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月暨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卫生健康局,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各区总工会,各有关用人单位,各产业(集团)、有关直属单位工会:
为切实做好国家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作,扩大职业安全健康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技能,倡导健康工作方式,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广州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总工会从2022年4月25日-5月24日联合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暨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活动。现将《广州市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暨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总工会
2022年4月2日
(市卫健委联系人:范德群,联系电话:87604115;市总工会联系人:丁立宾,联系电话:83188078)
广州市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暨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技能,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广州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广州建设战略目标,把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健康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六个一” 加快推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广州建设。
二、活动主题
主题一:待定(等国家卫健委文件通知)
主题二: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5月24日,部分活动延续到年底。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和全总、省总工会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宣传活动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主要安排以下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公益视频宣传。
以地铁灯箱广告和站台站厅电视屏幕为载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在地铁灯箱广告公益位点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主题宣传海报,在全市主要地铁线网视频、公交车视频播放职业健康普法微电影和宣传动画视频。(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
2.开展职业健康网络主题宣传。
在市卫健委、市总工会“两微一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各类自媒体平台(抖音、快手等)以及传统宣传媒体(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发布系列宣传推送,营造网络宣传氛围。网络宣传包括制作并发布系列宣传文章,通过广州广播电视台、广州广播电台《健康羊城》栏目、《广州卫生健康报》等途径加强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卫健宣教中心)
3.启动“维护劳动权益,工会与您同行”普法集市活动。
采取“1+N”方式在海珠区人流密集区域设置1个主题宣传展厅作为主阵地,派出N支宣传队伍深入重点企业、社区,围绕涉及广大职工劳动权益和切身利益等重点焦点,结合《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等宣传内容,通过法律法规展示、维权案例展播、顾问现场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有点有面、以点带面的综合普法服务。(承办单位:海珠区总工会,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协办)
4.启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我委及委属单位“两微一站”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警示教育系列宣传。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统筹,每个区提供1-2个职业病防治典型行政执法案例的文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作1-2个警示教育宣传视频。(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卫生健康局)
5.推进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查。
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方案》安排,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各区总工会推进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总工会对各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二)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共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6.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承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7.继续开展知识竞答精准投放宣传。
开展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护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制作H5页面知识问答网页,通过微信朋友圈定向推送给我市主要工业园区劳动者进行精准投放,发动、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从而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8.举办广州市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鼓励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和劳动者踊跃创作贴近工作、易于传播的职业健康宣传作品,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能力,举办我市首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并设置图文类、视频类和网络账号类等三个类别,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和打分,评选出优胜个人及单位。(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健宣传教育中心)
9.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模范。
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一线劳动者,在全市各区用人单位中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模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重点宣传相关事迹,通过开展活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
(三)主动服务企业,提升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素养
10.开展职业健康线上讲座-《职业病防治法》20周年20讲。
以《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伤保险、工会监督、劳动保护等方面,邀请各行业各专业优秀师资录制讲课视频,在委公众号、市职防院订阅号、“广州工会”APP等平台播放,进一步普及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
11.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网络培训。
在“广州健康通”中链接网络培训小程序,针对我市已经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开展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年度职业健康网络培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确保我市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12.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班。
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建设,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脱产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履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安全生产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切实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承办单位: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
13.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
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面向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危害等用人单位的一线劳动者,讲解健康知识,宣传职业病防治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让更多的劳动者和企业关注职业健康,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活动时间覆盖全年。(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14.举办广州市职业健康论坛交流活动。
举办高水平职业健康专题学术论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职业健康管理),邀请国家、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介绍领域内最新研究成果与优秀管理经验,助力我市职业健康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15.开展高温季节送清凉活动。
7月—8月,对抗疫一线人员、重点项目建设工地、户外作业、高温作业人员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八大员”群体中符合高温慰问的对象开展送清凉活动,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作用,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和高温劳动防护措施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各单位、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职工安全健康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
(二)各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镇街在职工健康监管宣传中的作用,统筹做好专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宣传月总结、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宣传照片(每个区5-8张)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各区总工会于各单项活动结束后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
(三)4月22日前,请市职业病防治院将印制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市卫生监督所将制播的宣传动画视频派发给各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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