设施等增加放净管,伴热等防范措施,现正进行第二次排查,确保“四个禁止冻坏”,即禁止冻坏一个人、一台设备、一根管线、一台车辆。
通过本月及上几个月考评抽查的结果及现场交流情况分析,员工能熟练掌握的操作技能、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但在安全意识及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这些方面还比较薄弱,有待提高。
通过“审计”使领导发现了生产工艺中存在着许多降耗、节能、减少污染,降低生产成本的机会,增强了开展清洁生产信心,同时培养了“审计”师资队伍和积累了经验,为企业持续清洁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施清洁生产效果 其效果包括两方面,即通过清洁生产审计产生的替代方案及实施替代方案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