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什么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成年工。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关于职业病危害岗位现无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定义何为职业病。
3、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和女性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
4、未成年工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对职业病危害尤其敏感,容易受到伤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以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此外,用人单位还应该建立健全未成年工保护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和照顾,保障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7、【答案】: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员工查出职业病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员工查出职业病,公司应按以下步骤处理[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不得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的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检查出职业病公司要赔偿下列费用:员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双方解约后员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则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排除公司有可能承担风险的因素,确定你公司现在员工工作的岗位环境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员工在职期间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一旦员工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公司需首先进行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通常被视为工伤。若鉴定确认为职业病,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赔偿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昆山做职业病检查
1、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省级或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其职业史、健康检查结果及其他个人健康资料。员工离职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雇主需无偿提供并签字确认。职业病检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2、在采矿、冶金、建筑、棉纺、建材、装卸、宝石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众多行业中,粉尘无处不在,对工人的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尤为重要。体检项目主要包括普通体格检查,但重点应放在胸部X线照片检查、肺功能检测以及心电图检查上。这些检查能够帮助及早发现因长期接触粉尘可能引发的职业病。
3、需要到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去进行体检,并不是任何大医院都可以的。详细可以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或者直接电话咨询。第二章 诊断机构: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4、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昆山能做职业病检查的,指定单位是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昆山市同丰路458号 但是,你现在的症状,是自己其他身体原因引起的,还是工作环境造成的,需要医院的检查和鉴定,然后疾控中心才会给你做职业病检查,所以,你还是赶紧先去其他医院看看。
6、昆山市长海医院可以做职业病鉴定的,放心做。
劳动法规定哪些疾病不能上晚班
1、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具体列出哪些疾病患者不适合上夜班。然而,对于怀孕的女性职工,法律明确规定不应安排其上夜班。具体来说,患有感冒发烧、神经衰弱、心脏病、溃疡性疾病、焦虑症、心理疾病等疾病的患者,以及正常孕妇在怀孕七个月时,都不宜上夜班。
2、目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哪种疾病不能上晚班,但对于女职工处于怀孕期间的不应安排上夜班。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怀孕超过7个月的孕妇,单位安排上夜班是违法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诉讼维权。 根据《劳动法》,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的活动。
4、目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哪种疾病是不能够上晚班,但是对于处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不应安排上夜班。法律分析感冒发烧、神经衰弱、心脏病、溃疡性疾病,焦虑症、心理疾病的病人不宜上夜班;正常人孕妇怀孕7个月不能上夜班。
5、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有哪些病不能上夜班。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患有影响劳动能力的疾病的人、怀孕六个月以上的妇女、以及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危及生命健康的劳动者,均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劳动者即使患有上述疾病,也需医生诊断并开具医疗证明,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免于上夜班。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A选项错误: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危害。C选项错误: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C项错误,应为卫生行政部门;E选项错误: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疾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选项 A 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A单位职工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C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C劳动者1(B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因工伤无法继续任职也无法接受公司安排其他职位,公司开除他需要满足什么...
对于因工伤无法继续任职也无法接受公司安排其他职位,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其无法胜任原工作和新安排的工作,也应当积极伸出援手,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状态。如果公司执意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寻求经济救济和司法救济渠道,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在遭受职业伤害之后,劳动者如果出现下述情况之一,便将被解雇:犯有法定刑责并受到法律追究;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其他企业任职,给所服务的公司带来大幅度工作任务影响,或是用人单位提醒后仍屡教不改者;因严重渎职或滥用职权为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其他。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经济补偿,时间太久[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了。工作八年,公司辞退您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建议您是被辞退的,需要公司开离职证明明,上面写明原因是被公司辞退等理由,您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一直找到下份工作前,另一点,需要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您的情况,咨询一下如何做更有利,合法维护您的权益。
公司对[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你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你可以得到的就很多了。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你是94年进入公司的,现在08年,算14年,你能得到28个月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哪些人从事哪些工作
1、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孕期和哺乳期是女性身体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身体免疫力较弱,容易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影响。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以保护她们和胎儿的身体健康。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成年工。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关于职业病危害岗位现无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定义何为职业病。
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工作包括的范围有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
4、法律客观:劳动法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具体如下:由于女性的生理机能和身体结构都与男子不同,各种不良劳动条件及各种职业危害会对妇女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5、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不得安排女性从事危险、有害的工作。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尽早采取措施避免上述人员受到进一步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证据。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合的工作。职业禁忌是指某些疾病或生理状态不能从事某种工作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患有某项职业禁忌症,那么他们可能会因为接触特定的工作环境而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7、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和女性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谁从事职业危害的作业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成年工。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定期 )、(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关于职业病危害岗位现无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定义何为职业病。
3、【答案】: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6、未成年工 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020202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是否...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答案】[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关于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哪些人从事哪些工作的问题,下面由我为[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你详细解
4、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或者经济性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020202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6、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第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1、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障措施。一旦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康复和疗养条件。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确保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享有监督权,并负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制定或修改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时,应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不得安排[/strong]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如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防治计划,加强危害因素监测,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等。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诊断申请。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因为职业病单位不给调岗不安排工作起诉单位,还没判,单位开始找各种理由...
1、根据陈述你的职业病已经依法认定,因此不存在作假的问题。
2、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因为职业病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争议,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职业禁忌症就是还没有发展到职业病的程度,同理职业病当然也是需要调岗的。这个调岗工作是企业必须做的,而不是员工向企业提要求,如果企业不给员工换岗,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举报。向当地政府投诉、举报企业的不安全行为是我国安全生产法赋予每一个员工的权利。
4、工作态度与能力:如果员工的工作态度不佳或能力不足以胜任原岗位,用人单位有权进行岗位调整。 不同意调岗后果: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且拒绝执行,用人单位可能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法与员工解除合同。
5、法律主观 :员工因工作环境原因生病可以申请调岗。申请调岗可以,但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能力不适宜工作岗位或者身体不适应的可以申请用人单位予以调换岗位。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已咨询: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29号第21层1、2、3、4#
全部评论
山东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工作组莅临济南检查工作
陕西卫健委: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东莞市正式启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上海着力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
阜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业病防治 “十四五”规划编制
洪泽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洪泽区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沧州市卫健委对320家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免费“体检”
安徽省召开202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