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一等甲级伤残军人因公(职业病)复发病故的有什么优待?
1、退伍军人旧伤复发视为工伤[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之外[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退伍军人转业后旧伤复发,经过工伤保险认定与原工作性质相关,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不得再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我们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同单位工伤人员的福利待遇(不予扣除工资、奖金、福利等),没有工伤人员的补贴和赔偿等待遇的。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的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4、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5、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如果他不是伤残、荣誉、涉核等特殊待遇的退伍军人,就没有任何待遇或者补助。
6、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怎样的?
1、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2、工伤职工复发确认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待遇按条例规定执行。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4、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
5、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但旧病复发和工伤有关的,可以申请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6、提出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作中旧病复发怎么赔偿
1、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
2、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单位辞退的话单位应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公司盈利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进行[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了一次性赔偿的,费用一般自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在工伤鉴定后旧病复发的,旧病复发的这种情形不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相应的医疗费只能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但所谓的旧病复发和工伤有关,比如职业病旧病复发的,这时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确认属于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5、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6、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在新单位工伤旧病复发的员工也是可以依然享受工伤待遇的。一般来说员工可以获得的工伤待遇的赔偿是与工伤伤残等级有直接关系的,新的工作单位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期限用于治疗,并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7、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母亲的情况满足工伤的认定标准,公司应当承担工伤的赔偿。
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怎样办?
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怎样办?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可以住院治疗,并且再次的申请工伤复发认定。并且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工伤二次治疗的处理方式如下: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按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治疗期间待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费用自理。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则继续治疗,按工伤统一报销即可。如果是其余部位受伤,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意外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或职业病伤害。
非工伤部位旧伤复发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因工伤导致旧伤复发的,那么就可以按工伤处理,如果不是那所存在的医疗费用就会由自己承担,这都是有规定的。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法律分析】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按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治疗期间待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费用自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保持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由工伤医疗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享受工伤旧伤复发待遇,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根据各地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职责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存在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 医疗费用 的补偿,之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应当自理。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上班后复发了还能再请工伤假吗
【法律分析】: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如果职工之前因工受伤,经过治愈后旧伤复发[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只要经过鉴定属于老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要给工伤假,办理停职留薪手续。根据规定,工伤假最长是两年,在这个期间,单位要照发工资。
法律分析:如果上班后病情又复发,也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没好,中途上了班后是可以再休工伤假的。工伤复发需鉴定确认,确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假只要一上班就不能再休了。假后一上班,工伤假期就会自动取消,除非不上班,公司会继续延长休假的时间,但是需要医院工伤建议休假证明。如果上班后病情又复发,也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假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工资照发。
我国是没有工伤假的。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后,如果需要治疗的,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支付。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鉴定后旧病复发怎么处理
1、在工伤鉴定后旧病复发[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旧病复发的这种情形不算工伤[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相应的医疗费只能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但所谓的旧病复发和工伤有关,比如职业病旧病复发的,这时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确认属于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旧病复发待遇是否存在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救病复发也应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伤残鉴定,应当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工伤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残疾,所以对于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还可以因此获得更多的赔偿金。 工伤旧病复发重新认定需要吗[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
5、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工伤旧病复发期间需要长期治疗或康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适当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应积极协助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保障。
工伤复发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工伤后每年因工伤复发可休息多长时间[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对于工伤复发一般休息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话[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那么就可以适当的延长[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但对于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对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全部都会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
工伤复发可以休息多长时间?员工工伤复发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享有护理待遇。
工伤后每年因工伤复发可休息多久,是需要根据工伤的具体程度来确定的,但是一般都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在[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我国的工伤事故的处理中,劳动者因工受到人身损害的,即使是在治疗完毕之后,也是会有工伤复发的情况出现的。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然而,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意味着,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职工可能有权享受长达二十四个月的治疗和康复时间。
即,在这期间原有的工资和福利不受影响,仍由用人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工伤休息时间一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如情况特别严重或特殊,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工伤复发后享受什么待遇
1、工伤复发后,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工伤复发后,如果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复发职工如果需要配置辅助器具,可以按照规定进行配置,所需费用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工伤复发后,员工可以享受包括工伤医疗救治、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一系列待遇。首先,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这意味着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员工需要住院治疗,还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
3、法律分析:工伤复发仍然属于工伤范围,其性质没有改变,根据法律规定,依旧享受和开始一样的工伤待遇。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医疗辅助器械补助、享受停工留薪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性轮椅等辅助器具。
