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干久了,会不会得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长时间从事某项工作,会不会有职业病?这个问题问的太简单,没有具体说明从事的是什么工作,如果在具有职业危害的场所,长期工作,可能会有职业病。
肯定有。只不过有人善于调节或转移压力,看上去好像完全没有职业病,而不善于调节的就很明显的就能看到。比如说当官时间久了的,容易颐指气使,教师好为人师,警察高度紧张等等!
在环境污染严重的环境下长期工作导致员工患上慢性咽喉炎属于职业病吗
感谢邀请!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职业病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已公布的法定职业病有132种。
咽喉部是呼吸道一部分,所以我们就了解一下呼吸系统法定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职业性哮喘等。
我们可以发现法定职业病就没有慢性咽喉炎这个疾病,慢性咽喉炎是咽黏膜、黏膜下及淋巴组织的慢性炎症。引起慢性咽喉炎原因复杂多样,比如急性咽喉炎反复发作、咽部邻近的上呼吸道病变、气候及地域环境变化、长期大量用声者如教师或歌唱者、贫血、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及过敏因素等等!有很多慢性咽喉炎还受心理精神因素影响大。所以这类疾病很难明确和职业有直接关系,其次慢性咽喉炎不至于阻碍空气和食物通过,也就是说没有性命之忧,对我们身体机能影响不大,所以国家很难把它归类到法定职业病。
总而言之!得了慢性咽喉炎确实给患者带来很多不便,比如咽部痛、异物感、痒等不适,并且心理上产生的困惑却折磨病人,但是它不是法定职业病!
对存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用人单位应当做什么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做到:(1)必须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个人档案,并在每年为员工进行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2)为员工配置预防职业病的防护用品;
(3)在生产岗位的醒目处悬挂预防职业病的警示牌;
(4)每年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员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规范等等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健康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我公司上班,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公司会管我吗
《华民共职业病防治》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依享受家规定职业病待遇 用单位应按照家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进行治疗、康复定期检查 用单位适宜继续事原工作职业病病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单位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者应给予适岗位津贴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诊疗、康复费用伤残及丧失劳能力职业病病社保障按照家关工伤社保险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除依享工伤社保险外依照关民事律尚获赔偿权利权向用单位提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者诊断患职业病用单位没依参加工伤社保险其医疗保障由用单位承担;用单位证据证明该职业病先前用单位职业病危害造由先前用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变工作单位其依享待遇变 用单位发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家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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