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生产场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什么
1、油库工作人员在接收、储存和发放原油或原油产品过程中,最常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石油烃类、苯、硫化氢(H2S)、噪声、高温、低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严重时可致急性中毒、缺氧、窒息等。
2、采油作业人员在开采硫含量高于2%的高含硫石油时,如不重视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往往会发生硫化氢眼炎,甚至角膜溃疡;在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时,可发生天然气窒息、急性烃类化合物和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严重者可造成死亡。
3、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行业,进行职业卫生评价,需要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很多。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电离辐射;化学因素:各种粉尘、毒物,特别是硫化氢是重点;生物因素:石油天然气开采在野外,很可能是自然疫源地,接触有害生物,这个必须考虑。此外,还有不良的气象条件也是需要识别的。
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硫化氢、噪声、电离辐射,以及开采时所使用到的各种助剂;不良的作业条件;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与之类似,但是略有区别。建议你自己先找有关文献看看。
5、油罐区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卸油过程中,由于卸油管连接不严密或爆管等,油品泄漏、溢出造成汽油柴油挥发,对操作人员产生危害。油罐的人孔操作井,由于人孔盖、进出口管道、阀门密封不严可能导致汽油柴油外溢、泄漏和挥发,造成职业危害。
6、油库加油站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汽油和噪声,其中加油站没有噪声污染。加油站主要需要预防的危害因素就是汽油,每年做好职业卫生体检,穿戴手套加油,不要直接接触汽油,尽量做到不要吸入油气进入体内都是防治汽油危害的办法。加油站现在都安装有油气回收系统,对汽油的挥发都是有抑制作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法规内容
1、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辩枝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规定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应急响应等关键环节。强调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其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卫生条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4、第十二条,工作场所应合理布局,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避免住人,配备有效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设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符合保护劳动者健康要求。第十三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检查。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应急响应等关键环节。这些措施旨在预防职业病、减少工作场所伤害、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要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新增加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明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工作场所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等。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4月27日以第47号令的形式公布的,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一些关键信息:目的与意义:该规定旨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确保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27日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了2009年7月1日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产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该符合下列条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企业发生职业病该如何处罚
1、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根据法律规定,向员工提供合理的赔偿及补偿。如企业未能履行以上义务,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工厂可能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生活补贴、康复费用以及因病造成的收入损失。此外,工厂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值得注意的是,职业病的认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病因与工作环境的关联。这通常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作环境监测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
4、企业员工职业病死亡,企业不会受处罚 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
5、法律分析发生事故或伤害,如果符合工伤的条件,可以申报工伤,至于对公司的影响,还是会有一些的,如果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话,公司应主动申报,安监部门可能会根据事故结果做出处理,确实属于安全责任生产的问题,有可能会罚款。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答案】:D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
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作用。对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对职业病产生误解和影响他们的健康。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该有
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他要求。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作业场所、作业时间等因素相适应;设置在作业场所的合适位置,避免对作业产生不利影响;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等。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工作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或地区颁布的职业卫生标准和法规,这些标准和法规详细规定[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施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工程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卫生保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工程控制措施是指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设备,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暴露。例如,采用封闭设备或局部排风系统来控制粉尘、毒气或噪声的排放,或者设置空调、通风系统以改善工作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什么
1、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有毒有害岗位的防护器材专用柜,如防毒面具、防护衣、胶鞋、长胶手套等,应有专人保管,车间内设的更衣室、更衣柜等设施应加以保护,制订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使用。公司应对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定期安排体检,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应给予治疗,对职业禁忌过敏人员调换工种。
3、加油站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5、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各项工作。
6、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7、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应每()申报一次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及时掌握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最新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时间如下:用人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法律主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应每年申报一次。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应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应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执行时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已经 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七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每一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每一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该职业危害申报周期为每年一次。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周期为每年一次。这是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对于职业危害的申报,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7、【答案】:A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职业危害申报。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监督检查职责的调整,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负责有关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化学物质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包括哪些
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 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 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 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 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其次,对于化学物质的危害,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替代有害化学物质、改革工艺、密闭与隔离操作、局部通风、自动化远距离操作等。此外,还需要定期清理作业场所、全面通风以降低有害物质浓度,并为接触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同时,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有害物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
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装置。 隔离操作。 采用工程防护措施控制其扩散。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遭受的各种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消除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微机控制,隔离操作,消除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作业。例如,在化工、制药、染料制造等行业,员工经常接触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等,这些物质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损伤,引发相应的职业病。治理这类作业的重点在于加强化学物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接触粉尘的作业。
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原则上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
在煤矿干活期间得了肺结核病矿上能赔钱吗
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2、能。可以申请申请鉴定职业病、单位会赔偿一部分钱。而且国家对肺结核实施免费治疗。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
3、从事煤矿下井工作可是我患了肺结核的话,应调离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4、尘肺病人如果享受到了以上待遇,单位无须对其进行其他的赔偿。
5、有政策性补贴。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尘肺病,是属于职业病范畴,但是必须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确定。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经过相应的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的,才能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属于政策性补贴。案例:煤矿工人郭顺林因为职业患上尘肺病。
在职业危害识别过程中,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化学品,中间产物和产品均需要进...
1、因为只需要对生产中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是工业生产企业的一项常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就是对检测或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然后做到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相关规定。
2、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是工业生产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开展这项工作的第一步。通常情况下,只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职业卫生监测,这是正确的做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中间产物、产品、机器设备的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污染性因素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均与生产过程有关。
4、工程分析涉及总平面布置、原辅材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交叉污染情况以及防护措施的落实。危害筛选依据有害因素的危害性、现场浓度、作业人员接触机会、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等进行。
5、收集资料主要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① 建设项目概况;② 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副产品情况;③ 生产工艺情况;④ 生产设备情况;⑤ 所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与毒性指标;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⑦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对于有害化学品,应向雇主提供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其中应列明其特性、供货人、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的基本资料。 2。 应由主管当局,或经主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根据国家或国际标准,制订关于编制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的标准。 3。
7、总结生产经验有助于辨识危险,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找出危险因素。2材料性质和生产条件分析法: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辨识的基础,危害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及爆炸特性等。生产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生产过程中材料的危险性加剧。
职业病如何赔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辞职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个月[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的本人工资[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八个月的本人工资。是否加补50%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否。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加补5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规定。
职业病哮喘患者被鉴定为1-4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分别为本人工资的27(24)个月、25(22)个月、23(20)个月和21(18)个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和75%。
职业病铅中毒患者赔偿标准:职业病铅中毒患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职业病患者可以享受以下赔偿:医疗费:包括治疗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2住院伙食补助费[strong]急性职业病场所[/strong];3康复费;4残疾用具费;5停工留薪期待遇;6生活护理补助费;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伤残津贴;9死亡补助金;10丧葬补助金;11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患职业病的首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根据以上赔偿项目要求相应的赔偿。
辅助器具费:对于因职业病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员工,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停工留薪: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级别的员工,在治疗期间可以停岗留薪,继续领取工资。护理费:对于需要护理的员工,可以申请护理费。以上是职业病患者的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工艺改进,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适当的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以减少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机会。
2、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个人防护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针对个人制定防护措施。
3、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4、建筑行业职业病防治措施: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5、加强职业卫生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对新工人进行就业前的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教育,使操作人员了解本工种、本岗位的具体有害因素的危险性,产生原因和地点,进入人体的途径和预防方法,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预防。
6、法律分析: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职业病危害职能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体,落实防治,综合管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人身保护,开展群众性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公司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7、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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