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为什么纳入卫健委?
1、因此,职业卫生不应停留在职业病防治的老模式上,而要在做好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向“职业人群全面健康管理”的职业卫生工作新模式转变,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疾病防治、健康促进和构架健康社区有机结合,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切实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3、卫健委是国务院下设机构,是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了原其它部门承担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而设立部级机构。
4、在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领域的监管。同时,它还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并致力于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
5、同时,该部门还致力于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以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涵盖了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卫生应急等多个方面,不仅需要科学严谨的规划和管理,还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的紧密合作,共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国家安全贡献力量。
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是
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职责分工[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共同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侧重于卫生方面的管理,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侧重于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病归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劳动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卫生行政部门在中国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的公共卫生事务,包括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0d\x0a\x0d\x0a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是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所在。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统一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分行业,分岗位,分性别,分时段的职业卫生岗位标准和监管措施,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般每几年
1、三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般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如工厂企业,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若发现工作环境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需立即采取治理措施,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应停止有害作业。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健康危害。职业病对从业者的身体健康带来直接的危害。某些职业病如尘肺病、职业性骨关节病等严重危害肺、呼吸系统、骨骼及关节等器官和组织的健康。职业病还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和残疾。经济负担。
6、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7、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规定则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一频率的设定旨在确保这些单位能够持续关注其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首先[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组织[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负责职业病预防与管理工作。这有助于确保单位内部的职业卫生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其次,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如下: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具体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法规有哪些
1、我国职业卫生法规体系分为五个层次,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卫生监督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主要法律有五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除此之外,还有超过一百部的行政法规和众多与卫生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3、劳动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4、其中,《安全生产法》作为基本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职业病防治法》则专门针对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保障劳动者健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和《尘肺病防治条例》分别针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和尘肺病的防治,提供具体措施。
5、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确保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传入或传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和权利,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了献血的条件和程序,鼓励公民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的需要。
《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0d\x0a\x0d\x0a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侧重于卫生方面的管理,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侧重于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经历了几个阶段?
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建国初到1998年,由原劳动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管理。1998年机构改革后,原劳动部门承担监查职能划转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3年,由卫生部门划转到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这一概念在中国的表述经历了从“劳动卫生”到“职业健康”的转变,直至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术语修订为“职业卫生”。当前,在中国,虽存在“劳动卫生”、“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等多种说法,但其内涵实质相同。
在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承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在卫生、劳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之间历经多次调整,监管体制呈现从集中统一到多头负责,再到集中统一的历史轨迹。
【答案】:C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分级监管、属地管理的内容及特点。
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起步虽晚,但起点高,其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81年至1991年,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试点和起步阶段。1978年,我国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通过研究国际认证认可制度,认识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卫生监管一般是国家授权卫生部门对所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令、条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规并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职业病归哪个部门管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职业病归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劳动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卫生行政部门在中国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的公共卫生事务,包括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3、企业内部:职业健康管理,一般由安全或EHS部门管理;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伤申报、工伤保险购买及理赔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管;但工伤调查、内部认定由安全部门管理。
4、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侧重于卫生方面的管理,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侧重于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在地方层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5、专业管理:医疗机构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等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体现法律对职业病防治的严谨性和专业管理。保障措施 权益保障:职业病的认定和处理必须遵循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的方针。 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尘毒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具体职责包括通风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尘毒浓度的测定与报告、职业病患者查体与脱尘管理等。矿卫生所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包括职业病患者的检查、冶疗、健康教育等工作。
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决定
1、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修改为[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2、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3、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5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首次修正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生效。第二次修正于2016年7月2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哪个部门实施?
1、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第八十七条为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3、监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负责职业病报告管理与发布,推动科学研究。开展宣传教育和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活动。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是:起草相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规章,制定工程控制、防护设施等标准。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专业管理:医疗机构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等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体现法律对职业病防治的严谨性和专业管理。保障措施 权益保障:职业病的认定和处理必须遵循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5、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是哪一年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职业病防治法》是2021年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并未直接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关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发生了变化。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审批,改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在2021年被取消。 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代了2013年的旧版本。 新的管理办法废止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改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取消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是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颁布的。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通过2012年3月6日[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此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取代了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骆琳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未按规定及时、真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未按要求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千元至3万元罚款。第十五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公布。
变更申报:用人单位申报单位信息涉及企业规模、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发生实质性变化;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该办法由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日后卫健系统应会修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不管是国企,合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规模大小)必须申报,申报依据如前,否则查到就可以依法依规处罚。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多久做一次,政府部门说3年做一次,有哪条法规依...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相关条款外,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对于安全现状评价所依据的法规,答案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修订,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属于安全生产条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根据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整改方案。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首先[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预防与管理工作。这有助于确保单位内部的职业卫生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其次,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strong]职业病管理部门历史[/strong]: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具体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如下: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 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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