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当事人张海超称:职业病维权很难,你对此有什么看法?_百度...
1、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曾经在河南省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三年,张海超感到肺部非常的不舒服,在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后基本被确定为尘肺病,尘肺病属于职业病,职业病的认证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再由职业病鉴定部门进行检查,最终才能确定结果。
2、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3、公众面前靠作秀,私下却违法乱纪疯狂敛财,这就是王铁良的双面人生。
职业病的法定性:不是所有因工作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1、职业病法定性的核心在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法定职业病名称与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证据的结合。劳动者罹患疾病如进入此法定范围,才可能被诊断为职业病,此过程需通过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确定其与工作间的因果关系。
2、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4、职业病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一定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其特定的范围,既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5、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农民工工伤认定太难了
1、工伤的认定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项基本要求是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大多数农民工而言,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使得他们的工伤认定过程变得复杂和困难。
2、首先,工伤认定的基础是确立劳动者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劳动者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往往难以证明这一关系。
3、在工地遭遇人身伤害时,确定索赔对象至关重要。首先,需要明确伤害发生的具体原因。比如,工人下班后在活动房内看电视,不慎被天花板砸伤。从工伤认定的角度来说,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工伤的定义,因此无法通过工伤途径获得赔偿。这时,可以考虑向活动房的所有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求。
4、法律分析:主要难在三个方面: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赔偿的主体确定、民工法制观念淡薄。第一,证明自身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若是连劳动关系都无法证明,工伤认定将无法进行。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劳动者又没有相关的意识保留证据,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十分困难。
5、法律分析指出,工伤认定难度主要源于三个问题:一是劳动关系的确认,二是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三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6、-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速,工伤事故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在农民工群体中,这一人群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工伤事故频发。然而,由于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在人员编制上的限制,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难以迅速处理大量的工伤认定工作。
7、首先,如果农民工想要快速得到工伤赔偿的话,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或者是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工在协商前一定要做好工伤的认定,这对协商也是很有帮助的。因为只有做好工伤认定,才可以让农民工能更好的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
怎样才能认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又会享受到哪些福利?
李小青律师解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做鉴定,属于职业病的,就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依据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工作中不幸患上职业病,其有权被认定为工伤,并据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与康复待遇:职业病病人有权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包括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由职业卫生机构进行确诊,确保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包括诊断、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
总体而言,职业病工人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形,可以享受到包括停工留薪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赔偿和就业补贴等在内的多种待遇。
对于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将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伤残津贴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此外,这些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职业病诊断: 首先,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出现疑似职业病的症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接到报告后,有义务安排劳动者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诊断机构经过检查后,会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为后续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职业病诊断为什么那么难?
职业病诊断之所以困难,主要在于工作环境[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的复杂性和个体差异。职业病的诊断通常需要长期的观察和详细的记录,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诊断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且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工作环境、个人健康状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等。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这是因为热射病被诊断为职业病是比较难的,这种疾病只会在高温天气下出现,平常的时候也是没有的。不过这位女工确实是在工作的时候出现[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了意外死亡,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这样就能获得赔偿。因为涉及到纠纷,所以吕工的医药费不能进行医保报销,欠了医院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通过这次职业病诊断的经历,小赖深感职业病维权之难。她认为,不仅是因为用人单位试图规避责任,还因为现行的法律对职业病诊断设置了过高、繁琐的准入条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但这些资料往往由用人单位保管,职工难以获取。
劳动者怀疑所患疾病与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关、且符合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者,可以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
疾病对职业能力有影响[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职业病对职业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如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职业不适等。如果疾病对职业能力没有影响,那么就不能将其归为职业病。总之,确定职业病需要满足疾病与工作环境有关、疾病是由特定职业引起的、有明确的诊断、疾病在职业人群中具有较高发生率和疾病对职业能力有影响等条件。
记者近日持续调查发现,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难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等因素,致使不少患上职业病的劳动者陷入维权难境地。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是硬伤 “当时,医生说已经是尘肺病二期到三期之间了,要做职业病诊断,要求我找公司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李伦明说。
什么是职业病
1、写这个故事前,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3、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5、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导致的疾病。这类疾病的发生与工作条件密切相关,常见于长期暴露于有害物质、异常物理因素或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中的人群。职业病的种类繁多,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从事特定工种、岗位而导致的疾病。这些有害物质可以是化学物质、生物因素、物理因素或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自身的身体状态有关。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困难吗
个人申请工伤是否容易,需视情况而定:职工遭受工伤之后,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不难申请;申请工伤其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需要自己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过程。
不难,职工个人或家属都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并不复杂。首先,职工或其家属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若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获得社保部门的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个人申请工伤不容易,需要用人单位协助,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还需要用人单位进行配合。
职工遭受工伤之后,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不难申请;申请工伤其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需要自己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过程。但其劳动者手中通常没有劳动合同,在搜集证据的时候也需要单位和同事配合,所以个人申请工伤是比较困难。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诊断有多难
1、通过这次职业病诊断的经历,小赖深感职业病维权之难。她认为,不仅是因为用人单位试图规避责任,还因为现行的法律对职业病诊断设置了过高、繁琐的准入条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但这些资料往往由用人单位保管,职工难以获取。
2、职业病诊断之所以困难,主要在于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个体差异。职业病的诊断通常需要长期的观察和详细的记录,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诊断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且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工作环境、个人健康状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等。
3、要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做职业病诊断,还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资料,如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要证实劳动者在做这份工作之前没有相关的职业禁忌,产生的这个职业病是由于在这个单位工作长期接触了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受理当事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并组织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职业病诊断医师集体诊断。
