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员、接线员、银行出纳员等人群中,高血压患患者数增加。此病属于...
1、【答案】:D 工作有关疾病: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常见病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现患疾病的病情加重,是一组与职业有关的非特异性疾病,统称工作有关疾病。其特点是:①与职业有害因素有关,但不存直接因果关系。②职业有害因素存在的作用在于促使潜伏疾病暴露或原有疾病的病情加重。
劳动法规定高血压不能从事职业
1、法律分析[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劳动法没有规定到高血压那么明确[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从医疗角度来说一般登高的工作、过于紧张压力大的工作、室内空气很密闭的工作、过于繁重的工作等[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都不能做。
2、根据劳动法规定[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疾病的劳动者不应被安排夜班工作。
3、没有明确规定。患有高血压的员工医疗期满后[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单位应负责为员工重新安排适合身体状况的工作。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这些新安排的工作,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过程中,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高血压没有明确规定。从医疗角度来说一般登高的工作、过于紧张压力大的工作、室内空气很密闭的工作、过于繁重的工作等,都不能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劳动法没有规定到高血压那么明确,从医疗角度来说一般登高的工作、过于紧张压力大的工作、室内空气很密闭的工作、过于繁重的工作等,都不能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到高血压那么明确。从医疗角度来说一般登高的工作、过于紧张压力大的工作、室内空气很密闭的工作、过于繁重的工作等,都不能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患高血压算不算工伤职业病
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所以一般不算工伤[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高血压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得高血压脑出血这些情况如果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不是看员工得了什么病,必须是受到的这些意外伤害事故和工作有直接关系,而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受到的意外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员工有高血压在工作中犯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
劳动者中午在家中休息时因高血压中风瘫痪的,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需要承受巨大压力导致高血压,可以视作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均属于工伤范畴。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
1、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高血压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员工有高血压在工作中犯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
4、得高血压脑出血这些情况如果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不是看员工得了什么病,必须是受到的这些意外伤害事故和工作有直接关系,而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受到的意外伤害。
5、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不算是工伤,高血压是属于劳动者自带的一种病情,与工伤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对于在工作的期间发生疾病而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
6、法律分析: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不算是工伤,高血压是属于劳动者自带的一种病情,与工伤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对于在工作的期间发生疾病而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乃由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引发之疾病。须知,此类病患自始至终需在职业生活环境中发生,并拥有法理性,即务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明确界定。
法律分析: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员工高血压与公司有关吗
上班期间由于高血压而导致脑溢血[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用人单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职工只是正常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属于员工[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的自身原因[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正常按照职工治疗保险报销即可,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的话公司需要承担资料保险报销的那一部分。
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劳动者中午在家中休息时因高血压中风瘫痪的,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者是在加班期间患高血压病的,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吗,是算工伤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并且是摔倒,可能受伤,但并未发生48小时抢救无效的情况,也不符视为工伤的规定。所以综合以上,所述情况用工单位不负有相关责任,只存在对于员工关怀慰问的义务。除非能确凿证明由于单位与造成高血压发病有直接关职的事项,比如严重超时加班等等,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邮政投递员职业病有哪些,高血压是否算职业病
高血压确实是与某些职业有关,如汽车司机、高空职业等,但不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国家有标准,没有高血压,因为高血压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定为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高血压能做工伤的医疗鉴定吗
劳动者高血压是否能做工伤鉴定,关键在于高血压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若劳动者确诊高血压与工作环境、工作压力、劳动强度等因素有关,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估其身体状况与工作能力之间[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的关系,以保障其权益。
法律分析:如果满足工伤条件的,高血压能做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动者高血压是工作原因引起的,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他。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不算是工伤,高血压是属于劳动者自带的一种病情,与工伤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对于在工作的期间发生疾病而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规定到高血压那么明确,从医疗角度来说一般登高的工作、过于紧张压力大的工作、室内空气很密闭的工作、过于繁重的工作等,都不能做。
得高血压脑出血这些情况如果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不是看员工得[strong]高血压和职业病有关吗[/strong]了什么病,必须是受到的这些意外伤害事故和工作有直接关系,而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受到的意外伤害。
高血压是职业病吗?
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属于职业多发病,因为好多高血压人群发病跟从事的职业有很大的关系,如长期从事高强度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者以及紧张作业的司机、售票员、会计、机械员、统计人员、报务员等,高血压患病率可以比一般人群有所上升。
高血压属于一种疾病,不属于职业病,不属于工伤,如果高血压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48小时内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情况可以视同工伤。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高血压:高压力、久坐不动的工作环境和不良饮食习惯可能导致高血压。 听力损失: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或使用高音量耳机可能导致听力损失。 精神健康问题:长时间处于高压环境、缺乏社交互动和生活平衡可能导致焦虑、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需要承受巨大压力导致高血压,可以视作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均属于工伤范畴。
■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高血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高血压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高血压是指以体循环动脉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为主要特征(收缩压≥140毫米汞柱,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由以下因素引起:遗传因素 大约60%的半数高血压患者有家族史。
上班高血压发作算工伤吗单位负责吗
法律分析:不算,单位不需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区别只在与对象人是否死亡,如果未造成死亡就不算工伤。而且即使死亡也不是工伤,只是“视同工伤”,即享有工伤待遇,而不是真正的工伤。
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高血压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上班期间由于高血压而导致脑溢血,用人单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职工只是正常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属于员工的自身原因,正常按照职工治疗保险报销即可,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的话公司需要承担资料保险报销的那一部分。
一,有责任,只要是在单位工作或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或者遭遇不测的,都属于工伤,可以向相关部门(社保),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不属于工伤单位没责任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费用。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能证明确实在该单位工作的,也算 赔偿的话,没签合同,那么极可能也没买工伤保险。全部医疗费、食宿费、交通费等,全部由企业承担。其他的参考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厂里面上班,现在离职体检查出有高血压公司怎么赔偿
高血压并非职业病,不予赔偿。按辞退原适用法律是否给予补偿。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如果你的高血压与工作没有关系,不属于职业病范畴,你公司不会赔偿你的。
员工体检有高血压仍上班,脑出血后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公司会给每个人买医疗保险的,如果公司未给职工买医疗保险,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公司会全部报销的。国家的法律上没有公司赔偿的说话,所以公司不会赔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老具体情况定,如果血压高与工作有关系的话,可以要求补偿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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