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多少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1、一般为1年~2年,不得超过2年。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为1年~2年,不得超过2年,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第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 立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4、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在职期间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年。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5、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年。由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负责通知、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时限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由此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放射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6、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放射医师职业病体检结果不宜从事放射不合格该怎么办
放射科医师,如果体检不合格,不能继续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可以转其他科室,但是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对执业范围的规定。
按以下方式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病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需要再做相关检查,明确具体的原因,并要及时的配合医生做治疗。职业病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并规定了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频度,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等情形时的用人单位的安置、处理和报告等义务做出规定。
能。可根据具体损害程度申请职业病鉴定,获得相应赔偿,一般是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放射性职业病的诊断标准
1、放射性职业病的诊断标准 采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受照史和过量照射情况的资料。必须由病人所在单位和/或有关辐射防护部门[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提供下述有法人代表签章的资料和数据:职业受照史[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个人和/或场所剂量监测历史记录情况;受照射情况和受照时的个人和场所剂量监测结果。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种类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他放射性损伤。
3、应遵照循证医学的要求做好诊断与鉴别诊断。 2 2 危害因素判定原则 1 应有职业照射的受照史。 2 其累积受照剂量(含剂量率)达到各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中给出的剂量要求,特别是属于确定性效应的放射性疾病。
4、gbz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缩写。具体来说:全称:gbz的全称为GBZ2002,它代表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总称。目的:这些标准是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而制定的。
5、进行职业病诊断重要的前提条件是职业史。职业病判断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而制定的。
放射科医生易患哪些职业病
放射科医生易患的职业病:随着X线照射剂量的加大,血液、免疫系统及遗传细胞学将发生改变,同时会伴有乏力、头晕、睡眠障碍、记忆力下降等神经衰弱征候群出现。最严重是白血病等血液病,放射科医生的白血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其次是皮肤病、眼病如放射性白内障、骨癌以及各种疾病如肝病、性腺不育。
放射线相关疾病属于医生职业病,因为放射科医生的白血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其次是皮肤病、眼病如放射性白内障、骨癌以及各种疾病如肝病、性腺不育、肺简直纤维化。此外,因为X射线会破坏毛囊,还会导致头发过早变白,显得苍老、皮肤粗糙等。
最严重的并发症是白血病,放射科医生的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其次是皮肤病、眼病如放射性白内障、骨癌以及各种疾病如肝病、性腺不育。此外,X射线会破坏毛囊,导致头发过早变白,显得苍老、皮肤粗糙等。
医生职业病有哪些之下肢静脉曲张 静脉曲张,这种常见于重体力劳动者的疾病,也是手术医生护士的职业病。在手术室中,医生和护士常常要接台做几台手术,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医生职业病有哪些之放射线相关疾病 放射科医生的白血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
高辐射环境:例如核工业从业者、放射科医生等,长时间暴露在高辐射环境中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等。 长时间用眼:例如程序员、设计师、文案等,长时间面对电脑可能导致视力问题,如近视、老花等。
III级非医用放射装置使用单位职业病体检要求全单位人都要体检吗_百度知...
