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达到多少才构成职业病危害
不同等级的噪声聋,其听力损失程度也不同。轻度噪声聋的听力损失在25dB-40dB之间,中度噪声聋的听力损失在40dB-55dB之间,而重度噪声聋的听力损失则在56dB以上。针对噪声职业病的处理原则,观察对象一般不需要离开噪声岗位,但耳鸣者是个例外。
因此,当职工接触噪声超过允许暴露时间或超过允许接触噪声级别时,才构成噪声职业病危害。
当工作环境的噪声大于85分贝的时候就需要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长期在强噪声下工作,会引起听觉疲劳,听力下降。若长年累月在强噪声的反复作用下,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出现噪声性耳聋。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如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
噪音达到80分贝以上会构成职业病危害。根据GBZ/T 22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是指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在职业病认证过程中,只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得了噪声聋,才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噪音达到80dB构成职业病危害。根据GBZ/T22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的要求,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在职业病认证过程中只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得了噪声聋才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我们日常生活中噪声无处不在,但是只有当噪声达到一定数值和每日工作中的接触达到一定时间,才可以认定为是存在噪声危害的岗位。 根据规定,环境监测中,岗位噪声低于80分贝的,不属于职业危害噪声岗位。 只有噪声监测超过80的,才需要对该工作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配备相关防护用品。
噪音达到80dB构成职业病危害。根据GBZ/T 22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的要求,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在职业病认证过程中只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得了噪声聋才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1、明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的规定[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工作场所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等。详细解释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这是职业卫生管理的核心。
2、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4月27日以第47号令的形式公布的,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一些关键信息:目的与意义:该规定旨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确保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5、明确职业卫生责任主体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27日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了2009年7月1日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作场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请查收!
工作场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图形标识:禁止标识:如“禁止入内”,用于明确禁止某种行为。警告标识:如“当心中毒”,用于提醒潜在的危险。指令标识:指示必须采取的行动或措施。提示标识:提供有关安全或健康的信息或建议。警示线:红色警示线:用于标记高毒作业区域,表示极高危险。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分类与功能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四类,如“禁止入内”和“当心中毒”等,与文字警示语配合使用,确保信息传达的全面性。 警示线:用不同颜色区分危险区域,如红色的高毒区域和黄色的一般有毒区域,提醒劳动者在作业时保持警惕。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主要分为五类: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中文警示说明。图形标识包括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标识,如“禁止入内”、“当心中毒”等,配合警示语句使用,确保信息清晰可见。警示线有红色(高毒)、黄色(一般有毒)区分危险区域,设置在醒目位置。
警示线应设置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 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 设备故障或维修检修有毒物品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警示标识。
设当心电离辐射的警示标识,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按有关标准划分为控制区、监督区时,可采用国际通用颜色(红、黄)作为工作区域标识;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当心电离辐射的警示标识。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图形标识:通过设置一定颜色、一定含义的图形来表达告知和提示。警示线: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一般和图形标识组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图形和文字的组合。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提醒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如噪音、化学品等。1 环保可回收标识:用于提示物品是否可回收,以促进环保。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用于指导人们正确分类垃圾,以保护环境。1 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用于提醒人们关注环境保护,如节约用水、减少污染等。
制做塑料品的工人,一般会得什么病?
