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1、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登录新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重新注册,如实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管理。已在原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仍需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进行更新申报。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3、防治结合、治疗保障、监督管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该法第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这些条文明确了国家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5、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2、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申报的流程:企业需先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或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对企业进行指导与监管。 重要性及法律责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关乎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
4、申报表:企业需填写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申报表,详细列明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预期目标等。整治方案: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防治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验收申请: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治验收申请,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特定行业内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建设、管理等流程,同时防止职业病危害对人体造成的损害。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项目信息申报、审核认定、公示告知、验收评估四个环节。首先,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的申报。
6、明确了申报的具体内容;同时,对原有的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用人单位要按照《申报表》规定的内容,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是什么
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指规范和指导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申报单位的要求:明确了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包括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单位的基本信息、申报项目的详细描述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针对职业病危害较大的特定行业所实施的申报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信息申报、审核认定、公示告知、验收评估等环节。企业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在职业病危害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防护,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电子申报,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行政部门应抽查用人单位申报情况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申报不实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容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安监局进行现场审核与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并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区市、县级安监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1、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电子申报,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2、按照该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需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情况等。通过申报,监管部门能够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分布情况,为职业健康监管提供依据。
3、申报内容包括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年限、建设目的、技术路线及主要设备等。其次,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只有经过审核认定合格后,职业病危害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4、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如变更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指规范和指导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申报单位的要求:明确了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包括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单位的基本信息、申报项目的详细描述等。
6、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哪个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法律分析:职业危害申报给当地的卫生部门,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申报规定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中。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提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引进项目,用人单位需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C),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申报的意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为[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了加强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通过申报[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企业能够明确自身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治。同时,政府部门也能据此进行监管,确保企业的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申报的主体与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是申报的主体。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明确申报项目内容 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定义: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是指企业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而实施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编制申报材料 申报表:企业需填写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申报表,详细列明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预期目标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申报,用人单位能够识别和记录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系统概述: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是针对企业或机构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设计的。它旨在提供一个集中、规范的平台,用以报告、监控和管理与职业病相关的风险因素。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这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原则。资料扩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遵循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则需向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分级管理。中央、省属企业及下属单位向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其他单位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第五条,申报时需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等文件资料。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部门...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危害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报。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法律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分级管理。中央、省属企业及下属单位向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其[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他单位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第五条,申报时需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等文件资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1、首先[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年限、建设目的、技术路线及主要设备等。其次,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只有经过审核认定合格后,职业病危害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2、申报单位的要求[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明确[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了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包括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单位的基本信息、申报项目的详细描述等。 申报程序:规定[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申报单位的报名、资格审核、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一项针对特定行业内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的法规,涵盖了项目申报、审核、公示、验收等多个环节。 企业在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必须真实申报项目信息,遵守相关法规,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确保员工健康。
4、用人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通过2012年3月6日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此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骆琳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1、申报结果的公示和管理:规定了申报结果的公示和管理方式,包括公示期限、公示形式、公示结果保密等。 监督和管理机制: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职业病防治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告等。
2、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项目信息申报、审核认定、公示告知、验收评估四个环节。首先,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年限、建设目的、技术路线及主要设备等。其次,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是一项针对特定行业内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的法规,涵盖了项目申报、审核、公示、验收等多个环节。 企业在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必须真实申报项目信息,遵守相关法规,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确保员工健康。
4、第五条,申报时需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等文件资料。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电子申报,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文件资料。
5、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除煤矿之外的所有用人单位,要求其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需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该部门的监督管理。
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解读,企业如何申请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
申报表:企业需填写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申报表,详细列明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预期目标等。整治方案: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防治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验收申请: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治验收申请,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电子申报,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什么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的是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的危害因素的[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的是申报制度。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提高详细目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明细。接害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害岗位、接害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名称、数量、型号等)。本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涵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其中,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高毒物品、石棉尘、放射性物质等。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分级制度,卫生部负责特定大型项目,如总投资超过50亿人民币的项目和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范围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实行冶疗或疗养,具体措施包括安排脱尘工作、适当照顾安排工作等。职业病患者医疗制度 确保职业病患者享有正当的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怎样办理职业病
1、一旦用人单位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变更[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用人单位在终止生产经营时,也需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2、职业病如何申请鉴定职业病的申请鉴定方式如下:(1)提出申请[strong]职业病项目申报单位[/strong];(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3)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4)作出认定决定。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疾病,且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法鉴定为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5、办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6、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个人职业病患者可以选择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鉴定。此处的“居住地”是指患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鉴定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鉴定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鉴定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一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是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是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置。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引进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这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依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21号令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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