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对于有毒有害工种是怎么划分,规定的
1、从事高空作业满10年; 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 从事井下或高温作业满9年; 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满8年。此外[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需满足男年满55周岁[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女年满45周岁[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的年龄要求,方可申请提前退休。
2、有毒有害岗位是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有关有毒有害工种的规定[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法律分析:有毒有害工种是指在对身体机能有所损害的环境里所从事的工作,比如:在电镀车间工作、在粉尘很大的环境中如水泥厂的工作,这些都是对身体或皮肤有伤害的,所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有毒有害及剧毒化学品工作,还有高温、高空、射线、粉尘、特种焊接等等工种,这是需要单位申报,社保局批准认定的。
4、有毒有害岗位认定标准 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人员,若累计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起重机械操作工:操作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存在坠落和重物砸伤的风险。 爆破工:负责实施爆破作业,需在严格的安全规程下操作。 焊工:包括点焊和气焊,需面对电击和高温等危险。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工:在煤矿井下工作,面临瓦斯中毒的威胁。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总结,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具体适用条件和处理方式根据地方立法和法院司法意见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需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情况。
已办理退休手续,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作时受伤一般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如发生争议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实践中应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并依法认定为工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已经参与工伤保险的超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关系解除了的话,那么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赔偿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达到退休的年龄后发生工伤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而是侵权,但如果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工伤进行处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律师解已办理退休手续,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作时受伤一般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如发生争议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和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关键在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期间遭受的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而应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其他途径解决伤害赔偿问题。
国家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现行的退休政策,所有被纳入特殊工种范畴的劳动者都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来办理退休手续。我国的退休年龄标准为,男性职工满六十周岁,女性职工满五十周岁,女性干部则需达到五十五周岁。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国家特许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女性特殊工种:同样,女性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也可能根据工种特性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她们能够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退休。退休待遇保障:养老金发放: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
调整后的退休年龄:对于男性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年龄从原来的60周岁调整为55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职工则从原来的50周岁调整为满45周岁至满55周岁之间。这一调整是为了考虑到特殊工种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让特殊工种职工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特殊工种是指那些对劳动者身体有害,且可能导致职业病或提前退休的工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此类工种的劳动者可以依照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满足国家设定的退休条件。 通常情况下,只有从事高空、高温以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符合退休标准。
广东省对于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政策有所调整,特别针对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群体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
特殊工种离职前到哪里职业健康检查,需要什么证明或手续吗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特殊工种证明通常由员工所在单位开具,并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要开具特殊工种证明,首先需要确保所从事的工种符合特殊工种的定义。特殊工种通常指的是从事对身体有害环境下连续工作达到固定年限的工种。这些工种在相关法规中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原国家劳动部界定的范围。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经营证明;特殊工种岗位说明书、工作职责、工作环境等相关材料;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危害接触史等相关资料;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工种确认文件等。等待审核结果 提交申报材料后,需等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结果。
4、办理特殊工种手续需要先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开具证明。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办理特殊工种的资格。在获得证明后,下一步便是前往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以确保符合特殊工种的要求。
5、审批过程通常包括几个关键步骤。首先,您需要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确认是否有资格申请特殊工种。在这一阶段,您还需要准备并提交主体资质证明文件,确保符合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接下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时候离职前是可以向单位申请体检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可以选择在离职前进行一系列的身体检查,看是否有工作中落下的劳伤等。
7、您好,首先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其次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
1、保密资格认证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单位主要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如军工企业等。这是中央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2、湖北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正式批准我公司取得军工二级保密资格,这表明我公司已纳入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并具备承担涉密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资质。
3、二级保密单位包括:军工企业、重要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军工企业 军工企业是二级保密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企业涉及军事装备的研发、生产和维修,其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军事能力和安全。因此,军工企业的保密级别较高,属于二级保密单位。
4、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机构。国防部队和公安机关。大型国有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电信、航空、航天、能源、交通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具有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企业。国际组织和外国驻华机构。国际组织和外国驻华机构。
5、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承担绝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
私企特殊工种不给申报怎么办
1、如果是不给申报[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的话[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可以向公司的领导反馈,或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进行解决,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这并不影响特殊工种的认定,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若您发现私营企业未为您申报特殊工种的权益,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干预并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这样的做法旨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您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培训。