调查显示,塑料加工企业易发的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有机物慢性中毒和噪声伤害。原因一是企业对职业病防治不重视,缺乏相关健康管理制度和防护设施。二是员工缺乏防范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差。三是地方执法部门监管乏力,往往只关注常规项目,对职业病防范工作重视不够。
在塑料厂工作时间长了,最常见的健康问题之一是肺部疾病。如果工厂管理不当,使用了不合规的粘合剂或其他材料,那么工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健康风险。长期暴露于这些有害物质中,不仅可能导致肺部疾病,还可能引发白血病和癌症。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可能会患的疾病 根据我的调查,当工人长期工作在塑料厂时,会患有一些职业病,例如呼吸道疾病、皮肤病、职业性聋以及关节痛等病症。这些病症都是由长期在污染环境下工作或接触有毒刺激物质造成的,或者由工作中心长期进行重复动作而引发的其他症状。
在塑料厂工作,工人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有害物质,如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等,这些物质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红肿等症状。同时,塑料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有害气体,如臭氧、甲醛等,长期吸入这些气体可能会导致头痛、眼睛疲劳、咳嗽等不适症状。
长期在塑料工厂工作,可能会因接触化学物质而引发皮肤过敏反应。过敏程度不同,严重者可能出现皮肤溃疡等症状。 工厂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可能会对呼吸道粘膜造成长期刺激,导致局部免疫力下降。这增加了工人受到病毒侵害,例如感冒的风险。
塑料制品业是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之一。人体长时间接触塑料制品,可能会导致皮肤红肿、瘙痒等不适,因为这些产品中含有化学物质,属于高风险产业。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可能会接触到有毒气体。职业病危害指的是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面临的各种健康风险。
去化工厂一线工作,经常接触剧毒危险化学品,是不是容易得职业病
在有害岗位上工作确实存在患职业病的风险,尤其是在化工厂这样与剧毒危险化学品密切接触的环境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患上职业病。关键在于化工厂是否足够重视职业病危害的预防。首先,管理是否到位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在化工厂一线工作,若经常接触剧毒危险化学品,确实存在得职业病的风险。这种风险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化学品的频率和时长、防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健康检查的频率和质量。
有非常的风险,比如经常接触硅胶等粉末原料,就很有可能患上矽肺等职业病。在车间的时候,不要图方便不带防尘口罩和安全镜等安全保护设备。为自己和家人着想。
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不能这么说,工作环境是由行业决定的,化工厂的工作环境自然不如做办公室的,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是需要做防护的,严格按要求来操作,对人的危害性也会极大的减小,如果不想从事化工行业,可以转其他工作环境好的行业,甚至可以去考公务员、事业单位。
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涂装车间中,涂料和溶剂等物质大多具有毒性,在工作中会产生漆雾、有机溶剂蒸气和粉尘,长期接触这些物质可能会引发慢性中毒,损害操作人员的健康。若这些物质排放到室外,会导致大气污染,某些具有光化学反应性的溶剂在紫外线照射下可能会产生更有毒的物质,对环境造成公害。
涂装车间的涂料和溶剂含有多种有毒物质,操作人员长期接触这些物质会导致慢性中毒,影响健康。例如,苯类溶剂的浓度达到100-300mg/m时,长期工作可能会引发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疲劳嗜睡等,而重度中毒则可能导致白血球和红血球大量减少,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
此外,生产性粉尘,如炼油过程中的石油焦粉尘和催化剂硅酸铝粉尘,催化剂生产中的金属粉尘和水泥粉尘,以及石棉尘、煤尘等,也是常见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有毒化学物质,如铅、汞,以及在生产乙烯、丁苯橡胶等过程中产生的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此外,还有催化剂硅酸铝粉尘、金属粉尘、石棉尘、煤尘等。
车间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有害气体和蒸气、紫外线、物理因素以及机械伤害等。首先,粉尘是车间中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之一。例如,在电焊、破碎、筛分等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分散度极高的粉尘,如氧化铁、氧化锰等。长期吸入这些粉尘会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甚至引发尘肺病等职业病。
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哪些?(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 - 有毒物质:例如,在乙烯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到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丁苯橡胶生产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
涂装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和溶剂大多具有毒性。长期接触和吸入这些物质,工人可能会遭受慢性中毒,对健康造成损害。如果这些物质被排放到外部环境,会导致大气污染。某些溶剂在阳光照射下可能会产生更有毒的物质,进一步加剧环境污染。
什么是职业病?
