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纳入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签订范围
所有员工。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1公司新进、转岗或变动的员工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公司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岗位职业病危害进行书面告知本人,告知书一式二份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一份由综合部存档,一份由员工留存;
2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后,对以下情况要采用《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1)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发生变化;(2)从原来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3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内容:(1)危害因素名称;(2)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3)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4)防护措施;(5)岗位变动说明;(6) 员工履行的义务;(7)待遇。
职业病鉴定,必须要单位开证明吗
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去鉴定,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如果单位不同意,可自行申请鉴定。
职业病如何鉴定;
劳动者患职业病按照1987年由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87〕卫防第60号)处理,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险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享受相应待遇。
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结论,以医学检查、诊断结果为技术依据。
职业病鉴定通常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单位提供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业病鉴定中,单位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单位需要提供证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证据,如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
2. 工伤事故证明:如果职业病是由工伤事故引起的,单位需要提供工伤事故认定书、事故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时间和岗位证明:单位需要提供员工的工作时间记录、岗位描述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并与职业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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