5、这是因为热射病被诊断为职业病是比较难的,这种疾病只会在高温天气下出现,平常的时候也是没有的。不过这位女工确实是在工作的时候出现了意外死亡,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这样就能获得赔偿。因为涉及到纠纷,所以吕工的医药费不能进行医保报销,欠了医院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6、经过这次马拉松式职业病诊断后,我觉得职业病诊断实在是太难了,不仅耗费了我大量的费用,更摧残着我的心灵和维权意志。我个人觉得职业病维权难,不光是因为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故意设置障碍,规避赔偿责任,更因为现有的法律对职业病诊断(鉴定)设置过高、繁琐的准入条件。
职业病的特点与认定条件
1、职业病的特点 与一般疾病相比[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职业病具有以下特点: 病因明确。即职业病危害因素[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多数病因是可以检测的。 有一定的临床特征。不同毒物作用于人体的靶器官不同[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其临床表现也各具特点。
2、-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其他职业病,例如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3、职业病的特点主要包括: 与职业活动相关:职业病是由于人们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有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粉尘、噪声、辐射等,导致的疾病。这些因素通常在非工作环境中不易接触到。 病因可识别:职业病的病因清晰,可以直接追溯到特定的工作条件或环境暴露。
4、隐匿性与迟发性:职业病往往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不易被早期发现。经济损失巨大并影响长远:职业病不仅给劳动者个人带来痛苦,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产生长远的社会影响。法律保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经诊断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6、职业病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成因的特异性。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者长期接触特定的职业环境和特定的劳动条件,如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等,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这些特定的环境因素与职业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症状的相似性。某些职业病在初期可能表现的症状相似,难以区分具体病因。
7、职业病的共同特点为:①病因明确[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②病因大多数可进行定量检测,接触有害因素的水平与发病率及病损程度有明确的剂量一反应关系[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③从事同一职业的人群有一定数量的病例发生;④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愈后良好。
个人怎样鉴定职业病
个人怎样鉴定职业病?相关内容如下: 意识到潜在危险 首先,个人需要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险因素。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可能导致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中毒、尘肺病、噪音性聋等。对于不同的职业,个人应当了解相关的职业病危险因素,这是鉴定职业病的第一步。
综上所述,个人当然是可以进行职业病的鉴定的,只要个人携带好有关证件资料到诊断机构申请鉴定即可,认定为职业病职工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个人若需申请职业病鉴定,首先需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准备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以及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将审核提交的资料,确保其完整且有效。
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职工若确诊患有职业病,需向诊断机构所在地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鉴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以及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收到申请后,职业病鉴定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所致的一类疾病。鉴定职业病是为了确认人们是否患有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健康问题。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鉴定自己是否患有职业病。认识自身的工作环境: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这可能包括接触化学品、重复性的动作、长时间处于不良的工作条件等。
我国的工伤认定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的 工伤认定 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难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形不得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者。这种情况下的伤亡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无直接关联,因此不能视为工伤。无论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在工作场所外,只要是因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导致的伤亡,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醉酒导致伤亡者。
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不予进行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工伤认定需提交充分资料,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将不予进行。这要求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需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受伤并非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即便是在劳动关系下,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类型。 受伤情形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故意犯罪导致受伤。- 受伤前饮酒过量或吸食毒品。- 自残或自杀。
在工伤认定中,存在一些情形不得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首先,故意犯罪的职工,不得被认定为工伤。这意指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因故意违法行为导致自身伤害的,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则进一步规定,职工即便符合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中关于认定工伤的条件,但仍存在以下情形时,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自杀的。因此,这些行为对工伤认定构成了排除条件。在理解工伤认定规则时,必须区分工伤认定的条件与排除条件。
职业病是怎么鉴定的?总不能说什么病都是工作引起的,有没有相关数据,哪...
本办法为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一是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的范围,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认识自身的工作环境: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这可能包括接触化学品、重复性的动作、长时间处于不良的工作条件等。了解并认识这些可能的危险因素,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病的可能性。注意身体的变化:对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来说,关注身体的变化非常重要。
第职业病患者要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防控中心,由其做出职业病诊断报告,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根据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如果[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你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首先需要确认的是[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你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或单位发放的工作牌、签到记录等证明材料来证实。一旦确认了劳动关系,接下来的步骤就是申请职业病鉴定。这个过程可以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来进行。
工伤事故因为没钱治疗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困难支助吗
1、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因为没钱治疗,如果劳动者有困难证明的,是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困难支助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⑷临时医疗救助:对患有非重大疾病、但无力支付先期医疗费的急诊患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书和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救助证件,按照医疗救助申请程序,通过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民政局申请最高额度3000元的临时医疗救助金,年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民政局规定,大病救助主要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22类疾病,想要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5、您好,申请大病救助包括: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工作中中风算是工伤吗
1、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依据[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后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所以工伤认定是很重要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期间中风的,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就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2、算。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或者公共财产抢险救灾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在部队因公负伤致残,到单位后旧病复发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不能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法律分析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是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strong]职业病认定困难[/strong]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
4、工作中发生的中风并不直接等同于工伤。中风本质上是一种疾病,并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因此,这种情况在工伤认定上较为困难。工伤,又称“公伤”或“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受的伤害。
5、因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能算工伤,不能按照工伤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军人应当年打坑道隧洞施工吸入大量灰尘得矽肺,现在想办职业病...
1、对于“当年在部队时因打坑道留下矽肺病评残”的退役军人,可以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网页链接(民政部令 第50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的民政部门申请评定“因公残疾军人”的。
2、退役军人1992年~1996年在80507部队服役,服役4年一直从事坑道风钻作业,个人原始档案没有国防施工、坑道放工是否有记载的,都是不能在退役后、因矽肺评残新评定残疾军人的。依据是《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