1、写这个故事前[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3、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5、职业病乃由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引发之疾病。须知,此类病患自始至终需在职业生活环境中发生,并拥有法理性,即务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明确界定。
6、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是一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职业病,其代表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以云南省个旧市为例,这个被誉为“锡都”的地方,锡矿开采工人的职业病主要为“肺癌”。早在6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给个旧市锡业题字“抓好肺癌防治工作”,这一批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职业病防治的高度重视。
职业卫生噪声危害分级标准
1、根据GBZ/T 22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的规定,若工作场所存在可能损害听力的、对健康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小时/天或40小时/周的噪声暴露等效声级达到80分贝,则该作业被定义为噪声作业。
2、法律分析:根据GBZ/T 22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的要求,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
3、噪音等级划分标准有:(1)级(30~59分贝):可以忍受,但已有不舒适感,达到40分贝时开始困扰睡眠。(2)级(60~89分贝):对植物性神经系统的干扰增加,听话困难,85分贝是保护听力的一般要求。(3)级(90~120分贝):显著损害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听觉器官损伤。
4、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 重度噪声聋:≥56dB(HL)我国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16152-199GBz49-2002)的颁布实施不仅为职业暴露群体的听力保护以及职业性听力损伤/耳聋患者的相关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为职业病防治机构提供了诊断和评定依据。
5、在噪声职业病的鉴定中,连续三年以上的职业性噪声工作史是关键条件之一。具体而言,如果工人在三年内持续接触噪声,出现了听力下降和耳鸣等症状,且纯音测听结果显示为感音神经性耳聋,那么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记录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可以综合判定为噪声职业病。不同等级的噪声聋,其听力损失程度也不同。
6、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7、诊断标准里面讲的噪音作业场所是指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即8h等效声级≥85dB。
对生产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答案】:D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的作业岗位[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
3、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strong]工业场所职业病[/strong];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作用。对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对职业病产生误解和影响他们的健康。
6、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哪些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法律分析: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任务依据由建设单位提供,同时需要依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书,以及用人单位已有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等文件。
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的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此过程旨在明确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化工厂职业病危害有哪些
1、综上所述,化工厂的职业病危害主要包括有毒气体、粉尘和噪声。
2、粉尘是化工职业健康危害的一大来源。由于化工物料的特性,生产活动中易产生粉尘,对工人健康构成威胁。 噪声也是化工环境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可能源自于机械设备、流体流动或其他生产相关的活动,对工人的听力和整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3、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密切相关。例如,磷化工厂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可能对工人的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导致慢性支气管炎、肺纤维化等疾病。此外,工人在操作时可能接触到的化学液体和固体也可能对皮肤造成刺激或伤害,引起皮炎、湿疹等问题。在一些情况下,有害物质还可能通过眼睛进入人体,导致眼部疾病。
4、在化工厂上班虽然工资比较高,但是对身体的危害也是特别大的,长期在化工厂工作有可能会导致不孕不育或者是胎儿畸形的可能,并且化工厂里面的有毒气体会增加癌症的几率,长期吸入粉尘会对呼吸道造成伤害,除非特别需要钱,尽量的不要去化工厂工作。
5、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氨等。 物理性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等。 此外,还有粉尘和电离辐射等其他因素。 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系统识别和分析,有助于明确职业病防护的关键点。 这一过程为未来石化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估提供了科学参考依据。
6、长期在化工生产中大多会接触到毒物;同时许多作业都会接触到粉尘;噪声对工人的影响也很大。有毒气体 (1)酸、碱工业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纯碱工业生产中可产生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有毒有害气体。
7、化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环境确实存在一定的身体污染风险,这主要源于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化学物质,其中部分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害。首先,化工厂内可能含有有害气体、粉尘、重金属等物质,长期接触可能导致呼吸道疾病、皮肤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健康问题。
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强调在职业病发生之前,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三级预防策略以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着重于消除或减少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这包括改进工艺和设备、完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施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强调在职业病发生前,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等,来降低职业病发生的概率。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方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具体而言,预防为主意味着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健康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的风险。
从事化工行业有哪些常见的职业病
1、在化工行业中,工人面临多种职业健康风险。以下是一些化工厂工人常见的职业病: 尘肺病:化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长期吸入粉尘的工人可能会患上尘肺病。粉尘可能引起呼吸道炎症、过敏反应,甚至肺纤维化。 职业中毒:化工生产中存在多种有毒物质,工人若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可能会中毒。
2、化工行业容易接触各种各样化学品,引起急慢性化学品中毒、皮肤或者呼吸道过敏症状、哮喘、慢阻肺等等。单位平时要做好车间空气检测,组织接害工人体检,改善作业环境,避免发生职业病。
3、- 行业:冶炼、蓄电池、化工、含铅油漆、船舶修造、印刷、塑料、纺织、玻璃、采矿、医药等。- 影响:长期接触铅可导致慢性铅中毒,症状包括乏力、口内金属味、肌肉关节酸痛、记忆力减退、腹部隐痛,以及齿龈边缘的蓝黑色“铅线”。 苯作业类 - 行业:油漆、树脂、塑料、橡胶、制革等。
4、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类职业病,多发生在长期处于粉尘环境下的工人,如矿工、建筑工人等。尘肺病是一种严重的肺部疾病,可能导致肺功能永久性损伤。
5、造纸黑液常见的职业病:重金属(砷,铅,镉,汞等)中毒;氯气中毒;硫化氢中毒;二氧化硫中毒;酸碱等皮肤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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