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豫卫职健函〔2022〕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全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效能,省卫生健康委建设了河南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目前省平台一期已建成,并于2022年3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现就平台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信息内容
省平台一期上线运行的“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监测信息系统”统一收集各地上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个案信息,各地不再通过国家“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报送。其他监测信息仍按国家疾控信息平台等要求上报。
二、数据上报方式
当前,省平台支持接口对接、批量上报、手工上报三种报告方式。随着系统应用深入,数据上报将逐步转为接口对接方式。
(一)接口对接。已建设有信息系统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依照省平台发布的数据交换技术文档(参见附件)具体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适配性改造,申请与省平台对接测试,通过测试后可进行正式数据对接。
(二)批量上报。已有信息系统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也可以采用批量XML格式文档上传方式,上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个案信息,但仍需对现有系统进行适配性改造,并于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从本机构信息系统生成XML格式文档,再登陆省平台进行批量上传。
(三)手工上报。暂时没有信息系统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量小的机构,近期仍可采用手工上报方式,统一登陆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网址:https://health.hnzfy.com/login),在线手工录入监测数据。
三、工作进度要求
各省辖市和县(区)疾控中心、职防院所要在2022年4月底前,登陆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申请注册本级管理账户,并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所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全部注册完成省平台报告账户。
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上报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在2022年7月底前,按照技术文档要求进行系统升级改造,积极与省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按时完成职业健康档案上报任务,做到及时、准确,保障河南省监测数据顺利上报至国家疾控平台。其他机构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与省平台数据接口对接。
通知下发后新申请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确定完成与省平台数据接口对接后,方可予以备案。
四、具体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省平台推广使用,加强工作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各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平台运行全覆盖。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做好省平台运行维护,及时完成更新升级,与国家疾控信息系统保持同步。各级疾控、职防院所作为省平台的本级业务管理机构,要做好平台运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账户管理、数据审核和统计分析工作。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各相关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本着“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做好系统使用管理和系统数据安全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五、其它几点事项
(一)技术培训。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负责省级培训方案制订与实施,具体措施由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另行通知。
(二)指定管理员。各省辖市职防院所、疾控中心和县(区)级疾控中心分别上报一名省平台本级管理工作联络人,负责工作沟通和联络以及报告本辖区管理工作等事宜。各地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报至邮箱:zfyxxzx906@163.com。
(三)安全管理。所有用于接入、数据上报登陆河南省质量控制平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适时进行操作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查杀。
联系人:李朋起 13837174686
技术联系人:胡文会 15226155072
附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据交换文档规范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据交换文档规范.pdf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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