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1年了,未做签定,要是离职需要怎么办,能找公司赔偿吗?
可以找公司[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但是如果公司拒绝赔偿[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的就没有办法了,因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1年,超过1年就算你自己放弃了工伤赔偿要求。
法律分析:工伤工作几年后如果是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的,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没有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获得了伤残评级,在员工离职后会获得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十年后离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进行论证。如果工伤后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辞职则没有赔偿。
工伤后做完伤残鉴定后还没拿到赔偿钱可以辞职,是否离职并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是在职期间发生的,就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即使事后离职也不会影响工伤待遇的发放。如果单位因此不给发放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离职的员工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此,只要鉴定是工伤,即使辞职后也是可以申请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另外,如果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离职时,需考虑是否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取决于个人工资水平和湖南省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单位追讨双倍工资差额,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不影响工伤赔偿,如果原单位不配合,你可以自己联系劳动部门。如果[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在私人老板打工11年。生病了老板不要我了咋办?
1、在私人老板打工11年,因为生病被辞退,单位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首先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老板,索要赔偿。起诉有两点要注意,看从事的工作内容,若是保姆这种生活类或者消费类工作,则认定为雇佣关系,要通过民事诉讼走人身损害赔偿。
3、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法律分析:公司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1个月的工资。 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预支付1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和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没有缴纳保险,公司辞退导致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失业保险金。
5、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老板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赔偿就可以。
6、拖欠工资按法律规定老板必须支付。关于上班期间晕倒的劳务纠纷,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老板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年工作,13年做出来腰椎盘突出,现在16年工作中扭伤,能算工伤吗?_百度...
1、腰椎间盘突出不好认定为工伤,未纳入职业病目录也是因为这个病[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的发病机理比较复杂[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只能算是与工作相关[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的疾病。腰间盘突出要认定为工伤的,有无数成功认定的案例,也有无数认定失败的案例,关键是[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你怎么去准备。腰间盘突出的工伤认定,必须是一次性,一瞬间的事故伤害,日积月累的不算。
2、腰椎突出认定工伤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如果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此时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是应当及时的按照[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我国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鉴定的,只有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才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3、腰间盘突出的工伤认定,必须是一次性,一瞬间的事故伤害,日积月累的不算。必须有证人证明你你工作岗位受伤,证人证言必须附在工伤认定申请上。必须当即入院诊疗,必须在一周内拍CT或MRI片,必须在一月内,最好一周内作出腰间盘突出的诊断结论,否则你无法证明你的腰突与工伤关联。
4、工作中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腰间盘突出一般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规定中也没有说腰椎间盘突出认定工伤的规定。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扭伤了腰,造成了腰间盘突出,应当是工伤。但如果以前有腰间盘突出的,工作中旧伤复发,不属工伤,应当按医疗保险处理。
5、腰扭伤也可以算作工伤,但是必须是在工作的时造成的腰部扭伤。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 认定为工伤 。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6、扭伤腰部如果致腰椎突出,当时会疼痛异常,过后检查出来的,一般与工伤无关。如果认定工伤,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鉴定为工伤导致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了几次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与基本原则 本次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分类管理以及动态监管。这意味着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在于预防,同时结合治理和监管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修订后的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21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该修订版《职业病防治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涉及多人因苯中毒受害,21人因涉嫌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查处。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尘肺职业病事件:暴露出业主违法规定、地方领导官僚主义严重、职能部门失职等问题。甘肃古浪县尘肺病事件:大量工人患尘肺病,政府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报销病种并给予补助。
案例一: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 2002年初,河北省白沟镇的箱包厂暴露出严重的职业病隐患。25名工人因苯中毒,其中5人不幸去世。事件中,企业因生产条件简陋、缺乏防护设备和未告知职业病危害,使用高毒原料,最终导致悲剧。
近年来,我国已发生多起典型职业病事故,如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尘肺职业病事件、甘肃古浪县尘肺病事件、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正己烷中毒事件、广东省白云区、荔湾区二氯己烷中毒事件及深圳市某汽配厂白血病事件等。
亚洲第一的硅生产企业爆发出中国迄今最大的职业病事件,其背景是欠发达地区政府在经济发展冲动与环境健康代价之间的艰难选择镶嵌在苗岭山水之中的施秉县,距离省会贵阳230公里,是贵州省黔东南州15县之一。这里属低丘陵山区,矿产丰富。
【答案】:职业安全也称劳动安全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化学物中毒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职业伤害事故是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因果性、偶然性、突发性、再现性等特征,并有多因素性质。(一)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 1.了解不同行业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强度和分布特征。
事故案例21:某海轮一船员在操作砂轮磨光机时,因为没有带防护罩保护,结果砂轮破损的碎片飞出,打伤了船员的一只眼晶状体,经过医院治疗,最后船员受伤的眼睛没有保住,只好装了一只假眼。2船员防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通用措施。A~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防滑耐油工作鞋,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
国企入职11年,一直做的钣金喷漆有毒工种,现在单位裁员,如果检查出有...
