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受理后能撤销吗
1、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若资料尚未完备,则无法做出裁决。因此,申请人可先行撤回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与雇佣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认定工伤后,除非人社部门主动更正,否则不能撤销认定。工伤职工与单位无法自行撤销申请。若对认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方式解决。
3、社保局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具备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的权限,撤销决定的权利掌握在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法院手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被确诊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4、在收到已生效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欲撤销该认定,则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并非工伤,必须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依法追缴已获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5、在正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结果一旦确立,申请者便无法随意撤回。这是因为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范畴,具有确定性与约束力。然而,若出现特殊状况,如认定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虚假陈述或者新发现的关键证据,可以依规进行纠正或改变。但是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撤销”,需要按照严谨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操作。
6、综上所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受后可以撤销工伤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工人提交工伤申请并且材料准备就绪,如果确定在接受后不能撤销,如果要撤销,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审议的情况,要根据案例确定是否继续试用。
7、法律分析: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该怎么写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我公司员工甲乙丙在---年--月--日被冲压机压伤右手大拇指,随后送至--人民医院救治。我司在---年--月--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社保局核实身份时,发现甲乙丙提供的身份证与本人不符。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负责人: ,职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24]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终止工伤鉴定的证明,要写明工伤发生的原因,时间和地点,相关的处理情况,要本人自愿放弃工伤鉴定,需要有劳动者的签字,一般来说,出现工伤之后,单位要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才能支付赔偿款。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可以这样写:写明基本信息:申请人:要写上你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以及详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哦。如果你是单位的话,那就得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啦。
可以撤销职业病鉴定申请吗
职工在鉴定职业病期间,首先还未认定为职业病,只是你在申请的过程中,这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只要单位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定程序,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反之,是违法解除,应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对省级职业病鉴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法律分析: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社保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是行政部门,无权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和法院可以撤销。
工伤认定申请 ,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合理吗
按照相关规定是合理的,撤销的相应程序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 工伤认定程序 。
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需要撤销工伤认定书的,那么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一般来说在提供证据之后,符合撤销条件的,那么就会撤销。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如何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
1、法律分析:要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首先就得让工伤认定书不能再执行下去,否则就算申请了行政复议,公司还是能根据这个工伤认定书进行不合理的赔偿。
2、在收到已生效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欲撤销该认定,则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并非工伤,必须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依法追缴已获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法律分析: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条件如下:行政机关认为工伤认定决定不合理的;申请人主动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4、要明确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应首先明确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复议的情况下,一般是工伤认定委员会并未对劳动者所受伤害做出予以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不停止执行,除非工伤认定书被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是中止执行。
5、推翻工伤认定的途径:可以通过提出异议来推翻对工伤的认定。在收到认定书后的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工伤认定不服决定 如对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通过两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命令人社局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7、工伤认定书下发后,单位无法再申请撤销。根据相关法规,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单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然而,既然伤残等级鉴定已经完成,且60日期限已过,单位已无权再进行任何撤销操作。
人社局让撤销工伤申请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若人社局未予认定,当事人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法院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进行裁决,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
社保局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具备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的权限,撤销决定的权利掌握在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法院手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被确诊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如果您对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行动[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命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不服决定 如对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通过两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命令人社局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若未能获批工伤确认,那些申请者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当事人所在企业如对这一仲裁结果有异议,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方面,书面形式与口头都可适用。对于口头申请,应提供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复议诉求、关键事实、理由及提出申请的具体日期。
如果人社局未认定工伤,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社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若复议决定仍有争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常情况下,人社局会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若不予受理,可能是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 故意犯罪; 醉酒或吸毒; 自残或自杀。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面对工伤不予认定的情况,当事人有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一程序为对行政决定存在异议的公民提供[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了一条公正、合法的申诉渠道。通过行政复议,可以对原决定进行审查,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员工在遭遇工伤后,若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个人、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有权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此过程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和时间限制。
首先,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有异议,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针对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的异议,同样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如果您对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行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命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工伤认定能不能撤回
1、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若资料尚未完备,则无法做出裁决。因此,申请人可先行撤回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工伤认定申请表格[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与雇佣单位劳动关系[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的证明文件;以及劳动者[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已认定工伤不能撤销,即使人社部门发现错误,也只能自行纠正。一旦作出认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无法撤回申请。若对认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申请 ,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5、因此,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请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确诊后的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6、申请人即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向劳动局提出撤回申请,此举动能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主动启动的。劳动局并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在此基础上,若双方已就工伤待遇达成一致,亦可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职工工伤申请是否可以撤销
1、已认定工伤不能撤销,即使人社部门发现错误,也只能自行纠正。一旦作出认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无法撤回申请。若对认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并非工伤,必须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依法追缴已获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法律分析: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4、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若资料尚未完备,则无法做出裁决。因此,申请人可先行撤回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与雇佣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6、申请人即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向劳动局提出撤回申请,此举动能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主动启动的。劳动局并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在此基础上,若双方已就工伤待遇达成一致,亦可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何撤销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程序未得出最终结果之前,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撤回其工伤认定申请,以终止劳动局的进一步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启动完全依赖于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主动申请,而非劳动局的主动干预。
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权利撤回认定申请。若申请工伤认定尚未得出结果,申请人即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向劳动局提出撤回申请,此举动能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主动启动的。劳动局并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 ,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小d协同怎么撤销离职单
首先小d协同撤销离职单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其次因当时个人自身原因,计划辞职,留出更多时间照顾家庭。最后或者直接先与公司人事说明情况,再提出书面申请撤销。
申请人撤消申请、审批领导否决、审批领导退文、管理员直接删除。小D协同是为企业提供无纸化办公,便捷的人事管理操作,促进人力资源健康成长。基于HR系统。员工可通过该软件访问HR相关数据,提升工作和管理效率。
小D协同上请假单找到你要删除的请假单后可以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小D协同功能介绍:支持单据申请,请假单、出差单、加班单、销假单、签卡单。支持单据审核, 允许加签给其他员工审核。查阅功能,允许员工查看每天的工时日报、每月的工时月报及薪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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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撤销后还可以重新认定吗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申请撤回后,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仍可以重新申请。法律赋予了申请者多次尝试的机会,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因此,一旦遭遇工伤,申请者无需担心因撤回申请而失去再次申请的权利。
法律主观: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 工伤认定 时效之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意味着,若因某种原因需要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再次提出申请。这为因信息变更、理解差异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评估工伤状态的职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分析:不能。工伤不予认定的,一般是不能再次申请的,但是可以持不予认定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撤回申请后,在符合法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如: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才能申请撤销。一旦撤销原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结果也会随之改变。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将直接影响到伤者后续的医疗待遇、伤残补助金等福利待遇。因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各方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任何一方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都应及时提出申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在申请吗
1、答案是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的规定[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或其亲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在一年内,工伤认定申请一旦撤回,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仍可以重新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则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主观[strong]怎样撤销职业病检查申请[/strong]: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 工伤认定 时效之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如: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5、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撤回申请后,在符合法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6、已认定工伤不能撤销,即使人社部门发现错误,也只能自行纠正。一旦作出认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无法撤回申请。若对认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7、当人社局撤回了原本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时,这一行为并不构成具体的行政行为。现在,双方都在等待人社局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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