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35种职业病。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根据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的种类已调整至132种,其中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了18种疾病。这些疾病仍然被划分为10个类别。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为了具体界定和分类这些职业病,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该目录将职业病细分为十类,共计115种疾病。
根据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颁布,明确规定了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所引发的疾病。该法律框架下,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大类共计115种疾病。
职业病双重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四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员工在遭遇公司外部人员侵害致伤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并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向加害人提出索赔。无论是公司还是侵权者均须依据法律规定各负其责,不得因任何原因减损或减少对方应承担的赔付责任。
3、若伤残,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与残疾赔偿金;若不幸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侵权方应赔偿治疗及康复所需合理费用,收入损失,以及伤残与死亡的额外赔偿。
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造成工伤的可以获得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劳动者在遭遇交通事故的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且作为工伤事故的受伤职工和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双重角色时,可能享有双重赔偿。要实现这种赔偿,必须满足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并且事故性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6、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7、交通工伤双重赔偿范围如下: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何界定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的劳动者界定如下[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非所有工作相关的疾病都可以称为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在《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与职业活动有明确关联,并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疾病。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界定如下[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第一:国家没有标准的界定。第二:为了企业的安全起见和为了员工的健康,最好是做健康检查。第三:我们公司这类情况很多,我们全部都给员工做了体检的,体检报告是法定的证据,对企业是有帮助的。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关于职业病危害岗位现无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定义何为职业病。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
主体条件: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即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这明确了职业病认定的适用人群范围。职业相关性:所患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意味着该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关联,非职业活动期间产生的疾病不在此列。
什么是职业病?
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的预防都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
3、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指的是什么?职业病是一种由于长期接触特定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详细解释[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 定义与概述[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职业病是指在某种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该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从而导致的一系列健康问题。这些健康问题往往与特定的职业活动密切相关。
5、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是一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职业病,其代表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以云南省个旧市为例,这个被誉为“锡都”的地方,锡矿开采工人的职业病主要为“肺癌”。早在6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给个旧市锡业题字“抓好肺癌防治工作”,这一批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职业病防治的高度重视。
6、职业病是指因工作所接触的有害物质或劳动活动而引起的疾病。以下是关于职业病的详细解释:定义与特点 定义: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疾病类型,其发病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物质或劳动活动密切相关。特点:职业病的发病机制复杂,通常是由于长期接触有害物质、不良的工作方式或工作时间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7、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
劳动者如何判断自己患的是不是职业病?
可能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判定劳动者患的是不是职业病的四个必要条件如下:(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申请鉴定:劳动者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或常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的初步诊断。这是鉴定的第一步,也是确定是否患有职业病的基础。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机构会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的判断标准是患病主体必须是单位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患病的,职业病是因为日常接触粉尘或者具有一些放射性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在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当中。一般要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才能被确认为职业病,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可以到当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各国对于职业病的预防和诊断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需要长期说话,对声带有影响,他可以到当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从而确定自己是否患上职业病。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需要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提供相关的工作史、健康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职业病诊断机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告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职业病指的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预防均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振动、微波、放射线等,均可导致职业病。这些疾病通常被称作广义职业病。
职业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定义,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疾病。职业病的具体类型和清单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和更新。目前,中国的职业病分类包括10大类,涉及115种疾病。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导致的疾病。职业病的主要特点是患者多、危害大,广泛分布于各行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业流动性大,危害因素隐蔽,发病晚,危害容易被忽视。
说起职业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在百度百科的解释中,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接触了一些粉尘、放射等有害物质而产生的疾病,比如矿工得了尘肺,或者是车间工人因为长期处在噪音环境下而产生了耳鸣。
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作期间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如果符合在单位患职业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并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2、工人在工作时间生病,属于职业病的算工伤;非职业病,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被感染的(比如疫情期间的志愿者),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3、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业病确实被归类为工伤。这一认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健康的重视和保护。具体来说,《工伤保险条例》中详细列举了多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4、上班期间发生疾病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5、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6、职业病算工伤。以下是关于职业病算作工伤的详细解释:定义明确: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劳动者的职业活动密切相关,是由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导致的。
职业病指的是什么
1、法律分析: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2、总之,职业病是指一种由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写这个故事前,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但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指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4、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5、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预防均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振动、微波、放射线等,均可导致职业病。这些疾病通常被称作广义职业病。
6、职业病指的是什么?职业病是一种由于长期接触特定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详细解释: 定义与概述:职业病是指在某种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该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从而导致的一系列健康问题。这些健康问题往往与特定的职业活动密切相关。
7、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导致的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详细解释: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疾病,通常是由于劳动者长期暴露于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等导致的身体健康损害。
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1、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2、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3、法律分析: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等。比如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5、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如下: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的权利:劳动者有权知晓工作场所可能涉及的职业病危害物质和作业环境,并了解有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和防护措施。
6、在职业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卫生保护权利。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工作过程中保障身心健康是很重要的,特别是污染企业干活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
被认定为职业病的,还需要上班吗?
如果因患职业病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视其伤残等级判断其是否需要继续工作。但是无论其是否需要工作[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用人单位均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违法解除的[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书拿到[strong]职业病与劳动[/strong]了还在上班没有影响。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发生后,职工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非经医生评估确需停工留薪。对于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或工伤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通常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并应考虑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可以拒绝上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国家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这类疾病称为需赔偿的疾病。
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工伤期间,被认定为伤工期间,员工可以申请伤工津贴,并且不需要还班。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伤工期间,员工可以不用出勤上班,而是集中休养,以便更好地恢复身体健康。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A选项错误: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危害。C选项错误: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疾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选项 A 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选项C错误,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选项D错误,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