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规定是什么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卫生部的职业健康管理职责有哪些
根据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的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监测,以判定和评价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影响工人健康的危害因素的存在、种类、性质和浓(强)度;
2、作业者健康监护,包括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检查、更换工作前检查、脱离工作时检查、病伤休假后复工前检查和意外事故接触者检查等;
3、高危和易感人群的随访观察;
4、收集、发布、上报和传播有关职业危害的判别和评价资料,包括工作环境监测、作业者健康监护和意外事故的数据;
5、工作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
6、安全卫生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控制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7、估测和评价因职业病和工伤造成的人力和经济损失,为调配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
8、编制职业卫生与安全所需经费预算,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
9、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是指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其进行适当处置的过程,它是以对职工健康障碍进行早期发现为主要目的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因调动工作新上岗的人员)进行从事岗位工作前的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其从事该岗位工作的适宜性与否作出结论。
(2)对从事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要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由于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
2.职业卫生与健康检查的事后处理。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既能观察职工群体健康指标的变化,又可以对职工个体的健康状况逐一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健康指导和治疗。健康检查的事后处理应从医疗和工作安排两个方面同时展开,如要观察、要治疗、要调动、要进行工作限定等等。当职工被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和疗养。对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管理者代表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总经理的职业健康职责
①总经理是企业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③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制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④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⑤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监督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
⑥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工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⑦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职业健康检查在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做哪些工作
一是上报主管部门,如安监局。二是建档,做好内部管理。三是将疑似职业病人调离职业危害岗位。四是疑似职业病人观察及确诊,观察及确诊期间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五是改善该岗位工作环境。
对于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为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儿,应如何处
职业禁忌证不单纯是上岗前会有。
在岗期间检查,也可以出现职业禁忌证。原因有二: 第一,有些职业禁忌证出现是和职业活动无关的,可能是其他疾病引起的,或者人体正常衰老的表现,或者是特定的生理状态引起的。比如某些毒物的职业禁忌证里面有病毒性肝炎,这种情况就不算职业病。第二,职业病的发展是有过程的,有些情况下虽然出现了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健康问题,但是还没有到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就按照职业禁忌证来对待。比如接触苯作业的工人,出现了白细胞降低,但是还不够苯中毒的诊断标准,为了保护身体健康、不至于出现病情进一步发展,就定位职业禁忌证,要脱离岗位。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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