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柳城卫健字(2022) 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企业: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二、活动主题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成果发布会、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有奖问答等方式,回顾总结《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我县职业健康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围绕贯彻实施《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一图读懂、视频讲解、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和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乡镇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建设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相结合,广泛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要围绕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线上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围绕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县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和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安排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今年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线上活动。充分发挥内部宣传平台与外部宣传媒体作用,在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电台、“健康柳州”两微一端、市总工会微信平台等,组织开展“2022年柳州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各类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劳动者登录“健康柳州”、“柳报维权哥”、“市总工会”参加“2022年柳州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奖问答”,全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组织企业劳动者参与答题。市卫生健康委还将通过“健康柳州”抖音号择优展播各县区上报的“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短视频,全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也要积极参与转发我县参赛的“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短视频。
(二)线下活动。各部门、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结合实际举办宣传周活动现场启动仪式,开展宣传、咨询、义诊、主题公益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增强全社会职业病防范意识;派出专家到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政策知识的培训宣讲,印发宣传折页、宣传板报等宣传资料。
(三)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劳动者、企业负责人和用人单位,开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增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平台,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推广一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贴近职工、贴近实际的传播作品。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统一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张红莲,联系电话:7615867,18078218928
邮箱:lcwj7610387@126.com
附件:1.柳城县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2022年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柳城卫健字〔2022〕37号 附件1-附件3.doc
【来源: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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