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病危害项目必须申报?
1、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必须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也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来制定。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如果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引进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5、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有哪四种
1、法律主观[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职业病包括十大类[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2、腿部静脉曲张 教师职业[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的辛苦在于长时间站立授课,这容易导致静脉血向足部倒流,进而引发下肢静脉曲张,伴随着腿疼、抽筋等症状。建议教师在授课后适当进行腿部按摩,晚上用热水泡脚以缓解不适。脊椎及腰椎疾病 批改大量作业、准备课件和教案等工作使得教师容易患上脊椎病和腰椎病。
3、尘肺病 职业中毒性病症 职业噪声性病症,如听力下降等 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高温引发的中暑等。还有如某些行业长时间弯腰操作导致的肌肉劳损,长期接触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的辐射损伤等。化学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铅中毒等。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森林砍伐业的黑热病等。
4、国家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尘肺病类:在从事与粉尘相关的行业,如采矿、冶金、建筑等,工人长期吸入粉尘会导致肺部功能受损。例如:硅肺和石棉肺等。这些职业病的形成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粉尘微粒被吸入肺部,长期积累导致肺部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
5、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病 工业环境中的长期吸入粉尘是尘肺病的主要原因。例如,矿工、建筑工人和纺织工人等长期接触各种粉尘,易患此病。尘肺病包括多种类型,如矽肺、石棉肺等。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由于工作中接触到有毒物质引起的。
6、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导致的各类疾病。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职业病: 呼吸系统疾病:如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矿尘、硅尘、石棉尘等导致的肺部疾病,常见有煤工尘肺、矽肺等。此外,还有职业性哮喘,因接触某些化学物质或过敏源引发的呼吸系统炎症。
7、职业病的种类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尘肺病 尘肺病是一种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而导致的职业病。多在采石、挖矿、打磨等工作中产生。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或刺激性化学物质引起的皮肤损伤。例如,某些化学原料、染料等可能导致皮肤炎症或过敏反应。
国家规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共计什么章什么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共十四条,规定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涉及的职业病却是法定职业病,只有与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并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是法定职业病。
章节与条款:共分为七个章节,详细列出了四十一条规定。诊断程序与标准:明确了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标准。责任划分:详细规定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鉴定机构设立与职责:规定了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和职责范围。实施意义:防止误诊漏诊: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监管,减少职业病的误诊和漏诊现象。
甲醇、氨化甲醇、乙腈毒性如何?可以接触皮肤吗?会不会致癌
致癌。长期接触大量甲醇,会导致体内基因发生突变,造成大量正常细胞恶性增殖,从而引起癌症,虽偶尔接触少量甲醇不会引起癌症,但是不可以接触,因工作原因必须接触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因甲醇具有毒性,进入人体后可引起头痛、恶心、视线模糊等症状,甚至破坏视觉神经细胞和脑神经,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甲醇与乙腈都是具有潜在毒性的化学物质,但其致死量和中毒症状有所不同。乙腈的致死量仅为5毫升,相比之下,甲醇的致死量为30毫升。因此,乙腈的毒性在两者中更为强烈。乙腈中毒的症状多样,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胸痛、疲倦和乏力等。
虽然甲醇和乙腈的致死量和中毒症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种物质中毒,都应及时就医并接受专业治疗。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接触这些有害物质,以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
首先,甲醇是一种有毒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甲醇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在孕妇体内,甲醇可以穿过胎盘屏障,对胎儿造成直接的影响。甲醇的毒性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的损害,可以导致视力下降、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在严重的情况下,甲醇中毒还可能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在制药厂中,高效液相检验过程中常使用色谱级乙腈和甲醇作为重要试剂。这种试剂的长期大量接触,属于慢性毒性,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慢性中毒的常见症状包括眩晕、昏睡、头痛、耳鸣以及视力减退等。乙腈和甲醇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其对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的损害上。
职业病有哪些