1、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给与一定的劳动补偿,你可以去劳动局反应。
2、做工人好,因为在学校已经学到了很多专业的知识,并且就汽车美容装潢和钣金喷漆两项专业而言,在汽车保养与维修这个行业中并算不上是比较深和细的。
职业病有多少类多少种
1、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3、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5、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这类疾病主要与化学品使用和电焊作业有关。职业性耳鼻喉疾病主要包括噪声聋、铬鼻病3种,这些疾病多见于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8种,这些疾病与长期接触某些化学物质有关。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几大类多少种
根据华律网查询,我国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法定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我国将职业病分为两大类,其中第一类是法定职业病,也是国家保护的职业病。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10大类132种;原来的10大类115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已经作废五年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我一家单位工作十一年因得慢性病公司不要我上班了,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
1、但如果你还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让你上班,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即22个月的工资。
2、按此条之规定计算公司还应赔偿你11个半月的工资(工龄尾数不足半年)或12个月的工资(工龄尾数超过6个月)。
3、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金的,你上班十年至少给你11个月的工资补偿。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在煤矿干了11年得了职业病,单位能,辞退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患职业病而解除或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你因职业病被辞退,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维权。在此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取得相应的鉴定结论,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
2、如果经检查,你的身体确实不适宜干这份工作了,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如果身体没大问题,经治疗还可继续工作,而你选择退出,单位会不给你赔偿金。
3、申请职业病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须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如果患有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职业病,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自谋职业,续交养老保险,交够15年达到60周岁可以退休。
4、肯定得赔偿。职业病防治法跟劳动保护相关法规都有规定,煤矿跟职工解除合同前必须对职工进行体检,如果体检出职业病,比如矽肺,必须全额承担医疗费,不得解除关系。
5、确定为尘肺病,请医院做出诊断。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保险。另外煤矿老板给你们的保护设备有没有,保护设备能不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如未达到,导致工人尘肺病,应报告劳动监察部门及相关单位,并要求煤矿单位相应的民事赔偿。
哪些病能开长期病假条?
法律分析: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请长期病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在考虑开长期病假条时,选择合适的疾病描述非常重要。为了使病假条显得更为可信,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常见但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慢性胃炎、哮喘或糖尿病。这些疾病通常需要持续的医疗跟进,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察觉。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法中没有长病假的概念,也没有说6个月以上病假是长病假,只是规定了6个月以下的病假工资的支付和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支付的不同规定。
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等。根据查询百度律临信息显示,开长期病假条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条。
可以请长假的疾病 癌症患者。如确诊患有癌症,患者往往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休息。医生会根据病情开具相应的病假条。癌症的治疗过程可能包括手术、放疗、化疗等,这些都需长时间的恢复。即使治疗结束,患者的身体也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的恢复期。
职业病危害法什么时候实施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于2001年10月经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通过,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它确立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是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名词解释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2、【答案】:职业病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病是指人们通常认为的一切与职业病有关的疾病。狭义的职业病仅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定职业病,现已规定[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了职业中毒、尘肺等十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
3、职业病乃劳动者于职业环境中,因接触有害物质(如粉尘、放射性物质)所患之疾患。依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种类与目录由国家卫健委与人社部共同拟定、调整及发布;职业病的确诊则需经省市级以上卫健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
4、职业病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导致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影响劳动能力。氧需是劳动1分钟所需的氧量,主要取决于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功能。静力作业是通过肌肉等长性收缩来维持体位,使躯体和四肢关节保持不动的作业。氧债是需氧和实际供氧不足的量。
5、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慢性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有多少类多少种?
1、[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3、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4、法律分析[strong]11年职业病[/strong]: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6、职业病共分为十类,包含132种疾病。第一类是尘肺病,包括硅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放射病,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等。第三类是化学中毒,涵盖多种化学物质的中毒疾病,如铅中毒、汞中毒等。第四类是物理因素职业病,其中包括中暑、减压病等。第五类是传染病,如炭疽、森林脑炎等。
事业单位申请长期病假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事业单位,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事业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长期病休的,需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例如,癌症病人、尿毒症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严重职业病患者、严重放射性疾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六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事业单位职工长期病假条件是因患特殊疾病需要长期病休。事业单位职工长期病假条件包括患有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等)需要长期病休,无法正常上班。对于因公病休的职工,应发放全额工资。对于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应发放病假工资。根据职工实际工作年限的不同,病假工资的发放期限也有所区别。
第一条:建立、健全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根据《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小组)定期对长休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实事求是地安排职工休息、治疗、复工或适当调整工种。
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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