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了几次
1、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3、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总则与基本原则 本次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分类管理以及动态监管。这意味着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在于预防,同时结合治理和监管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修订后的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7、2021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该修订版《职业病防治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职业病危害宣传标语:职业安全无小事
1、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关爱员工生命,优化工作环境;做好劳动保护,共防职业危害。职业卫生做到足,社会职工都幸福。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职业卫生连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2、职防无小事,健康是大事。6职业安全无小事。6职业病,好防不好治。6职业病,要防治,你规范,我健康。6职业病防护,关系千家万户。6职业病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70、职业病防治,责任重于泰山。7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4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4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4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50、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利己、利人、利国家。5职业病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5职业安全无小事。
4、行职业卫生路,做百年长乐人。5职业卫生连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5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5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60、抗癌责任,重于泰山。6早防癌症,健康常驻。6防治职业病危害,促进经济发展。6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6预防癌症,造福健康。
5、加强手足口病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群众利益无小事,慢病防控是大事 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手牵手携手联动预防艾滋病害,心连心**合力爱护健康人生。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6、群众利益无小事,慢病防控是大事 开展“我的健康我做主”“我的体检我知道”全民自助活动,实现“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1避免共用注射器,有效预防艾滋病。1规范慢性病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1加强肠道疾病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1肠道疾病可防可治可控,不可怕。
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在职业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卫生保护权利。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工作过程中保障身心健康是很重要的,特别是污染企业干活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如下: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的权利:劳动者有权知晓工作场所可能涉及的职业病危害物质和作业环境,并了解有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和防护措施。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1、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提出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该法确立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以确保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4、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6、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5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的时间
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年10月27日。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正规化、全面化。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通过。 该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
年10月27日。根据查询百度题库试题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的时间为___。答案解析为:2001年10月27日。相关法律: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行的是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提出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2、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提出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该法确立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以确保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4、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5、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旨在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总则与基本原则 本次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分类管理以及动态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的时间
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通过。 该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
3、年10月27日。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正规化、全面化。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该法确立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等,以确保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的时间为___。答案解析为:2001年10月27日。相关法律: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如下: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降低职业病的危害。通过建立职业病防治机制、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测等措施,降低各类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在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具体内容如下: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主要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慢性化学品中毒等引起的疾病。 根据该法律,劳动者享有依法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职业病的四大防护措施
劳动者应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以提升对其职业病防护知识的掌握。 劳动者有权获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疗、康复等一系列防治服务。 劳动者有权知晓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并了解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在粉尘较多的工作环境中,长期吸入粉尘容易导致尘肺病的发生,因此,从事这类工作的人需要特别注意防护。常见的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尘口罩、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改善工作环境的通风条件。为了减少尘肺病的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
强化方案: 讲课中,注意声量,切勿太大声或急切地说话;常用温开水、薄荷口含片润喉;辣椒等刺激性食物以及巧克力等糖分高的食物不宜过多食用。
其次,物理因素也不容忽视,如噪声、高频和微波辐射,以及紫外线和X射线等电磁辐射。它们可能对听觉、视觉甚至内脏器官造成损害。再者,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它们通过生物媒介传播,对接触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这类职业病通常需要高度警惕和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问题六:企业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职业危害因素目录,识别和预防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措施包括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评估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照国家标准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建议寻求第三方机构的指导。
职业病危害法什么时候实施的?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于2001年10月经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通过,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它确立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4、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5、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修订信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职业病人保障的说法,正确的是...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十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strong]职业病防申报[/strong];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strong]职业病防申报[/strong];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疾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选项 A 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答案】:D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答案】:C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因此A项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禁止有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
②员工工伤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③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保护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会面临被罚款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会被责令关闭。
具体的赔偿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答案】:C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因此A项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是
法律分析: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如下: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降低职业病的危害。通过建立职业病防治机制、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测等措施,降低各类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在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具体内容如下: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具体内容如下: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主要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慢性化学品中毒等引起的疾病。 根据该法律,劳动者享有依法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更好的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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