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国卫监督公卫二便函〔2020〕6号)和省、市卫健委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职业卫生差异化监管,科学、精准执法,推动职业卫生监督提质增效,经研究,自今年起在全区全面推广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创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模式,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不足问题,逐步形成用人单位负责、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做到科学、精准执法,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效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5月)
1.健全管理体系。各街道要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2.准确摸清底数。各街道根据区卫健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和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全面摸清辖区内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各用人单位)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各街道分管领导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学习《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2022版)》《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的方法、途径与时间,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督的内容与重点。(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4.全面组织申报。根据各街道提供的辖区内用人单位名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在系统内全面完成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涉及加油站、汽车维修、印刷、纺织加工、机械加工、建筑材料加工等各种经济类型。(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5.启动试点工作。召开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
1.用人单位分类分级。通过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依托职业健康综合监管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对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类别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对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自查。将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为 A、B、C 三个等级,A 级为优,B 级为良,C 级为差。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自查和评估资料确定职业卫生监管类别。用人单位因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人群大小、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当前职业卫生监管类别可能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进行自查和 风险评估并上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对其职业卫生监管类别及时确定和调整。各街道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用人单位)
2.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加油站、汽车维修、印刷、纺织加工、机械加工、建筑材料加工等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用以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3.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分 享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的作用,全面引领行业内、 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4.按照类别进行监督执法。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以“双随机、 一公开”为基本手段,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类别,每年对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分层抽样”随机抽查。原则上甲类用人单位抽查比例最高,丙类最低。具体抽查比例由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根据分层抽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甲类用人单位原则上以现场监督为主,乙类和丙类用人单位采用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被列入区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职业病危害重点治理对象的,根据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投诉举报案件按照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5.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区用人单位划为8 个网格,各街道职业健康管理负责人为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报区卫健局(发现违法行为也可以立即上报),按照上报情况,区卫健局对有违规情况的单位作出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卫健局、各用人单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区卫健局按照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报告》,报潍坊市卫生综合执法支队,并迎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估验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各用人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是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模式、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不足的创新突破性手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更是今年全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对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环节多,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参与配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附件2),认真做好本领域的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特别是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直接关系到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质量。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粉刷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各类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法律知识,营造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大大提高试点工作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非现场和差异化监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坚持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推送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名单,纳入诚信管理。将属地用人单位日常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对监管措施有力,职业健康状况持续向好的街道、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出现不良现象或者职业病的街道、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孙 涛 区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王 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胡朋朋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培权 区发改局局长
王营勃 区工信局局长
都松强 区科技局局长
高军同 区民政局局长
刘洪涛 区财政局局长
吴茵政 区人社局局长
钟召祥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传俭 区医保局局长
杜鸿强 奎文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韩兴忠 廿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大伟 大虞街道办事处主任
左文凯 梨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官志杰 潍州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杰 东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管晓华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琳 广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波 北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王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总工会:负责依法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 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 同,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对用人 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 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二、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开展救助 工作。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 险制度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 和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相 关劳动争议仲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四、区卫健局:承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职业健康监管平台的应用;负责并汇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调查;负责对各街道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情况。
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 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物资 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六、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负责辐射环境管理、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牵头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七、其它区直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好本部门管 理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保持和稳定基层职业健康监管网络,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及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和机构改革“人随职能走,保持原有工作模式不变”的精神,保持原有的职业健康管理职能。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管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结果告知公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使用;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报告、生产现场职业危害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下载:奎政办字[2022]25号关于印发《奎文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来源: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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