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由什么部门负责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下述机构有职业病诊断权:(1)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州、盟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由上述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
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的信息得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开具工作须由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专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执行。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需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这些机构必须具备特定条件,包括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拥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以及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一)职责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二)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三)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病去哪里做鉴定
1、重庆地区进行职业病鉴定需要遵循一定[strong]职业病筛选[/strong]的流程。首先[strong]职业病筛选[/strong],你需要前往具备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初步检查。重庆目前唯一一家能够出具职业病鉴定报告的机构是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此[strong]职业病筛选[/strong],建议选择有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石油路区域有一家名为朕尔职业病康复医院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相应的检查服务。
2、职业病鉴定去哪里鉴定职业病鉴定去哪里用人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是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诊断职业病设施和一定数量的专业诊断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的认定过程中,必须到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未在指定机构进行的认定无效。
3、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筛选[/strong]: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4、法律主观:职业病鉴定 应该去职业病鉴定机构,根据《 职业病诊断 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诊断机构相关规定如下: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职业病鉴定去哪里鉴定介绍如下:职业病的鉴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有哪些程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危害筛选等过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程序因目的不同而各有侧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危害筛选等步骤。收集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原料与产品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化学品特性、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危害筛选是主要步骤。需认真查阅以往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定期评价资料,重点关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产量、卫生防护设施是否有改变,并分析其影响。查阅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询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的自我感觉,发现可能遗漏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新线索。
检测包括现场勘查、采样分析和检测评价等环节,并应依据《职业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职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是为了掌握工作场所内潜在的有害因素,保证员工身体健康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尘肺病是需要先诊断再鉴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材料。鉴定流程如下: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程序如下: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提交材料,比如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病分类
1、第三个类别是职业性眼病,涉及工作中的眼睛问题。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第四类,涵盖耳鼻喉和口腔的工作相关疾病。第五类是职业性化学中毒,指因接触化学物质而引发的中毒症状。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是第六类,如中暑和减压病等。第七类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相关。
2、第四大类至第八大类分别涉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如中暑、高原病,以及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肿瘤。第九大类是职业性传染病,包括炭疽等。第十大类为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和特定行业特有的病症。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的识别和防治措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3、-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炎、角膜损伤等10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涉及职业性耳聋、鼻腔疾病等8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含苯中毒、铅中毒等23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等11种。-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职业性炭疽、森林脑炎等16种。
4、职业病的种类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5、森林脑炎等共5种。职业性肿瘤**:- 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等共11种。其他职业病**:- 包括金属烟热、滑囊炎等共8种。职业病的检查**:- 包括上岗前、定期、离岗时健康检查等共7项。以上内容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了详细的健康检查规定,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
关于凝似职业病是怎么查
1、检测机构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应依照法规向当地卫生局上报,同时向雇主传达相关信息,并征询他们的意见是否需要为该患疑者安排职业病医疗或照护。雇主则需遵循法规,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向卫生局汇报,并根据检测机构的建议,为该患疑者安排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2、是疑似职业病,请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筛选后进行检查。
3、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四)其他有关资料。
4、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5、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6、职业病鉴定,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话,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不过也要注意相应的时间限制。
7、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什么叫疑似职业病
1、①疑似职业病定义:②疑似职业病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什么是疑似职业病?与职业病的概念相对应,有患病现象,有可能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无法确定的情况。患有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当尽快在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3、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症。与职业病的概念相对应,即有患病现象,有可能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无法确定的情况。患有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当尽快在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5、按该条规定,疑似职业病乃是指劳动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发现可能遭受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因而安排进行进一步的专门检查和诊断,以求最终判断是否为职业病的特定阶段。
