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几大类多少种
根据华律网查询,我国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并对外公布。
法定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我国将职业病分为两大类,其中第一类是法定职业病,也是国家保护的职业病。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10大类132种;原来的10大类115种的旧版职业病目录,已经作废五年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132种。
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总共有132种。这10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是一个分类,其中包含了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类别仍为10类。
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是
1、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1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和健康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健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践中,用人单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4、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者是什么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者是用人单位。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公司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和工会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对于项目建设,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
上岗前对有轻微职业病人员的录用让其写承诺书有用吗
1、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该员工用工前患有职业病的情况写入合同。但对你所说“在复查前一切问题自行承担”的约定要分具体情况。确定为职业病的,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报告,同时你单位不得安排该员工从事其患病所禁忌的工作。
2、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这个承诺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无效的,签了也白签。将来如果因病需要治疗,该享受的医疗保险、病假待遇等还是依法享受,单位无权剥夺;如果发生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 ,工伤认定和赔偿也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单位也无权剥夺。
3、身体有病上班写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单位要职工写保证书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推卸责任。
4、个人职业病承诺书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认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险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
5、员工入职承诺书5 入职时,我保证我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并经过了相关医院系统的检查。本人无职业病史,无职业病倾向,过去工作中无职业病潜伏情况。 本人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或经济纠纷等相关事宜,无竞业限制协议。
6、一旦经过核实,确定其属于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那么企业就不能录用该员工,如果不属于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或竞业限制义务已经结束,那么企业就可以放心录用该员工。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1、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规定的。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5、这个目录是在2024年12月16日由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其中包括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职业病有哪四种
法律主观:职业病包括十大类[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腿部静脉曲张 教师职业的辛苦在于长时间站立授课[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这容易导致静脉血向足部倒流,进而引发下肢静脉曲张,伴随着腿疼、抽筋等症状。建议教师在授课后适当进行腿部按摩,晚上用热水泡脚以缓解不适。脊椎及腰椎疾病 批改大量作业、准备课件和教案等工作使得教师容易患上脊椎病和腰椎病。
尘肺病 职业中毒性病症 职业噪声性病症,如听力下降等 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高温引发的中暑等。还有如某些行业长时间弯腰操作导致的肌肉劳损,长期接触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的辐射损伤等。化学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铅中毒等。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如森林砍伐业的黑热病等。
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病 工业环境中的长期吸入粉尘是尘肺病的主要原因。例如,矿工、建筑工人和纺织工人等长期接触各种粉尘,易患此病。尘肺病包括多种类型,如矽肺、石棉肺等。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由于工作中接触到有毒物质引起的。
国家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尘肺病类:在从事与粉尘相关的行业,如采矿、冶金、建筑等,工人长期吸入粉尘会导致肺部功能受损。例如:硅肺和石棉肺等。这些职业病的形成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粉尘微粒被吸入肺部,长期积累导致肺部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
下面是部分职业病的介绍: 颈椎病、腰椎病:长期处于静态、重复性工作岗位,如长时间在电脑前工作、长时间站立等,其中颈椎、腰椎作为人体重要的支撑部位,如果经常处于不自然的姿势,就会引起颈椎病、腰椎病等问题。 职业性皮肤病:如铬、镉等重金属过量接触导致皮肤病,如铬皮炎、牛皮癣等。
什么是职业病,有多少种?
1、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2、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特定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这些有害因素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的种类繁多,主要有以下几类: 尘肺:如硅肺、煤工尘肺等,因长期吸入含尘量高的空气引起。
3、法定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我国将职业病分为两大类,其中第一类是法定职业病,也是国家保护的职业病。
4、[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发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6、现在的法定职业病有十类,共132种。详细解释如下:职业病的分类 法定职业病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的。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类。
7、具体来说,尘肺病是职业病中最常见的一种,由于在长期接触粉尘后肺部发生病变所致。职业性皮肤病则是由于接触有毒或有害的化学物质、紫外线等环境因素引起的皮肤损伤和疾病。此外,还有一些职业病是由于长时间暴露在不良工作环境条件下,如高温、噪声、振动等,引起的身体健康损害。
国家规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共计什么章什么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共十四条,规定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涉及的职业病却是法定职业病,只有与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并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是法定职业病。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 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业病应按照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及目录》进行诊断:第三章 诊断第九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职业病的介绍 《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私了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工伤私了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与公司就工伤达成“私了”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循公平与合法性原则,确保协议内容合理。若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协议从一开始便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说,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又是真实的,在用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前提下,工伤私了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首先,根据现行法规,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就工伤赔偿进行磋商,然而该私下协议在医疗期内的法律效应尚未明确定义。若双方对此协议存疑,诉诸法律之时,法院需综合考量公平与意旨独立原则予以裁定。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及时上报,并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协议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劳动法》赋予了双方自行和解的权利,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即为有效。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的内容是,在公司给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情况下,职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如果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配偶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内容是: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另外,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主要讲的是关于生育保险的内容,主要包括生育保险享受的条件、生育保险待遇的橡木和支出渠道、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只有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才能享有生育保险所提供的福利。
生育保险内容:生育保险主要覆盖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这些费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怎么样的中暑能认定为职业病
1、高温可能导致的中暑被认定为职业病。高温作业的行业举例[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钻井、井下维修、井架安装。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矿干燥。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矿干燥。 建筑材料及其[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他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学矿干燥。
2、中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况如下:中暑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中暑要认定为工伤[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必须具有“职业性”。这意味着中暑不仅发生在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中[strong]职业病54条[/strong],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职业史:劳动者需有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业历史。气温气象条件:工作时需面临高温气象条件。
3、综上所述,中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为职业病,并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4、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条件: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且该中暑症状需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意义:一旦中暑被认定为职业病,劳动者即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5、中暑是因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或进行体力活动而导致体温调节功能紊乱的一种职业病。其特征包括高热、皮肤干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项规定,中暑被认定为工伤。尽管中暑本身未构成伤残等级,但如发展为热射病,可能会引起器官损伤,从而形成伤残等级。
6、法律分析:在工作时间工作中暑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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