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法鉴定程序怎么走
工伤司法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自行向社保局提出申请。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工伤司法鉴定步骤如下:首先,员工或用人单位向所属地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递交工伤鉴定申请;其次,在确认工伤后,待伤情趋稳之日,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环节;第三步,设立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进行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
工伤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先进行申请;然后再提交所有的证明材料;只要审核通过就可以进行鉴定;而鉴定出来的级数就可以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些赔偿应该全部要由工伤保险来进行给予。
如果是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残鉴定程序怎么办理伤残鉴定程序具体流程为: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初次鉴定等。
个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提出委托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受理委托;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伤情鉴定标准
1、司法鉴定面部轻伤鉴定标准为: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的,构成轻伤。
2、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明确损伤程度等级,如重伤、轻伤或轻微伤。鉴定人出庭 在某些情况下,司法鉴定人可能需要出庭作证,出示执业证书,并对鉴定结论进行解释。费用支付 鉴定费用一般由当事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和机构而异。
3、要看伤口的长度,伤口超过四点五厘米构成轻伤,不够四点五厘米是轻微伤。如果能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的手,那可能对方承担的责任就会更多一些,警方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以此为依据,但是因为当事人也还手了,很可能会以互殴来进行处罚,双方都有责任,只是程度不一样。
4、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 颅脑、脊髓 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6 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6、您好,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肋骨几处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一级:c)肋骨骨折6处以上。轻伤二级:b)肋骨骨折2处以上。轻微伤: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可知需根据肋骨骨折的处数判断。
7、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990年4月2日 法(司)发[1990]6号)旨在规范法医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该通知要求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参照执行,并在试行过程中及时反馈问题,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最新劳动法规定在公司上班多久才可以做职业病鉴定
1、如果职工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可以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如果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旦被确诊为职业病,员工所在的单位应在确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患病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可在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职业病的形成虽然与时间有关,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三年以上。
5、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他情形。
6、员工存在职业病,那么在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满足一定医疗期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职业病在离开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之后一段时间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7、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没有规定职业病体检几年一次。《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职业病体检时间。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目前职业病监管形式是[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体检[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现场检测超标的每年体检一次。
职业病的鉴定为什么要满三年
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职业病跟工作[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的年限没关系[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要看你身体损伤的程度与所从事职业的关联性。哪怕就干[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了几个月也可能构成职业病。有的人干到退休,也不是职业病。你最好先去有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单位做一个检查及鉴定,如果有问题,可以要求企业做进一步的复查、诊断。
职业病的鉴定不一定要满3年才能进行鉴定。正确的职业病鉴定流程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报告。
法律分析:职业病做职业病鉴定,只要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都属于职业病。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工人辞退两年后发现职业病的,按现行规定,无法再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的,如果是一年内的话,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才是国家强制要求要做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在企业无法完成预评价和控制评价的基础上(主要因为老厂房或自行设计厂房无法提供三同时),出现的一种折中或缓冲的评价项目。现状评价一次管三年,但每年还必须做一次检测。
民法典940条规定原文及解释
民法典940条规定,工伤赔偿不包括医疗费等各种福利费用。此外,对于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包括丧葬补助金、死亡赔偿金、因伤致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津贴的支付等。
第940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法律主观:民法典第1042条的内容是对干涉婚姻、重婚、家庭暴力等现象的规制。此条款对比之前的相关民事法律,新增加了关于借婚姻索要财物的禁止性规定,实际上是对实践中高价彩礼乱象进行规制,有利于规范民间婚俗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德国民法典第873条第2款规定,“登记之前,只有在当事人的合意已经经公证证明、或者已经提交给不动产登记局或者已经到达不动产登记局,或者当权利人将符合土地登记法的规范许可的登记许可并交付给相对人时,合意对当事人有拘束力。
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法、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等。但大多数人忽略了营养费用的补偿,以为吃医院提供的饭菜就够了。事实上,受伤者只有获得良好的营养,才能恢复得更快,因此有必要索赔营养费用。
职业病是否归属工伤范畴?
1、因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受害的情况应被确认为工伤事故。司法程序中的工伤认定以法定职业病为准则,仅限于《职业病目录》所收录的我国特有的职业病范畴;对此类职业病的认定需要经过卫生部门的诊断,确认劳动者确实存在职业接触历史后得以落实。
2、职业病属于工伤的范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是属于工伤的范围的。明确归属:职业病是因为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有害物质而导致的疾病,所以它被明确归类为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在工作时间和地点突发疾病,若在48小时内不幸死亡,则视同为工伤。这是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职业病明确属于工伤范畴,然而,其他类型的疾病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既往病史可能影响非职业病类型的工伤认定过程,具体结果需依照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5、在法律层面上,许多国家都将职业病纳入工伤范畴,为受职业病影响的劳动者提供法律保护。当劳动者因职业病导致身体受伤或健康受损时,他们有权获得工伤赔偿和治疗。在我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病是工伤的重要组成部分。
6、职业病不算工伤:职业病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因未采取保护措施而患上的疾病,与工伤的概念不同。工伤通常指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职业病可申请工伤鉴定:尽管职业病本身不被视为工伤,但员工在患上职业病后,有权申请工伤鉴定。若职业病被鉴定为达到工伤标准,则可享受工伤保障。
工伤司法鉴定具体该怎么办理
1、办理工伤司法鉴定步骤如下:首先,员工或用人单位向所属地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递交工伤鉴定申请;其次,在确认工伤后,待伤情趋稳之日,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环节;第三步,设立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进行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
2、如果是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司法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自行向社保局提出申请。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4、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先进行申请;然后再提交所有的证明材料;只要审核通过就可以进行鉴定;而鉴定出来的级数就可以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些赔偿应该全部要由工伤保险来进行给予。
6、对于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的事项,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不能直接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在工伤认定后,职工应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听力多少可以做职业病鉴定?