3、如果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对特殊工种进行申报,员工因为人身损害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可以向单位申请赔偿。该类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可以向公司的领导反馈,与公司协商处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大队举报,请求干预并处罚,以期相应的权益得到保障。可以整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4、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向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大队举报,请求其介入并采取处罚措施,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问:[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我在私企单位上王班13年,工作是有害有毒工种,单位没申报特殊工种怎么办 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达到法定年限,可以提前退休。
6、女性退休分50岁和55岁两种,男性退休只有60岁一个类别。如果因为没有报备就会影响提前退休,那么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稽查机关(通过12333查询具体电话)投诉获得追补,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即使不能追补,单位也需要向你补偿一定金额。
7、如果原企业未做特殊工种认定,那么你现在想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很难很难,因为审批特退一定要有政策依据,谁都不敢开口子。 特殊工种现在主要是在退休方面有一些政策。不知道您想了解的是否是这方面的。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
教师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1、总结而言[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教师职业病[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的鉴定标准仍需从现有法律法规中寻找[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但鉴于职业病定义的局限性与立法的滞后[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具体到教师这一职业群体,其鉴定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上述法律法规。对于教师而言,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预防职业病,显得尤为重要。
2、具有法规意义的职业病诊断技术标准。 各标准概括该种疾病的主要临床表现和有关检珐及其分级标准和处理原则等,作为职业病科和有关临床医师诊断及处理职业病的依据。
3、具有法规意义的职业病诊断技术标准。各标准概括该种疾病的主要临床表现和有关检查及其分级标准和处理原则等,作为职业病科和有关临床医师诊断及处理职业病的依据。
4、腰椎间盘突出,经常站立的人患这种病就是少,往往是侧向弯腰、或直弯腰用力不当(搬取重物时膝盖没有下蹲弯曲,而是绷直的弯腰),或者是腰椎重负损伤,腰肌劳损、疾劳引起的比较多。2)在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也没有教师职业健康监护这一条。
5、法律分析: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在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受伤,或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以及患职业病的,均应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strong]特殊工种职业病鉴定条例[/strong]了七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6、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教师职业病包括:慢性咽喉炎、静脉曲张、颈椎、腰椎疾病、心理疾病。
人社部73号文件细则特殊工种
1、人社部73号文件细则特殊工种是对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南。这些细则明确了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权益保障措施,旨在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3号文件对特殊工种的定义、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目的是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推动相关行业的稳定发展。 特殊工种涵盖了一系列具有特殊性质、工作环境复杂、要求高技能水平的职业。
3、人社部73号文件对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殊工种主要包括那些具有特殊性、工作环境复杂以及要求高技能水平的工种。
4、证明材料主要是档案资料中填写的工作经历等。 第二类是实际特殊工种:在国家(当地)实施特殊工种备案制度之后,备案且有实际特殊工种工作的。特殊工种审批 法律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
5、特殊工种的审批流程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实行企业申报、属地审批、部级备案的原则。企业需每年在线申报特殊工种名录、用工人数、人员名单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6、南通市通州区二2022年特殊工种人员申报人数18人。经审查,2022年8月拟申报特殊工种18名,根据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7、淮南市特殊工种12月份提前退休公示7天。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12月拟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7名,根据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现将拟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2年12月07日至12月13日)。
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改制算特殊工种吗
1、不论国企改制与否,只要员工的工作内容和环境符合特殊工种的标准,其特殊工种身份就不会改变。改制仅涉及企业的体制调整,并不触及员工的具体工作性质。在劳动法框架下,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定期接受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以保障其健康权益。
2、改制前的岗位若被认定为特殊工种,在改制过程中,如无特别调整,期间的工种依然会被视为特殊工种。但需注意,改制过程中的各种变动,如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或工资待遇等,都可能影响工种的定义。因此,改制前的特殊工种未必能完全保留,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变化来判断。
3、企业在进行改制前后,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连续计算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改制前和改制后都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那么这些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对于在特殊工种上工作了十年以上的员工,他们将有资格提前五年退休。
4、改制前的特殊工种7年是否还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一般来说,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会因地区、行业和企业而异。因此,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定具体的情况。其次,需要了解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和福利待遇政策。
5、原国企后来改制的特殊工种,是可以算的,但前提必须是你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确认了的。
6、因为改制之前是属于国有或者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属于民营企业,特殊工种退休执行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特殊工种退休还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特殊工种退休,一般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其中,部分特殊工种可能导致有职业病危害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是否有因为特殊工种导致的职业病。
特岗职工离岗五年以后退休需要鉴定。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特殊工种岗位,离开岗位5年以后,确实因从事特殊工种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以后,确定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特殊工种能提前退休吗
1、行车工是特殊工种,但并非所有行车工都能提前退休。首先,行车工被认定为特殊工种,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行车工都能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关于提前退休,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特殊工种并非只有国企员工才能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并不仅限于国有企业。在中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主要基于工种的性质和劳动条件,而不是仅仅依据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3、电焊工是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这取决于他们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根据百度法律咨询的信息,电焊工确实属于特殊工种,但并非所有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均符合特殊工种的定义。 如果电焊工满足一定条件,他们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4、特殊工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退休,这是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对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一种特殊照顾。通过实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可以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尊重。
5、法律分析:特殊工种职工即使中间间断工作,仍然可以退休。根据法律规定,特殊工种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要求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并且缴费年限满15年。关键在于特殊工种是否得到了劳动部门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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