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证明怎样取得
要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就医:首先您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这些医疗机构通常是指定的职业病诊治机构或者某些大型综合医院,您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了解有关机构的信息。
2. 诊断:在就医过程中,医生会根据您的工作环境、疾病症状和体检结果等信息进行评估和诊断,以确定是否为职业病。医生会评估您的职业暴露史、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 申请:如果医生确诊您患有职业病,您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就医记录、病例资料和职业史等相关材料。
4. 审核:申请职业病诊断证明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多的病例资料、工作环境介绍、职业暴露史等相关证据。
工作、职业病鉴定,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明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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