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等17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和扬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扬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高邮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高邮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高邮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扬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职业健康是健康高邮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印发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行动方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建体系、摸底数、抓防控、强执法、防风险、保健康”的总体要求,职业病防治政策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全市未发生重大及有影响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职业健康形势平稳有序。
(1)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高邮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市政府办关于成立高邮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邮政办发〔2019〕145号),并将企业“大户”开发区、高新区、高邮镇列入成员名单,为推动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承上启下、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强化多方协同。经市政府同意并征求15个部门意见,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高邮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多方合力。全市共有2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个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全市13个镇。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全市13个乡镇。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健康队伍作出明确的定位,建立形成了以市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为管理纽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撑,市卫生监督所为督查机构,各乡镇(园区)社会事业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主体的四级从业人员队伍体系。
(2)职业病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危害项目申报。2020年,全市启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年”活动,先后印发了《高邮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书》《高邮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指引》等指导性文件,联合市监局建立了新办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制度。当年累计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初次申报1918条,完成率为117%。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专题印发《高邮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矿山、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并做好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治理总结,持续推进水泥行业包装、装车等重点环节治理改造。同年,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等10部门印发了《高邮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行业专项调查。2020年10月,专题印发《关于印发高邮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健康“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程技术、定期检测、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等综合治理措施。各类专项治理企业的申报率、健康检查率、定期检测率、培训率皆达90%以上。
(3)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一方面,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印发《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通知》,着力摸清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研究分析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基本实现全市13个乡镇全覆盖,完成调查企业1921家,占目标任务数的101%。另一方面,结合我市涉铅、冶金、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易引发铅中毒、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特点,市卫生健康委成立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排查我市历年来新增职业病人、有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以及有反复信访举报或者一次信访人数超过5人等重大风险隐患,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化解档案,针对每个风险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落实通风排毒等工程防护措施,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既有问题,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省级健康企业建设走在前列。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凝聚共识,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落实政府主导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打通健康企业建设的责任链;汇聚合力,变串联为并联,围绕体系布局、职责分工、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监督检查等方面精准发力,畅通健康企业建设的行政链;集聚载体,变单核为多核,推动主管部门“清单式”管理、疾控机构兜底检测、监督机构全程指导、服务机构统一体检、医疗机构健康帮扶、属地学校心理援助,联通健康企业建设的服务链。截至目前,我市共创成省级健康企业15家,市级健康企业28家,创建数量、质量均居扬州乃至全省前列。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验被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刊发推广。
(5)职业健康宣传水平稳步提升。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契机,多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职业病防治知识“六进”,结合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市复审等各项工作,向企业行管人员、一线职工、广大市民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健康素养等内容,并针对企业近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解读。在国家、省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中,市疾控中心图文类和视频类职业健康传播作品榜上有名,其中宣传折页《职业性铅中毒的危害及预防》相继获得国家级优秀奖和省级特等奖,视频获得省级优秀作品奖。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共调查5人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1921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48612人。2016—2020年全市报告职业病分别为:2、1、2、0、1例。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流动性大、职业健康检查率不高、防护意识差,发生职业病风险较大。二是新的职业健康危害不容忽视。除传统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外,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业态的广泛应用,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了不良工效学等导致的肌肉骨骼劳损疾病和工作压力带来的神经衰弱、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生理心理疾病等,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问题。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存在不足。由于职业病防治职能多次调整,有关部门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存在定位不明确、职能不清晰、投入不到位等问题。现有公立机构技术支撑体系只能基本完成监测评估、调查指导任务,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能力弱化等问题,特别是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能力支撑十分薄弱。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薄弱,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长期超标,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五是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未有效整合职业病危害申报、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系统,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尚未和人社、民政、医保、发改、市场监管、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着眼职业全人群、工作全周期职业健康,既要做好法定职业病危害的防控,又要兼顾新型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强化预防、治疗和保障三个环节,压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高邮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形成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康复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及生物危害治理,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工,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强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突出前期预防控制,实施科学救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5%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90%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5%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90% |
-6 |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加强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粉尘、噪声、化学毒物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相关高风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按国家要求落实职业健康师制度,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型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的试点示范。
专栏1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
行动目标:在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推动各乡镇(园区)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专项技术援助示范建设活动。 3.探索试行小微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各地在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的有效做法,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总结推广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
(二)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加强职业病监测,优化监测范围,创新监测方式,提高监测绩效。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鉴定、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力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三)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依法监管能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探索建立镇级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队伍和协管员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岗前培训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以“ 双随机、一公开 ”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导规上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尘肺病人筛查等主动监测。推进重点职业性生物因素监测等,逐步将职业病病人死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推动开展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设健康企业,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水平
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高邮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健康城市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建设30家江苏省健康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设置“健康小屋”,提供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测量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健康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全市评选至少80名“职业健康达人”。
(六)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职业健康人才培养。职高等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探索培养“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合作项目开展。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在职业病监测、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质量管理、健康教育、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指令性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健全职业病康复体系,优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布局。强化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城乡和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现场急救等能力。
专栏2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遴选培养职业健康领域专家、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职业卫生+工程”及“职业卫生+职业医学”复合型人才、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救治康复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构建覆盖市、镇、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与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对接政府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专栏3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县、乡、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2依托国家、省信息平台,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执法等主要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3.依托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安装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建成全市职业健康在线监测系统。 预期产出: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和监测系统,形成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
(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点职业病、新发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突出职业性病损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技术研究。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建设一批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推动开展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防治试点示范,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加强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职业健康能力和水平。
专栏4职业健康科技创新 |
建设目标:加强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备研发、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等方面研究,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 建设内容: 1.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危害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技术与装备。 2.以尘毒危害和放射性危害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快速检测、在线监测等技术;开展重大职业病风险综合评估、预测预警和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 3.开展重点职业病救治、康复技术研究,研发职业病救治康复的新技术、新装备。 4.开展职业病危害损失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开展工作相关疾病的疾病负担评估研究。 预期产出: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救治康复技术装备,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治理水平。 |
(九)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进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园区)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纵横联系、信息共享。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评价等职责,对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病报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统筹,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基建项目建设。市教育局配合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专业建设,适时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基础教育。市科技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科技攻关。市工信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组织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市人社局负责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做好工伤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市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基础信息。市住建局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按照职责做好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协助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市市监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职业病病人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市总工会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高邮”和“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支撑规划实施
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本辖区、本单位预算中落实专项经费,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主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使用情况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大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分级培训和解读指导。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023年和2025年将分别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来源:高邮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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