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服务基层、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有关精神,现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单批次申请建设项目中有其他类别的,一并由省级负责审查。由省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均由设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二、放射诊疗危害一般类建设项目的审查。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组织专家评审,由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对报告内容及结论真实性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技术支撑机构按《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见附件)的清单进行竣工验收,可不组织专家评审。
三、放射诊疗危害一般类设备的更换管理。在原机房更换危害类别为一般类的放射诊疗设备,新设备与原设备属同类别且主要技术参数不大于原设备的,可不再进行预评价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新设备安装后,根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检测报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登记手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docx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关于印发浔阳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职业卫生培训》的通知
职业卫生标准:国卫通〔2022〕3号
关于发布《现场消毒评价标准》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重庆卫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及职业病防治项目绩效评估方案(试行)》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