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哪些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的法律就是《职业病防治法》。其他关于职业病的法规,标准/地方法规都是以它为基础。《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包括这些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且不得安排未经检查的劳动者从事相关作业,对有职业禁忌者和健康损害的劳动者需采取相应调整措施。
国家层面,主要有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法律与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强调了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则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内容,确保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劳动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我国对职业病的防治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框架,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职业健康相关法 。职业健康相关法是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地方性职业健康法规 。地方性职业健康法规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当地特有的职业健康问题制定相应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无论其是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还是雇用外公司人员,都应当享有同等的职业健康权益,包括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权利。劳务派遣人员和雇用外公司人员在工作中同样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因此他们同样面临职业病的风险。
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每3年一定要做吗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相关条款外,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4、是的,一定要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所以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每3年必须要做。
5、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6、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执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这些企业中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同时,每三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的全面评估。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什么组织制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第十二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4、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一)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三)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6、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什么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用人单位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和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服务。
2、答案是C,所以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
3、用人单位应当选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4、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5、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文件、资料。
国家规定哪些企业要做职业卫生评价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不同级别,其中甲级机构是最具权威性的。
2、第二十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如工厂企业,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若发现工作环境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需立即采取治理措施,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应停止有害作业。
4、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例如:化工企业(有毒物)、机械行业企业(噪声)、打磨行业、包装(粉尘)、安装公司(电焊烟尘)、电工(辐射)、面粉厂等。
5、是。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企业职业卫生评价是强制要求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产生[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因此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因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评价费:这是预评价费用的主要部分,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额乘以特定的参考系数来计算。例如,对于总投资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预评价费用可能为2万元[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而当总投资额超过1亿时,费用标准会有所递减。类比现场调查费:如果项目有现有的相关资料,这部分费用可以省略。
该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采用类比法、经验法、检查表法和定量分级等科学方法和手段对其职业卫生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可行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工作任务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等。评估危害程度: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程度,包括危害物质的毒性、暴露水平、接触方式和频率等。
提升企业形象:注重环境保护和员工健康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更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形象,这有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保障生产安全:良好的环境质量和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可以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产和损失。
职业病评估
1、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分为A级、B级、C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2、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工作任务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等。评估危害程度: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程度,包括危害物质的毒性、暴露水平、接触方式和频率等。
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即对用人单位职业环境中的危害物质及其接触程度、防护设备和措施,以及它们对于职工健康的实际影响展开全面评估。其主要目的在于查明工作场所中是否存在危害物质,同时明确这些物质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从而为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评估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明确伤害类型 职业病:指在特定工作条件下,职工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机械性作用、物理性作用和生物性作用而患上的疾病。如矽肺、尘肺、铅中毒等。
5、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了遵守相关条款外,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6、在预评价阶段,需要根据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中包含的职业卫生专篇进行评估。预评价旨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确保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职业卫生问题。控制效果评价则更侧重于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情况。根据工程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什么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条: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和早期发现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这意味着这些机构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卫生部门审核并获得相应资质。同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第五条进一步确认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唯一主体。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这确保了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职业卫生标准。根据该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被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是指必须遵守的标准,违反将面临法律责任。这些标准通常涉及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和最低限度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为强化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工业毒物与粉尘、放射防护、防护用品、危害防护导则、生理卫生及工效学标准,以及检测检验方法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将职业卫生标准分为九类: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法律分析: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三同时)
评估危害因素:旨在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危害类别。确定防护措施:通过预评价,明确职业病防护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健康安全:有效保障工作场所的健康安全,促进职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是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预评价。
在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评价和“三同时”审查是确保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需在三十日内审查并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项目,将不得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明确,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建设项目分为两类。一般危害项目需进行预评价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严重危害项目还需在设计阶段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阶段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卫生检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多种权益。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了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具有如下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卫生检查。
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者所享有的一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有效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遵守法律义务:劳动者应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安全。接受培训和检查:劳动者有义务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报告和参与:劳动者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违反职业卫生法律的行为,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法律分析】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他有毒、有害因素或精神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该系列疾病类型广泛,发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的特点,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视,需要引起重视。
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作了哪些修改...
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职责,解决了因诊断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等职业病诊断资料,并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多少年进行一次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规定[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职业病危害严重[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相关条款外[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strong]职业病评估的法律依据是[/strong],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4、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执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这些企业中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同时,每三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的全面评估。
5、该评估三年进行一次。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6、依照相关法律条例,各行业及地区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的周期存在差异。高危行业通常需每年做一次评价,而低风险行业的评估时间间隔则可相应延长至每两年或者更久。该类报告主要用于评判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的强度与管控成效,为职工健康提供重要参考。
7、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这些检测和评价的结果需要被记录在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并向员工公示,同时还要上报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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