6、是。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疑似职业病是指与职业病的概念相对应,即有患病现象,有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无法确定的情况。
7、本次末发现苯系物作业疑似职业病 的意思就是:这次体检没有检出来由于苯系物而产生的职业病。苯系物:苯及衍生物的总称,广义上的苯系物包括全部芳香族化合物,狭义上的特指包括BTEX在内的在人类生产生活环境中有一定分布并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含苯环化合物。
职业病噪音聋诊断标准
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中的第15条指出,如果双耳听力损失达到41dB HL或以上,或者一耳听力损失达到91dB HL或以上,则可以被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
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 重度噪声聋:≥56dB(HL)我国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16152-199GBz49-2002)的颁布实施不仅为职业暴露群体的听力保护以及职业性听力损伤/耳聋患者的相关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为职业病防治机构提供了诊断和评定依据。
与旧版相比,新标准有显著变化:首先,诊断名称调整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以反映其职业病的特性;其次,更加重视噪声暴露与听力损伤的剂量—效应关系,提供更为科学的评估依据;另外,观察对象的定义和分级制度进行了简化,只保留轻度、中度、中度噪声聋三个级别,以便于实际操作。
法律分析:职业病轻度噪音聋工伤鉴定的标准有神经性耳聋一般为八级伤残的,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分贝或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分贝,耳聋程度为轻度聋,听力稍感困难,可评为伤残等级中最末一级即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分贝,简称重度聋。
职业病噪音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系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确切的噪声作业史系指在超过GBZ2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卫生限值的噪声作业,即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8h等效接触噪声限值≥85dB(A)。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主要有对照经验法和检测检验法。对照经验法由评价人员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对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借助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识别、分析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包括以下方面: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涉及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如化学毒物、生产性粉尘、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则包括资料调研、类比调查、工程分析、主要危害因素预测。资料调研包括设计资料、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及工艺选择、化学品特性。
工程分析则通过分析推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危害因素预测则根据有害因素对人体危害性大、现场浓度高、劳动者接触机会多等因素,筛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是工业企业的一项常规职业卫生工作,首要问题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主要包括对照经验法和检测检验法。对照经验法通过评价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结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直观地识别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法则通过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评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防护设施效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程序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因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程序。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时,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工作的重点是现场调查。
一般来讲,某种工作场所所包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比较单纯的。而对于一个建设项目,特别是工艺复杂的建设项目,其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错综复杂的。
哪些行业有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
1、接触放射性职业的危害因素主要涉及核工业领域。其中包括放射性矿物的开采、冶炼和加工,以及核反应堆、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
2、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石棉纤维粉尘及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 放射性因素,如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内容。
3、焊接烟尘的危害:过多的焊接烟尘可能导致焊工患上尘肺、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疾病,严重影响焊工的健康。有毒气体的威胁: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可能刺激眼、鼻和呼吸道,导致不适,严重时可能引发气管炎、肺炎等疾病,对焊工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4、光伏电站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离子辐射:由于光伏电站中可能使用到X射线检测设备、核素放射性检测仪等涉及离子辐射的设备,工作人员若长期暴露在离子辐射环境下,可能会引发眼部、皮肤、血液系统等方面的自然损伤,以及运动功能障碍。
5、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6、噪音危害:如长期暴露在高噪音环境中的工人可能导致听力受损、耳鸣等问题。 化学物质危害:如接触到有毒化学物质的工人可能出现中毒、皮肤炎症、呼吸系统疾病等问题。 物理因素危害:如长时间暴露在强烈光线下的工人可能导致视力受损、眼疾等问题。
7、例如,电子厂常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的溶剂作为清洗剂,如洗板水,其主要成分是三氯乙烯。三氯乙烯是一种对肝功能有害的化学物质,其症状与肝炎相似,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其次,辐射也是电子行业不可忽视的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 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因素,例如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制度、过度紧张的精神状态、过大的劳动强度和过密的劳动频率。- 生产环境中固有的因素,如自然环境的不利因素和厂房建筑的不合理性。 生产环境中的化学因素涉及接触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时可能遇到的危害性活性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和心理-社会性危害。 物理性危害:这类因素主要指工作环境中对员工健康产生影响的物理条件,如高温、低温、噪声、振动、辐射、电离辐射等。长时间暴露在这些条件下可能导致职业病,如热射病、听力损失、肌肉骨骼疾病等。
职业有害因素共分为六种,分别是: 粉尘:包括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括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胡枝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物理因素:包括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局部振动、噪声危害等。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化学因素。在工作环境中,许多职业会接触到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化学溶剂、粉尘和烟雾等。这些物质可能引起呼吸道疾病、皮肤疾病、中毒甚至癌症。例如,制造业中的工人可能会接触到有毒的化学物质,而农业工作者则可能面临农药的暴露风险。 物理因素。
属于职业危害因素中的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噪声:在生产过程中,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产生的声音,可对员工的听觉器官造成损害,长期暴露还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其他器官的功能。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