它包括十大类[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分别是[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职业性尘肺病及其[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肺病:职业性肺病是由于长期暴露于各种有害物质,如煤尘、二氧化硅、石棉等而引起的肺部疾病。煤矿工人、石棉工人、砂岩工人等都容易患上职业性肺病。发作时刻可能是在工作时长期暴露于有害物质的环境中,尤其是在没有足够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下面是部分职业病的介绍: 颈椎病、腰椎病:长期处于静态、重复性工作岗位,如长时间在电脑前工作、长时间站立等,其中颈椎、腰椎作为人体重要的支撑部位,如果经常处于不自然的姿势,就会引起颈椎病、腰椎病等问题。 职业性皮肤病:如铬、镉等重金属过量接触导致皮肤病,如铬皮炎、牛皮癣等。
国家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尘肺病类:在从事与粉尘相关的行业,如采矿、冶金、建筑等,工人长期吸入粉尘会导致肺部功能受损。例如:硅肺和石棉肺等。这些职业病的形成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粉尘微粒被吸入肺部,长期积累导致肺部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
电工有可能患的职业病:尘肺类。职业性放谢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高温因起)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
甲醇乙腈致癌吗
1、最好不要接触,会致癌的可能性我也不清楚,但是的职业病是最大的可能。
2、首先,甲醇是一种有毒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甲醇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在孕妇体内,甲醇可以穿过胎盘屏障,对胎儿造成直接的影响。甲醇的毒性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的损害,可以导致视力下降、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在严重的情况下,甲醇中毒还可能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3、乙腈是一种有毒的有机溶剂,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生殖细胞损伤,影响精子和卵子的质量,进而影响生育能力。甲苯也是一种常见的有机溶剂,长期接触可能对男性生殖系统产生影响,导致精子数量减少和活动力下降,同时对女性也可能产生类似影响,比如降低受孕几率。
4、乙腈中毒的症状多样,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胸痛、疲倦和乏力等。在严重情况下,乙腈中毒可能导致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昏迷和抽搐等症状。此外,乙腈中毒患者的脉搏和心率都会减慢,呼吸也会变得缓慢,面色通常呈苍白。乙腈中毒还可能引起蛋白尿等肾脏损伤表现。
5、甲醇在体内会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统,抑制糖的需氧分解,造成乳酸和其他有机酸积聚以及甲酸累积,从而引起酸中毒。毒性总结:乙腈的毒性因其较低的致死量和严重的中毒症状而显得更为强烈。甲醇虽然也有严重的中毒表现,如脑水肿和酸中毒,但其致死量相对较高。综上所述,乙腈的毒性相对甲醇更大。
6、氰氟草酯是一种白色结晶固体,具有2375(20℃)的比重,沸点高达363℃,其熔点则在48-49℃之间。其蒸气压极低,仅为8×10(-9)mmHg(20℃),并且它能够溶解于多种有机溶剂中,如乙腈(53%)、甲醇(33%)、丙酮(60.7%)和氯仿(54%)。然而,它不溶于水。
7、可引起脑水肿。在体内,甲醇会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统,抑制糖的需氧分解,导致乳酸和其他有机酸积聚以及甲酸累积,进而引起酸中毒。虽然甲醇和乙腈的致死量和中毒症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种物质中毒,都应及时就医并接受专业治疗。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接触这些有害物质,以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
十大类职业病
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大类是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大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法律主观:职业病包括十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病、职业性精神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传染病和其他。这些类别下还包括着数值众多的132种疾病。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此类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共计132种。具体分类如下: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这类疾病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而引发的,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以下是工作期间十一种不允许辞退的疾病,分为十大类: 尘肺病: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涵盖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医师是专业从事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的管理人员。 根据国务院2016年的决定,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被取消。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确认职业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工作接触史: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工作接触史,即其患病与特定的职业或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为长期且频繁,且与患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列表:其次,所诊断的疾病必须存在于卫生和劳动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列表中。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如下:既往史、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材料(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职业病诊断乃是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医疗机构依照职业病防护法和符合规定的诊断标准,针对职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源引发的疾病作出精确的临床诊断。明确患者是否患有职业病,以及其患病类型与轻重程度是此项工作的核心与目的。
考取职业病诊断医师需具备的条件: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包括哪些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历史记录,过去的健康状况文件;职业健康检查的书面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工作环境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估资料;诊断机构要求的其他必需材料。
甲醇乙腈对孕妇危害有哪些?
