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八条规定如下: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如下: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长期接触某种有害物质或者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活动,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患上疾病的现象。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工伤,其治疗费用和抚恤金等待遇应由雇主承担。
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同样重要。用人单位应确保所配发的防护用品质量合格,避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在工作场所和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可以让员工随时了解潜在的职业病危害,避免因不知情而遭受不必要的风险。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这个说法正确。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的过程。它旨在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八条规定》将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全文共225字,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3月24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职业病防护
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用于保持空气流通、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设施。通风设施的设置可以有效地降低工作场所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减少工人吸入有害物质的风险。 防护面罩 防护面罩是一种用于保护工人呼吸系统的设施。
头部防护设备是保护头部、防撞、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产品有塑料头盔、橡胶矿工头盔、玻璃钢头盔、胶纸头盔、防寒头盔、竹编头盔等。(3)呼吸防护设备根据防护用途分为防尘、防毒和供氧3种,根据作用原理分为净化式、隔离式2种。
职业病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培训、改善工作环境、配备防护用品、建立健康档案以及定期体检。 加强培训: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控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工艺改进,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适当的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以减少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机会。
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工程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卫生保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工程控制措施是指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设备,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暴露。例如,采用封闭设备或局部排风系统来控制粉尘、毒气或噪声的排放,或者设置空调、通风系统以改善工作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屏蔽网、罩。- 防电离辐射:屏蔽网、罩。- 防生物危害:防护网、杀虫设备。- 人机工效学设施:通过技术设备改造,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实施生产过程的密闭、机械化、连续化措施、隔离操作和自动控制等。
职业病三同时
1、【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新、改、扩都需要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2、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就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法律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3、法律分析: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设计:指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就需要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纳入设计范围,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上同步进行。
5、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这一原则主要针对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包括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创造符合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等,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6、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什么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什么的要求?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满足防治职业病的特定标准。若防护用品不达标,用人单位是禁止使用的。此外,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纳那些能有效预防职业病并且有益于员工健康的创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并逐步淘汰那些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旧有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3、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标准和要求。不符合标准的用品不能提供给劳动者使用,以防对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这项规定旨在防止用人单位提供无效或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5、法律分析:高温岗位是指因工作需要,经常暴露于高温环境之下的工作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6、法律主观:《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有哪些
1、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落实组织制度管理,确保各项措施得以实施。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进行警示说明,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组织制度管理落实:确保用人单位有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和制度。 警示说明: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因素进行明确的警示说明,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建立健全档案:包括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以便追踪和评估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3、其次,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样不容忽视。这包括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如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服、防护眼镜等;进行公告与告知,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信息和预防措施。
4、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接触。例如,使用自动化设备和远程操作技术,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职业病危害防控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工艺改进,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适当的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以减少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机会。
7、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组织制度管理落实。(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哪年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防治职业病[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的职业病防治法于哪年实施 新修订[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如下: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防护有哪些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防护[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作出以下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用人单位应当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这些档案应当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职业暴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职业病风险。第五,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通过定期监测和评估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风险,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健康威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满足防治职业病的特定标准。若防护用品不达标,用人单位是禁止使用的。此外,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纳那些能有效预防职业病并且有益于员工健康的创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并逐步淘汰那些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旧有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包括哪些内容
1、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包括的内容如下[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这包括确保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生产布局应合理。生产布局应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以减少直接接触[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并根据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职业安全健康防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生产布局合理: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劳动者对有害因素的直接接触。
3、职业防护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物理因素防护:- 针对噪音和振动,应采取降低噪音措施至安全水平,并为员工提供防震耳塞。- 对于辐射,使用防辐射设备,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保持工作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在适宜范围内,防止极端环境对身体的伤害。
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预防措施 这是防止职业病危害发生的最有效方式。通过调查[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了解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出针对特定职业病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配置安全设施、加强个人防护等。
5、企业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企业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这些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耳塞、呼吸器等,具体配备依据岗位需求而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如下: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有下列行为之一[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的[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用人单位若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若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用人单位将受到警告,并被责令在限期内纠正。若逾期不改正,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职业病防治法》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了用人单位有责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如对未取得执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行政部门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以依法对其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6、不行,必须是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见《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明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工作场所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等。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27日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了2009年7月1日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明确职业卫生责任主体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4、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6、第十二条,工作场所应合理布局,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避免住人,配备有效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设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符合保护劳动者健康要求。第十三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检查。
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的重要法规。企业和雇主应当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1、、公司应对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定期安排体检[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应给予治疗[strong]职业病卫生防护规范最新[/strong],对职业禁忌过敏人员调换工种。生产岗位发生急性中毒时卫生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及时抢救。操作规程 由安全处具体负责厂职业卫生的管理。
2、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单位、岗位及个人。11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4、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5、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6、管理机构 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7、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一般规定 。。
职业病的四大防护措施
劳动者应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以提升对其职业病防护知识的掌握。 劳动者有权获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疗、康复等一系列防治服务。 劳动者有权知晓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并了解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在粉尘较多的工作环境中,长期吸入粉尘容易导致尘肺病的发生,因此,从事这类工作的人需要特别注意防护。常见的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尘口罩、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改善工作环境的通风条件。为了减少尘肺病的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
强化方案: 讲课中,注意声量,切勿太大声或急切地说话;常用温开水、薄荷口含片润喉;辣椒等刺激性食物以及巧克力等糖分高的食物不宜过多食用。
其次,物理因素也不容忽视,如噪声、高频和微波辐射,以及紫外线和X射线等电磁辐射。它们可能对听觉、视觉甚至内脏器官造成损害。再者,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它们通过生物媒介传播,对接触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这类职业病通常需要高度警惕和严格的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重要法规,主要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详细阐述了职业病危害的检测与评价要求。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1》的规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作业场所、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设置,包括通风设施、防护屏障、防护用品等。同时,企业和雇主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修、更换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2月1日施行。《规定》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一项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新目录,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形式发布。这一目录的修订旨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进行,用于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管和工作场所定期检测频率的设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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