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厦门市“健康企业”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厦门2030”规划》,根据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爱卫办〔2021〕8号)、《转发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方案的通知》(厦爱卫办〔2021〕2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厦门市“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厦爱卫办〔202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把大健康理念融入企业管理运行全过程,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依据《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规范》《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附件1、2),面向全区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区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目标任务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2022年,在全区稳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推荐健康企业数量5-10家。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6月)。区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加健康企业建设活动。
(二)建设阶段(2022年6-7月)。区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方案部署要求,依据《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规范》《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活动。7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工作,自评分在800分以上的企业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福建省健康企业承诺书》《福建省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3、4)。
(三)评定阶段(2022年8月)。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福建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对健康企业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于8月底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申报材料上报市卫健委。经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评估后,评估分800分以上不足900分的,评为市级健康企业,评估分900分及以上的企业,由市卫健委向省卫健委申报省级健康企业。经省卫生健康官方网站适时公示评定的省、市两级健康企业名单后,给予相应企业颁授“省/市级健康企业”铭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区人社局按规定做好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海沧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区总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促进健康文化,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团区委、区妇联要维护好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宣教途径和手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及时总结和报道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典型案例,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不断增强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联系人:海沧区爱卫办 孙 越 电话:6806853
海沧区卫健局 罗飞扬 电话:6589386
海沧区工信局 陈 琳 电话:6806236
海沧区人社局 林卫娟 电话:6581815
海沧生态环境局 石庆京 电话:6376276
海沧区总工会 周健良 电话:6583386
共青团海沧区委 赵慧灵 电话:6582285
海沧区妇联 陈璐璐 电话:6583720
附件:
海沧区爱国卫生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局
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海沧区人力资源 海沧生态环境局 海沧区总工会
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海沧区委员会 海沧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23日
【来源: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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