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什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
1、法律分析: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是由于吸入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等所致的一类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哮喘、支气管炎、肺气肿等。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接触有害物质或长期暴露于特定环境所致的一类职业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职业性荨麻疹等。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3、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4、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5、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有哪些
1、配备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等,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公告与告知: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公告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确保劳动者知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落实组织制度管理,确保各项措施得以实施。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进行警示说明,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其次,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样不容忽视。这包括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如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服、防护眼镜等;进行公告与告知,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信息和预防措施。
4、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接触。例如,使用自动化设备和远程操作技术,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5、职业病危害防控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工艺改进,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适当的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以减少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机会。
6、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具体如下: 预防措施的制定:这是防范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方法。通过分析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可能引致的职业危害,制订出针对特定职业病的预防策略。这些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个人防护等。
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四条 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防护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接触。例如,使用自动化设备和远程操作技术,减少劳动者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2、控制有害物质释放:采取措施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如使用防护设施、加强通风。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根据有害物质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手套等。 健康监护: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及时采取措施。
3、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工艺改进,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适当的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以减少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机会。
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具体如下: 预防措施的制定:这是防范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方法。通过分析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可能引致的职业危害,制订出针对特定职业病的预防策略。这些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个人防护等。
5、职业病是由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提供清洁、通风良好的工作场所,避免职工长时间暴露于有害物质中。
锅炉工有哪些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锅炉工职业病防护措施:粉尘防护措施: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高温防护措施:隔热、注意通风;个人防护要穿防护服,做好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完成生产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锅炉工职业病防护措施至关重要。首要的是粉尘防护,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其次,高温防护同样重要,需要采取隔热措施,注意通风,穿戴防护服,并做好个人卫生保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此外,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高温潮湿环境:例如锅炉工、电焊工等,长时间处于高温潮湿环境可能导致皮肤病、热射病等。 高辐射环境:例如核工业从业者、放射科医生等,长时间暴露在高辐射环境中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等。 长时间用眼:例如程序员、设计师、文案等,长时间面对电脑可能导致视力问题,如近视、老花等。
会伤肺造成粉尘病 、结核病 对听力也有损害。听力损伤是指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感音性听觉损伤,属国家所规定的职业病且是常见的职业病之一。一般在以下工种较容易发生听力损伤:铆工、锅炉工、锻工、锻冶工、织布工、纺纱工等。
铝材喷涂,烧锅炉,如果是燃煤锅炉,接触煤尘和粉煤灰,的确有可能导致职业病。不过这个还要看粉尘的浓度。
锅炉工属于压力容器作业,根据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压力容器作业的职业禁忌证包括:红绿色盲,2级及以上高血压(为控制),癫痫,晕厥、眩晕症,双耳语言频段平均听力损失大于25分贝,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律失常。高血糖并不在压力容器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范围内。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通常都有关于职业病预防的规定。 “八字方针”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提出的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三级预防策略以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着重于消除或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这包括改进工艺和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首先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预防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目的是通过积极的预防措施来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这包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尽可能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使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达到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水平。
法律分析: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法律分析: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职业病防治的核心要求
1、职业病防治的核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负责人和管理机构[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政府监管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意味着在职业活动中,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是首要任务。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使用防护设备、提高工艺水平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同时,一旦出现职业病,要结合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防止病情恶化。
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和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意义: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就是要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产生。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艺水平、使用低毒低害的材料等方式,降低职业病的发生概率。
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这一方针的解读如下:预防为主的方针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许多职业病具有潜伏期和慢性发展的特点,一旦发现往往难以根治,因此预防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艺水平、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5、详细解释如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是核心。预防能够有效地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从源头上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同时,防治结合也至关重要。对于已经发生的职业病,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和控制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恶化。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具体解释如下:预防为主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预防。许多职业病一旦形成,治疗难度大,且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预防为主是职业病防治的核心思想。
7、[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并辅以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中,多种所有制并存,企业结构改革带来挑战,农民工大军的迅速增长使得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面临考验。
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回答如下: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职业危害指的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对生命健康的损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风险、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类型及后果、以及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信息。
3、为[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了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需采取多种措施。首先,应通过公告栏向员工公布单位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工作场所内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这样做有助于员工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其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每一位员工。
4、如果因为工作岗位的变更,使劳动者从事的是原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义务,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5、【释义】本条旨在规定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告知职业病危害的义务。根据本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详细说明可能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应的待遇,并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这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隐瞒或误导。
6、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的方面,介绍如下:合同告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7、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
干部选拔测评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 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2、过半。国内所有的干部身份人员,在选拔、晋升职务职级前都需要进行民主评测,民主评测主要是测评所有人员对于被测评人员的意见,在测评时需要民主测评数量过半,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人事手续。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4、最低通过率是干部选拔民主测评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一般情况下,最低通过率是指在干部选拔中,候选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选中。如果候选人的民主测评得分低于最低通过率,那么他们将被淘汰,而不会被选中。
5、干部选拔民主测评的通过标准是由有关部门规定的,一般是以评分方式进行。不同单位和不同职务的通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参照具体规定。干部选拔民主测评是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之一,可以帮助选拔出具有过硬素质和优秀业绩的干部人才。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三级预防策略以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着重于消除或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这包括改进工艺和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法律分析: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强调在职业病防治中,首要任务是把握源头,实施早期预防。这意味着工作重心应放在预防性管理上,致力于在职业病危害萌芽阶段就将其消除,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方针主要包含以下两点:预防为主:强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是首要任务。用人单位需要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的风险。
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强调[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了预防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性。预防为主意味着要优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例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体现在多元化的管理机制上:方针:预防为主: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方面,预防措施被置于首位,通过早期干预和健康管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防治结合:即使职业病已经发生,也通过科学的治疗和康复手段减轻其影响。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什么方针
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法律分析: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构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职工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
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如何贯彻落实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一是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制度。煤矿企业必须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等,用制度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
法律分析: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对井巷定期进行清扫,冲洗煤尘和刷浆工作,巷道中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在保证供风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风速,减少粉尘飞扬。做好员工的个体防护,对井下有粉尘的地带,坚持使用防尘口罩,以控制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企业需将煤矿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危害防治文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同时,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监测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检测和结果公布。科技的应用和生产流程优化也是防治的关键,要积极采用新技术降低职业危害。
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预防为主[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强调在职业病发生之前,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首先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预防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目的是通过积极的预防措施来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这包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尽可能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使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达到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水平。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措施落实[/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通常都有关于职业病预防的规定。 “八字方针”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提出的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强调了预防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性。预防为主意味着要优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例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方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具体而言,预防为主意味着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健康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的风险。
企业和职工如何做好职业病管理的工作?
1、企业和职工在职业病防范和管理方面都应该密切合作,做好以下几点: 加强职业病防范宣传: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维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职业病防治知识等相关内容,让职工了解职业病的危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
2、因此,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首先,改革工艺条件,采用低毒或无毒原料替代高毒或有毒原料,努力开发无毒无害的新型原料。
3、并告知劳动者;—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
4、企业应建立适应自身情况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建立易于操作执行、简洁高效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体系支撑性文件。 煤炭行业的安全工作复杂,需要建立简洁高效的管理体系,并重视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 管理体系的执行需要重点控制几个关键环节,包括危险点辨识和评估。
5、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7、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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