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侵权哪个赔偿多
大多数人身伤害赔偿则是一次性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事件同时构成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或侵权责任),工伤待遇总体上会高于侵权伤害待遇。但是,如果侵权责任赔付已经足够,工伤保险将仅承担补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样,不能分辨那种赔偿更高。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而可以获得的赔偿。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 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高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
如果按照工伤计算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工伤程序进行;如果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诉讼解决。 关于是否存在过错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都会涉及过错责任分担,按照侵权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
员工在遭遇公司外部人员侵害致伤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并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向加害人提出索赔。无论是公司还是侵权者均须依据法律规定各负其责,不得因任何原因减损或减少对方应承担的赔付责任。
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劳动法律范畴。关于5-10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后续治疗费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来承担没有任何异议。
职业病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人享有补偿权益。工伤患者应被确定为因工受伤,他们有权接受工伤医疗,包括医疗费、康复费等。值得注意的是,住院期间工伤治疗的伙食补贴,以及到本地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同样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
法律分析:实际中,一旦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职业病患者有权申请赔偿。首先,应向当地劳动部门的专业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需进一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患者可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偿。如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则患者有权向单位请求赔偿。解决赔偿问题有三种途径:协商和解、仲裁与诉讼。
对于这些职业病,员工是否能够要求赔偿,则取决于具体的工作环境和当地的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健康问题是由工作造成的,且雇主未能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那么员工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例如,如果一位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五年,那么他有权要求公司支付1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这不仅包括了因职业病所导致的工伤赔偿,还涵盖了单纯因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而应得的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另外,按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还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界定工伤事故的三个条件
1、工作时间和场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于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遭受的伤害,比如操作机器设备时受伤,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也算工伤,如上班前在车间调试设备时受伤。
2、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其次,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3、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还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4、- 患职业病。- 在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下落不明。-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些情形的界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5、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至少需要考虑以下要素: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责任要素,劳动者是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双重赔偿机制:工伤与侵权的赔偿
员工在遭遇公司外部人员侵害致伤后[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若被认定为工伤[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并就其遭受[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的人身损害向加害人提出索赔。无论是公司还是侵权者均须依据法律规定各负其责,不得因任何原因减损或减少对方应承担的赔付责任。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通常能够获得双重赔偿。伤者有权向侵权方索偿,同时享有工伤保险赔偿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若[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他人因事故受伤,侵权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及康复所需合理费用,以及因工作损失的收入。
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问题上,受害者既可寻求对第三方人身伤害进行侵权赔偿,同时还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尽管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范畴,但两者并无冲突,受害者有权依据不同法律关系获取双重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伤害者,有可能得到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的双重保障。他们有权获得包括医疗、护理、交通、饮食等在内的必要开支及因误工所致收入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分析: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工伤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件中,受害员工不仅能从第三方追索人身伤害的侵权赔偿,还可依法依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这两项赔偿源于两个独立且并行不悖的法律关系,员工有权同时享有。
患上职业病,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是的,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此举旨在提供心理上的安慰。当工伤保险赔付完成后,若受害人员的精神遭到了重大冲击并需要额外的心灵慰藉,理应获得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工伤工人除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外,同样有权通过民商事法律路径向雇主寻求工伤赔偿。
2、工伤精神赔偿一般不能主张,具体来说:法律性质不同: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针对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所给予的赔偿。这两者的法律性质和功能是不同的哦。
3、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的。 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公民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在普通的人身损失中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在工伤伤残赔偿中,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这个项目呢?根据工伤险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该按照工伤的范围处理,用人单位要以工伤险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由于工伤险中没有精神损失赔偿条款,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这部分的费用。
5、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员工在确认患有职业病之后,其实都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依法享受社会工伤保险。但是,有些职业病是因为公司本身提供的环境或是规章等缺乏合理性,导致员工患上可能一辈子都不得痊愈的病,那么这个时候员工其实还可以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6、法律分析:事实上,职业病的发生,一定是用人单位疏于防护所致,倘使防治得力,措施到位,一般是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因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所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
职业病双重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四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员工在遭遇公司外部人员侵害致伤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并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向加害人提出索赔。无论是公司还是侵权者均须依据法律规定各负其责,不得因任何原因减损或减少对方应承担的赔付责任。
若伤残,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与残疾赔偿金;若不幸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侵权方应赔偿治疗及康复所需合理费用,收入损失,以及伤残与死亡的额外赔偿。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丧葬费用无法进行双重赔偿。根据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如职工因工受伤或患有职业病并被确认为工伤的,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所在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将由企业承担。