1、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并按照体检机构[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2、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3、晶状体检查。放射性白内障具有自己特殊的形态特点,需要与老年性白内障、并发性白内障、糖尿病等与全身代谢有关的白内障等相鉴别,因此最好到专业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机构来检查。该项目在上岗前、上岗后在职期间和离岗前均为必检项目。甲状腺检查。
4、是的。对于职业病的体检,国家卫生部在2014年制定[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对职业危害因素、健康检查的内容以及周期都进行了一个明确的指示,所以相关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范做好对其员工的职业病体检。
5、未有明确的次数规定,但规定应在上岗前、期间和离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6、放射工作人员离职后被要求支付体检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面对医院的不合理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沟通、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7、并且报告最后要给出职业禁忌说明或建议。指标结果诊断标准不同。相同的检验指标诊断规则不一样,职业病要结合具体接触的毒害物来诊断,而健康体检就简单的根据指标结果进行诊断。
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gbz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缩写。具体来说[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全称:gbz的全称为GBZ2002[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它代表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总称。目的:这些标准是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而制定的。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应依据其相应的诊断标准[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在没有相应的诊断标准时参考本标准。 3 3 因果关系判定原则 1 1 时序性原则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一定是发生在接触电离辐射之后[strong]职业病放射检查[/strong],并符合放射性疾病的生物学潜隐期的客观规律。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涵盖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等十种,按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进行诊断。职业中毒包括铅中毒、汞中毒、锰中毒等五十种,按照《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等进行诊断。
一)尘肺。具体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1电焊工尘肺;1铸工尘肺;1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骨质疏松等问题。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物质对甲状腺的影响,可能导致功能异常。 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线暴露可能影响性腺功能,导致生育问题等。 放射复合伤:即同时存在多种放射性损伤的情况。1 其他放射性损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放射线相关疾病属于医生职业病吗
静脉曲张,这种常见于重体力劳动者的疾病,也是手术医生护士的职业病。在手术室中,医生和护士常常要接台做几台手术,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医生职业病有哪些之放射线相关疾病 放射科医生的白血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
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李小青律师解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做鉴定,属于职业病的,就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常见分类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种类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放射科医生易患的职业病:随着X线照射剂量的加大,血液、免疫系统及遗传细胞学将发生改变,同时会伴有乏力、头晕、睡眠障碍、记忆力下降等神经衰弱征候群出现。最严重是白血病等血液病,放射科医生的白血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一倍。其次是皮肤病、眼病如放射性白内障、骨癌以及各种疾病如肝病、性腺不育。
未给放射工作人员岗前体检,某口腔门诊被罚53000元
1、某口腔门诊部因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和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被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3000元的行政处罚。
2、第一条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3、准备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到山西省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检查合格者,方能从事放射工作。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到山西省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医学检查。在本公司内调离放射工作岗位一年内,再参加一次体检。
4、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放射科的工作量为摄片检查39795人次.特殊检查369人次,ct检查7178人次,体检透视135574人次。比20xx年同期比较摄片,特检,ct检查,体检人次明显增长。增长率为83%,1064%,185%,94%。
5、下面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全年的总结:一是回顾20xx年取得的成绩;二是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计划20xx年我院工作的开展。 取得的主要成绩 过去的一年,全院门诊住院总数达150余人次,其中新农合住院人次达118人次。通过大家的努力,就诊患者在不断的增加、提高。 医护人员的医技能力不断改善、熟练。
您好,我想问下职业卫生检测和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检测有什么区别...
1、简单的说就是职业卫生检测的是除了放射以外的生产性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等项目。放射卫生则是只进行与放射防护有关的检测内容。
2、检测目的 评估职业病风险:通过检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评估工作人员暴露于这些因素下的职业病风险。合规性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总之,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和促进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科学的检测和评估,这些机构能够帮助识别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构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贡献力量。
4、第三,法律属性不同。职业病诊断是卫生行政机关针对专业医学问题委托法定机构进行的一种行政鉴定。而医学专家作出的临床疾病诊断,法律属性属于专家意见范畴,绝非行政鉴定。第四,承担机构与法律责任不同。职业病诊断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体检报告格式不同 职业病体检的报告格式需要体现职工的职业性质以及职业工作史、急慢性职业病史以及接触毒害物情况等,具体格式也和普通健康体检格式有所不同。并且报告最后要给出职业禁忌说明或建议。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哪个部门实施?
1、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第八十七条为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3、第八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4、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5、监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负责职业病报告管理与发布,推动科学研究。开展宣传教育和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活动。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是:起草相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规章,制定工程控制、防护设施等标准。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什么是内照射放射职业病
1、其次,职业性放射病是指在从事放射性工作时,因接触或吸收过量辐射而引发的疾病。主要分为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以及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中毒症状。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职业性放射病定义: 在职业活动中,由高辐射(外照射或内照射)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单纯的局限性放射损伤所致的疾病,例如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肤病等不伴有可诊断为放射病的全身改变者,不称为放射病。
3、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以下是职业病的主要种类: 尘肺:如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职业性放射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病,因接触放射性物质引发。 职业中毒:如铅中毒、汞中毒等,因接触有毒物质导致。 物理因素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等,因高温、压力等物理因素影响健康。
5、职业病具体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共计10类132种职业病。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职业病共分为十大类,包括:尘肺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病、职业性精神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传染病和其他。这些类别下还包括着数值众多的132种疾病。
3、构成职业病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必须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员工;患病必须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必须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中的病种。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不被认定为职业病。
4、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5、我国法律认定的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别,共计132种。以下为各类别的详细解释: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我国职业病中的常见类型。具体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共计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类:职业性放射病是由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疾病。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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