6、具体法律依据出自《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时,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补助、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以及辅助器具费等均属于可领取范围。反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不再享受。
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所享受的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2)停工留薪期的待遇;(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病情复发后休假规定
工伤病情复发的职工享受特定的休假规定。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被确诊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适用于停工留薪期的政策。在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时长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若疾病复发需请假,适用相同的工伤休假期制。即,在这期间原有的工资和福利不受影响,仍由用人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工伤休息时间一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如情况特别严重或特殊,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若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度延长至1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该期限。履行休假申请手续时,需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办理,按时提交必要证明档。若用人单位对申请持有异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对于工伤复发的情况,员工应当重新申请工伤认定,以确认是否属于新的工伤。如果被认定为新的工伤,员工可以依据新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营养费等费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在遭遇工伤后,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这一过程中,单位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工伤职工权益,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伤2年后旧伤复发怎么办
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依法支付上述工伤待遇,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后,该单位可能还要继续承担治疗的费用,如果是在职职工发生工伤,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工伤待遇。有次可知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企业也有义务给员工购买社保。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旧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
若旧伤治愈后再次复发,是否依然享有工伤待遇,法律同样有明确的指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若确认需要治疗,可按照该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的规定,享受相关工伤待遇。这为旧伤复发的职工提供[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了保障,确保其在面对再次受伤时,依然能获得必要的治疗和经济支持。
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1、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因病享受死亡待遇。已一次性处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无额外工伤补偿。工伤职工复发确认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待遇按条例规定执行。
2、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但旧病复发和工伤有关的,可以申请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如果说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出现了旧病复发的情况还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那么当工伤的员工出现工伤复发的情况下并需要进行治疗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那么工伤员工要进行救治时,原先的单位也是需要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七十的标准发放工资的。
4、对于工伤旧病复发期间需要长期治疗或康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适当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应积极协助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保障。综上所述:工伤旧病复发期间工资的计算应遵循停工留薪的原则,按照员工在工伤发生前的实际工资水平支付。
5、工伤救病复发也应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伤残鉴定,应当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工伤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残疾,所以对于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还可以因此获得更多的赔偿金。 工伤旧病复发重新认定需要吗?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
6、法律分析: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
7、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工伤复发期需要申请吗?
1、工伤复发期需要申请[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的,并且是需要严格的遵守法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工伤复发的时候,想要申请工伤复发认定的,此时也是有法定的期限的,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工伤的劳动者就无法主张相应的赔偿。
2、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
3、工伤后复发能请假,因为如果总在工伤复发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的。但是必须要经过工伤复发认定的程序,首先就是需要提供相关工伤证明的材料,然后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申请。
4、工伤旧伤复发不能多次申请。工伤旧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
5、工伤复发单位证明应当证明确实是存在着工伤复发这样的一种情况。如果存在工伤复发的话,那么是需要提交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还有就是工伤认定书以及鉴定结论书,当然[strong]职业病复发了[/strong]了,关于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也是需要提交的。
6、工伤复发,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具体待遇的赔偿,由单位来承担,如果单位依法向员工缴纳了社保,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超出的部分就应当单位自己来承担。
7、工伤二次住院非旧伤复发可以住院治疗,并且再次的申请工伤复发认定。并且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打工期间复发精神病该谁负责?
那他如果有病的话应该先让他治疗,毕竟你不是医生,但是毕竟是你弟弟,你还是应该给他操操心吧,你不能一走了之或者不管不问呢,你得先让他去治病,而且你们是有这层关系的,又不是一个陌生人,他也比较生气和失望吧,因为他觉得你嫌弃他抛弃他了。
“下班在厂区突发精神病厂里有责任吗”:(1)如果有证据证明引发精神病的因素与工作有关,厂方有责任,可以向厂方要求赔偿。 (2)如果无法证明突发精神病与工作有关:厂方无责任。 “能不能算工伤 ”:一般情况下不能,除非有证据证明精神病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
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面并没有公共险障的赔偿,自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是没有经期补偿金的。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是不能做有偿家政服务的,因为他在发病期间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是要由监护人来承担的。如果她通过家政公司来工作的,那么家政公司叫承担责任。
如果是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在他工作的那个地方的警方可以帮助送强制治疗,或者强制性的解送到我们老家,普通病人1-2个家属或者亲友就可以照顾了。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工伤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吗?
算工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工伤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作待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待遇。
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工伤复发仍然属于工伤范围,其性质没有改变,根据法规,依旧享受和开始一样的工伤待遇。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医疗辅助器械补助、享受停工留薪等。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工伤复发的也是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在工伤复发期间,原单位按照原工资待遇进行支付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给予相关待遇的,可以申请仲裁处理。
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职工自理。
工伤职工离职后,旧伤复发通常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即终止,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通常需自行承担。
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
工伤旧伤复发可多次申请吗
1、工伤旧伤复发不能多次申请。工伤旧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
2、法律主观:不能多次申请, 发生人身损害 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 劳动者工伤 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 申请伤残鉴定 。
3、法律分析工伤复发时劳动者仍在职的,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立即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4、工伤复发可以再次申请停工留薪期。具体要点如下:政策依据:根据多个地区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局的规范性文件,工伤职工在工作后旧伤复发通常可以申请再次的停工留薪期。执行标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时,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5、针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进行复查鉴定。劳动者工伤复发后,伤残类型发生变化,可再次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布后一年之内,如工伤员工及其近亲、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6、【法律分析】: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的,如果职工之前因工受伤,经过治愈后旧伤复发的,只要经过鉴定属于老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要给工伤假,办理停职留薪手续。根据规定,工伤假最长是两年,在这个期间,单位要照发工资。
7、可以再次 申请工伤鉴定 ; 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已咨询: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29号第21层1、2、3、4#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