乙腈是一种有毒的有机溶剂,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生殖细胞损伤,影响精子和卵子的质量,进而影响生育能力。甲苯也是一种常见的有机溶剂,长期接触可能对男性生殖系统产生影响,导致精子数量减少和活动力下降,同时对女性也可能产生类似影响,比如降低受孕几率。
影响肯定会有些,主要是试剂对身体的影响,比如长时间和甲醇 乙腈或者其他试剂打交道,试剂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
应该没问题,人体本身免疫力就是很好的。我不是专业医生,但是作为一名化学从业人员,我建议,怀孕期间,最好不要接触此类化学品。毕竟现在不提倡优生优育的嘛。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去相关的妇幼保健医院咨询一些医师(一定要咨询一些正规医院的正规医生,也不贵,别怕花这点钱)。
甲醇则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具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可引起脑水肿。甲醇在体内会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统,进而抑制糖的需氧分解,导致乳酸和其他有机酸积聚以及甲酸累积。这些变化最终会导致酸中毒,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致癌。长期接触大量甲醇,会导致体内基因发生突变,造成大量正常细胞恶性增殖,从而引起癌症,虽偶尔接触少量甲醇不会引起癌症,但是不可以接触,因工作原因必须接触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因甲醇具有毒性,进入人体后可引起头痛、恶心、视线模糊等症状,甚至破坏视觉神经细胞和脑神经,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甲醇和乙腈是两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其致死量和中毒症状各有不同。乙腈的致死量仅为5毫升,毒性相对较大。中毒时,患者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昏迷、抽搐等。
不能说是有毒,只能说对身体健康不利。液相色谱的甲醇和乙腈用量非常大,偶尔会用到三乙胺和氨水,所以可能会长时间接触这类溶剂。这类溶剂属于易挥发物质,非常容易吸入,吸入过量后会使身体不适,但是一般使用的话不会中毒。
职业病危害分类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是根据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进行划分的。主要包括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和生物性因素等多种类型。这样的分类是为了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3、职业病危害分类详述如下:粉尘类包括:硅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
4、根据职业病危害的不同特点,可以将其风险分为以下几类: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震动、高温、低温、辐射等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气体、有害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等对人体的危害。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体、寄生虫、微生物等对人体的危害。
5、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以下是职业病的分类: 尘肺: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肺结核申请职业病鉴定可行吗?
肺结核是无法申请职业病鉴定的[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也就是无法从企业获得治疗肺结核的赔偿。因为职业病要求患病劳动者是因为工作要求和工作环境而患上的[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而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也许是员工在非工作环境而受到传染,所以不能进行职业病鉴定。 肺结核是不能认定为职业病的。
[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你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鉴定职业病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经常能接触到一些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因此才得[strong]甲醇腈职业病[/strong]了肺结核的话,是可以被鉴定成职业病的,职业病属于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职工最好等到医院的治疗工作正式结束以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做工伤鉴定。
以及肺结核是否直接与职业暴露有关,这些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来确定。因此,对于那些长期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教师来说,如果不幸患上肺结核,他们应当积极寻求专业医疗鉴定,以证明疾病与职业暴露之间的联系。一旦获得确认,他们就有资格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空气质量不好,免疫力低下造成。你的工作属于有毒有害工种,肺结核造成的原因根底,工作环境有一定影响。可以做 工伤职业病 鉴定。
一般情况下,肺结核的发病与公司的环境没有直接的关系。你可以到当地疾控中心做全面检查,如果发现胸片有病变表现,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并要求公司给予调换工作岗位以及适当的医疗、经济补偿。如果肺结核诊断不能成立,你也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疾控中心申请结核病的免费治疗。
能。可以申请申请鉴定职业病,单位会赔偿一部分钱。而且国家对肺结核实施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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