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职业健康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并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关培训要进行考核,考试成绩归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危害有关法规、法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
2、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3、其主要职责是推动企业内部心理学知识的普及,通过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间接增强企业的整体凝聚力。心理健康专员参与员工招聘和甄选过程,运用心理评估工具,确保新进员工的心理适应性和团队协作能力,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此外,他们提供多元化的心理测量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 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 提供健康咨询与指导; 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 执行健康维护措施; 开展健康教育与推广; 研究和开发健康管理技术; 对健康管理技术的应用效果进行评估。
5、健康管理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是建立全面健康档案,确保个人资料完整,包括基本信息、体检记录、病史、负责医生与建档日期等。二是进行健康评估与风险评估。采用体检、心理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反映个人身体状况的信息,利用预测模型评估健康状况及发展倾向。三是制定健康干预计划。
6、在这些机构工作,健康管理师负责健康管理师的招生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可能涉及到培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推动健康管理知识的普及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7、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新入职或转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并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检查应被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的一部分。
简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的质量审核工作;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等。
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新入职或转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并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检查应被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的一部分。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责包括:在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合法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在发现疑似职业病时,必须履行告知和报告义务;及时报告检查结果信息;定期向卫生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包括外出检查的情况。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报告、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有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有参与本单位涉及职业病防治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投入等等。
主要职责: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全权负责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主要负责人:应接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了解自身在职业卫生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除接受上述培训外,还应深入学习职业卫生管理专业知识,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及应急救援等技能。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职能部门
1、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拥有一系列专业且全面的职能部门[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致力于保障化工行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首先[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突发化学品事故的快速响应与处理[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职业病科专门处理与化工行业相关的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工作,为职工的健康提供专业支持。
2、该机构的原主管单位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但在2006年4月,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整建制划归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成为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直属单位。
3、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4、原主管部门[strong]职业病科主任工作职责[/strong]: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2006年4月本院由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整建制划归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成为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直属单位之一,具备安全领域和职业卫生领域的服务资质、同时具备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检测、诊断、体检、救治、化学品信息咨询等全面综合服务能力。
5、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69号,休息。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属于疾病防治、疾病预防中心,具体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69号,交通便利,这里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放假休息,所以端午节是休息的。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成立于1969年5月,1970年6月正式对外服务,是一家二级专科医院。
6、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健康证查询不到,是检查不全,没按要求逐项检查,再详细检查下,有没有漏项的,再咨询一下上海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的医生,查不到个人健康证,是健康证信息没联网,检查合格才给健康证,不合格是不给健康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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