双重赔偿的标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工伤就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受害人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同时并不能免除侵权的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有关法律对于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出现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事损害赔偿责任,对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分析:关于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同一损失项目可否重复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如果侵权责任赔付已经足够,工伤保险将仅承担补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例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所有的赔偿标准以及伤残等级的确定都是根据这两个条例以及法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需要立即去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等等。
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的法律是:《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对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各项赔偿费用的认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本条例上的相关内容对工伤事故的赔偿情况进行处理,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
修改后的法律增加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的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法律规定,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以上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属于归因性诊断,通常情况下,职业病病人通过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已经表明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事实与职业活动的关系,其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事实已经被确定.而且经过劳动部门伤残鉴定,有的甚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精神和身体遭受到非常严重的摧残,具备损害事实发生的要件。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你当地民政局应该是法盲或渎职[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了,因为按照职业病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可看: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中的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
双倍赔偿金的六个条件 若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从事了职业病危害相关工作。 当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导致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正处于规定的医疗期。 对于女性劳动者,在其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双倍赔偿金的适用条件如下: 劳动者在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环境中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在疑似职业病诊断及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内确诊为职业病或因公负伤,且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劳动者提起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触发双倍赔偿金的一个条件。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这可能包括工资未按时支付、工作环境恶劣、超时工作等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以上规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请注意,以上回答是基于对法律的理解,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
公司的违法行为 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最后一个条件是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解雇,公司必须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个税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个税的计算是基于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进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时,有权获得双倍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报工伤是有时间限制[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的[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有报工伤的时间限制。具体来说,公司应当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0天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倘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员工自己有权在工伤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鉴定申请。这项规定依据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申请的,可以职工自己或者是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是有时间规定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按照[strong]职业病与侵权构成要件[/strong]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目的是确保受伤员工能够及时得到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申报工伤的后果 如果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将给受伤员工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认定工伤的主要前提,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认定工伤的情形,详见工伤保险条例。一般要求企业1个月内向工伤部门申报(部分地区要求事故发生1-3天内,向工伤部门快报资料);员工申报的法定有效期限是事故发生1年内。
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吗
可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劳动者通常有权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工作人员提供因工作岗位上的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或死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康复费用等一定的经济补偿。
《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得到。若劳动者因非雇主以外的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有权要求第三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若第三方侵权与工伤认定条件相符,受害者在获得第三方赔偿后,还能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补偿工伤保险待遇。
在劳动者遭遇由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情况下,无论其所在单位是否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均能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或工伤赔偿,以及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事故时,既能获得工伤保险的待遇,也能基于第三人侵权行为,向侵权人追偿。
当伤害源于第三人,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取。在两者赔偿范围互不重叠的情况下,可以兼得。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而工伤赔偿则关注于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两者各有侧重,分别满足不同的赔偿需求。
律师解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
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获取民事赔偿后,仍可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这表明,劳动者即使已主张了民事赔偿,仍有权获得工伤赔偿,两者不存在冲突。
人身伤害和工伤可以一起赔么
1、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两种救济赔偿内容存在重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指出,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如损害由非用人单位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则劳动者有权向侵权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因此,工伤与人身损害并存时,劳动者确实享有双重赔偿的权利。
4、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不能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5、应依法赔偿。被侵害人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若损害系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有权同时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充分,为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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