而在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中,第12条则规定,如果双耳听力损失达到26dB HL或以上,或者一耳听力损失达到56dB HL或以上,也可以被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来判断的,因此,具体的诊断和认定还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来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听力下降不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不属于工伤,就不能主张经济赔偿的。是双耳还是单耳的听力都下降,下降多少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就能鉴定为十级。
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 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 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 级。
该职业病鉴定标准如下: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31dB或一耳损失大于或等于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41dB或一耳大于或等于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71dB。
【法律分析】:听力下降到7级算职业病。明确听力是否真正的下降。并且要有诊断病历和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然后到相应的职业病鉴定中心去鉴定。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1、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如10级标准为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9级标准为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标准为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等。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
2、鉴定原则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具体指: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进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检查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3、依据《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噪声聋的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明确如下:(一)双耳听力损失≥91dB,被评定为四级。(二)双耳听力损失≥81dB,被评定为五级。(三)双耳听力损失≥71dB,被评定为六级。(四)双耳听力损失≥56dB,被评定为七级。
4、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中的第15条指出,如果双耳听力损失达到41dB HL或以上,或者一耳听力损失达到91dB HL或以上,则可以被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
5、噪声聋职业病的鉴定流程[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以下就是整理的内容。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
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是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若因事故伤害,同样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提出,以下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在受聘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职工在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因他人伤害的。 车辆挂靠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运营中遭受伤害的。
3、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第四种情形是,患职业病的。第五种情形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种情形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种情形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法律分析:伤认定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劳动部门对其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行为,一共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和不视同工伤。一般做完工伤认定后还要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每个等级有对应的赔偿金额。
6、首先,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符合第一种情况。这意味着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任何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均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其次,第二种情况涉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的事故伤害。
7、法律主观: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四种情形。
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单纯[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strong]职业病司法认定[/strong],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职业禁忌症在工伤认定中是否符合,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相较于普通人群,更容易受到职业病危害,甚至引发职业病或加剧原有疾病,或在工作过程中引发可能危害他人健康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怎么说呢,一般来说职业病算工伤,职业禁忌症应该不算。如尘肺,矽肺病,锰中毒等这些职业病,是从事某一个行业而导致的身体病变。如红绿色盲,心脏病,高血压等,是因为身体有这些病症而禁止从事某个行业。所以我认为职业禁忌症不能算为工伤。
算。如果职业禁忌症是由于工作环境、条件或工作方式等原因造成的,并且这些原因与工作有关,那么这些职业禁忌症就被视为工伤。
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职业禁忌症算不算 工伤 要看是否符合 工伤认定 的条件。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 职业病 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的情形,所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法律分析: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超过一年仍可申请司法鉴定,单位需提供鉴定材料
1、已获工伤认定者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未进行工伤认定且已超时限者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存在期限规定,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否则受伤员工可在一年内自主申请。逾期则无法提出申请。然而,当事人可就此事件诉诸法律,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并请求单位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2、超过一年仍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需有正当理由。 不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且已有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已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委托除外);非法行医造成损害;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过了一年后还可以伤残认定吗 如果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过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目前没有具体的时限规定的,但是工伤认定就要求在一年内完成的。
4、用人单位未申请的, 工伤 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 工伤认定申请表 ,存在 劳动关系 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司法鉴定需要什么 材料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听力职业病怎么鉴定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中的第15条指出,如果双耳听力损失达到41dB HL或以上,或者一耳听力损失达到91dB HL或以上,则可以被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
法律分析: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鉴定噪声聋职业病:鉴定原则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具体指: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进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检查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法律分析: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缴纳鉴定费;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如下: 听力损害的鉴定依据:职业史:患者必须提供详细的职业史,包括工作环境、工作年限、噪音暴露情况等。临床症状:医生将检查患者的临床症状,如听力下降、耳鸣、听觉困难等。 听力检测:包括纯音听力测试和语音听力测试。纯音听力测试测量患者对不同频率的纯音的听觉敏感度。
最高法对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最高院关于 工伤 的司法解释是对审理 工伤保险 行政案件的规定,必须结合《 社会保险法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适用。
第一种情况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正在审理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第二种情况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没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一并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审查。
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工伤事故中针对因工外出的认定标准是,受到用人单位的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外出开会,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或者因为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从事跟工作相关的事项,其他因为工作需要外出活动期间遭受意外的,都属于工伤。
司法解释中的认定工伤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遭受伤害,但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能证明是非工作原因造成的。 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受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受到伤害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达到退休的年龄后发生工伤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而是侵权,但如果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工伤进行处理。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工作岗位,是指职工从事本职工作的岗位,也就是说,正在从事本职工作当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如果职工虽然在工作时间,却没有在本职工作的岗位上,离岗,串岗,等等,都不能认定视同工伤。
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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