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规范》。2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有什么区别?
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预评价是在设计厂房时就要做的,相当于理论派。效果控制评价是在工厂投产11个月之后做的,主要是看预评价中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并针对现行状况提出新的整改意见,相当于理论结合实际。
控制效果评价则更侧重于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情况。根据工程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现场监测包括测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对接触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并评估控制效果。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预评价是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与评估,设计则是提出符合法规要求的防护设施方案。控制效果评价则是评估设施运行效果及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情况。这些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相关报告和设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交验收方案,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卫生专篇。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评估和预防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保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控制效果评价则是在工程竣工后,基于工程概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实际建设与运行情况展开。
控制效果评价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及对人体健康影响作出评价现状评价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灯进行综合的阶段性的分析评价。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重要环节。依据《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评价范围涵盖建设项目从实际建设到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评价还需涵盖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的重要环节。具体要点如下: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项目安全与健康 在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依据严格的标准,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展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氯和碱都被认为是职业危害物质,而生产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中间产物,它们同样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具体而言,这些物质可能对工人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来降低这些危害。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1、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的意义重大。首先,它确保了法律的遵守,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时必须考虑到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其次,通过专业的建议,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确保职业病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项目安全与健康 在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依据严格的标准,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展开,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5、一般或较重危害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组织评审和验收。严重危害项目:需邀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和验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整改与完善: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报告和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6、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7、控制效果评价并不复杂,只需找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卫生服务机构协助完成。这类机构会要求你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然后他们会进行现场考察,取样,并编制评价报告书。如果评价报告书通过了专家评审,评价工作就算完成了。
简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控制效果评价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生产试运行期间进行;而现状评价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至少3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每一年进行一次。联系是两者都是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及对人体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是针对新建项目而言的,现状评价是针对建成后项目实际生产经营而定的。 大海晚风10 | 发布于2012-11-30 举报| 评论 10 0 在所做的项目竣工验收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法主要有
主要包括收集材料、制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工程分析、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收集资料 应全面收集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等),还应熟悉、严格掌握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一般或较重危害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组织评审和验收。严重危害项目:需邀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审和验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整改与完善: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报告和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天津刘建一刘建一先生:关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浓度或强度)、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健康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价。
评价方法通常结合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以实现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分析。针对具体项目的特性,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估方法。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的意义重大。首先,它确保了法律的遵守,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时必须考虑到职业病危害的控制。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多久做一次,政府部门说3年做一次,有哪条法规依...
1、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了遵守前款规定外,还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项规定确保[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了用人单位能够定期检查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依据。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strong]职业病控制效果[/strong]了遵守相关条款外,还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得到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对于安全现状评价所依据的法规,答案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修订,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属于安全生产条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根据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整改方案。
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内容:江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包含建设项目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与运行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预期分析以及补充措施建议等。
控制效果评价在职业病防护中至关重要,它确保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通过专业评估,可以在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有什么不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全称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是指针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由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哪家企业好?
综上所述,上海尊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其专业资质、丰富经验和优质服务,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无论您是希望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还是寻求安全和职业卫生咨询服务,我们都能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简介:昆明嘉毅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职业健康监测、评价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简介: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提供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及相应培训的机构,成立于2010年,是安徽首批乙级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作业场所危害治理、安全防护用品、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污染检测等多种产品与技术服务。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的实施,能够促使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更加规范和科学。通过定期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可以发现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健康,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湖北森达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在个方面的区别?
1、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2、预评价是在设计厂房时就要做的,相当于理论派。效果控制评价是在工厂投产11个月之后做的,主要是看预评价中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并针对现行状况提出新的整改意见,相当于理论结合实际。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依据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符合情况。 2)类比法:通过与拟建项目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检测、统计数据等,类推拟建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情况。
4、控制效果评价则更侧重于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情况。根据工程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现场监测包括测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对接触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并评估控制效果。
5、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6、预评价与控制效果检测:适用于建设项目阶段,通过评估为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提供决策依据,确保新建或改造项目的安全性。定期检测:对工作场所的持续监控,以了解当前的健康风险状况,为职业病危害管理和防治提供实时依据。
7、预评价是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与评估,设计则是提出符合法规要求的防护设施方案。控制效果评价则是评估设施运行效果及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情况。这些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相关报告和设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交验收方案,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能否为一个评价中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没有提到要“能否为一个评价机构”的问题,可以由一个也可以由两个机构: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需由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全是两码事。新项目建成投产的时候,在试生产阶段要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这个时候是不能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已经建成投产的企业,要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这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控制效果评价肯定早就已经做完了。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一个是控制效果评价,一个是现状评价。职业病的危害是现状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现状———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发生率,职业病的原因,职业病当前的发病率,为什么导致职业病高发,医疗系统对于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的治疗优劣分析,职业病的预估,怎么预防职业病等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的内容的不同: 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时对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可以完成验收。 现状评价则是对建设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对其现状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在投产1年内才做。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针对的是项目,是建设项目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来做的,主要是看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只能做一次,就是试生产阶段做的这一次。做完了这个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全称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是指针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由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阶段的区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项目的拟建阶段,项目还属于规划阶段,并未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竣工验收阶段,就意味着控制效果评价需要在试运行阶段编制,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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