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发生职业病,首先需要职业病认证机构认证后确定工伤等级。
2、《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就是我们常规说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这个每个省市的规定不太一样,要注意)。伤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注意,这个是非必须的),但延长器不得超过12个月。
3、医疗期有效范围内,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结束。
4、医疗期到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做过伤残鉴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经济补偿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法》在2011年出台后,这个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
具体经济补偿金标准,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这里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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