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分为几级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
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和损害。可从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几个方面,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使其符合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卫生立法和有关标准、法规制订;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和职业禁忌证的筛检等
第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三早”预防
尽管第一级预防是最理想的方法,但所需费用较大,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有时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仍然会出现不同健康损害的人群,因此,第二级预防也是十分必要的,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职业健康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及时预防、处理。
第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病后处理)
是指在患病后,积极治疗,合理康复,救死防残。其预防的原则:一是对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积极治疗;二是对生产环境和工艺过程进行改进,既治病人,又治理环境;三是职业病患者合理康复,预防并发症,救死防残。
职业病防治16字方针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是根据职业病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治愈这个特点提出来的。所以,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从致病源头抓起,实行前期预防。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扩展资料职业病预防需要有综合性的措施。
1、首先,企业需要做好岗前培训,告知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以及存在发生职业病的危害,增强工人的预防意识,并从源头上做好防护措施,如安装隔音防震、吸声设备等,为工人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其次,由于每种职业病的早期症状不同,工人要熟悉相关的职业病知识,如工作环境中含有铅,需要了解铅中毒的早期症状等。
3、最后,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并采取治疗措施,减少职业病带来的影响。
1、职业病防治的16字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这是在立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它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法定的责任。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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