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经费提取比例
1、至5%。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企业销售额[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的3至5%提取[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职业卫生这一行业[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目前在中国刚刚起步,是新世纪一个朝阳事业,职业卫生是保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
2、根据《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学院从每年的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中职按5%足额提取),专门用于校内学生资助,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参加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新生绿色通道”等。
3、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生,每年每位学生将获得3900元的公用经费。至于文化艺术类专业以及旅游服务类中的烹饪专业的学生,每年每位学生将获得4500元的公用经费。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与控告,拒绝不安全的作业。参与职业卫生民主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
5、文化艺术类专业以及旅游服务类中的烹饪专业:每年每位学生4500元。但需注意,对于非独立设置的体育、艺术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标准为3300元。此外: 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鼓励各市参照标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拨款。
职业健康有专项经费吗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的要求[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的专项经费。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用人单位需依照相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确保必要的专项经费。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费用,劳动者接受检查视同正常出勤。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若未建立或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或指使[strong]职业病专项经费计划[/strong]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文件、资料,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将受到警告,限期整改,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有权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负责接尘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3)劳资科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负责除尘、降尘等设备、仪器、材料的购置,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各种资用开支。(4)综合负责职业病检查和体检人员的确定,协调安排劳资等部门组织体检、复查及职工健康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求采纳。。
同时,安监总局49号令第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能源项目,如天然气管道和天然气储存设施农业、林业、水利、城市污水处理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职业教育和照顾孩子、健康、养老金和其他服务民生,冷链物流设施、热、天然气等市政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_百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是中央财政为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水平,促进国营企业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部门监察手段的专项拨款,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没有失效,但是第二条规定了范围“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是中央财政为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水平,促进国营工交企业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部门监察手段的专项拨款,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如果不是国营工交企业,建议仔细看看2012年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的管理,实现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开展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是劳动部劳动保护事业发展计划组成部分,是以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为主体的技术性项目计划。
年12月27日,卫生部和财政部发出《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制度做了适当的改进。1966年4月15日,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改进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对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也做了适当改进。 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经费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 管理职责(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审核、上报审批并督促检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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