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港北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港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港北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港北区卫生健康局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宣传部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港北区教育局
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港北区民政局
港北区财政局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北生态环境局 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港北区医疗保障局 港北区总工会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港北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广西卫生与健康“十四五”规划》《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贵港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职业病防治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广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强化行政监管,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升级加快,职业病发病源头控制能力不断加强;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职业病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强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和网络体系等正在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更加普及,全社会防治意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力度明显加强,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全区按要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成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尘肺病康复点。不断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初步建成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逐步完善“县-乡”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
——产业升级加快,职业病发病源头控制能力不断加强。我区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治理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不断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减少职业病危害,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2020年港北区新发尘肺病病例数为0,有序推进“健康企业”创建,进一步发挥优秀企业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职业病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截至2020年底,我区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了职业病病人负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不断规范,不断实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用人规范。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19年,我区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截至2020年底,我区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100%,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100%,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100%,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100%,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相关行业增强了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二)面临挑战与机遇。
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健康港北行动的全面实施,保障劳动者健康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我区卫生监管体系和资源配置欠合理,区职业卫生监管起步较晚,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发展和资源配置不平衡;二是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技术服务支撑相对薄弱,信息监测体系和网络不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我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传统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较多,传统职业病易发且危害突出,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也在不断带来新的挑战;四是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个人等职业病防治四方责任有待强化,特别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区以中小微型企业居多,部分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用工形式复杂多变,用人单位普遍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防护水平低,发生群发性职业健康损害隐患大;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随着2018年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不断贯彻落实,人民对健康福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为我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地位,夯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基础,强化职业病防治的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切实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实现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按照“持续管、系统抓”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健康港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科技创新,做好源头控制,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基础性科研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严重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改善劳动者工作场所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部门协同,综合施策。强化统筹协调,聚焦工作重点,注重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坚持在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以“属地监管”原则,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提升劳动者职业防护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方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合力。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管理、服务职能,推动职业病防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发展模式。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和公益组织参与健康服务事业,提升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和健康促进水平。
4.依法防治,严格执法。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落实防治职责,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
三、规划目标和重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成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持续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目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救助等相关信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卫生知识普及活动。
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2021-2025年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数进一步减少,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放射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完善县(区)和乡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网络,乡镇(街道)配备一定数量兼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合理布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级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病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建立适合我区特点、功能完善的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检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支撑体系,科学反映我区职业病危害变化趋势及职业病发病特点。探索传染病防治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与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传染病防治人员职业健康档案。逐步完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职业病监测报告体系得到完善。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体系、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及职业健康监护体系。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提高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覆盖率,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到2025年,建立由用人单位、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监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区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监测网络。
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对辖区企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开展工伤认定工作,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职业人群健康素养高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群体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重点职业病防治进一步加强。尘肺病、硒中毒等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起一套重点职业病的防治体系,降低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率。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一定标准,提高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表1港北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2)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3)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0% |
(4)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 | ≥85% |
(5) | 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1 |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四方责任,构建防治责任体系。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民生工程,制定区域内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等责任,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依法落实职业病患者的相关待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劳动者承担个人防护责任,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自觉、正确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放射工作人员还要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源头治理体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企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守职业健康红线,加强源头治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切实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保护行动,全方位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开展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矿山、有色金属、建材、木材、冶金、机械、化工、建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电离辐射危害专项治理,确保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全方位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用人单位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开展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电离辐射等危害为重点,积极配合市级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试行“一企一策”帮扶模式,探索“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监管模式,逐步改善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专栏1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
行动目标: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
行动内容:1.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配合市级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治理帮扶行动,探索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指导等帮扶模式。 |
预期产出: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职业病发病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
专栏2 听力保护行动 |
行动目标:开展听力保护行动,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提升企业噪声治理能力,保护劳动者听力健康。 |
行动内容:在制造、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噪声危害监测、工程治理、个体防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等全链条全方位的听力保护行动,逐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噪声危害数据库,探索噪声工作场所实施在线日常监测技术,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总结和推广不同行业听力保护先进经验和模式。 |
预期产出: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听力保护行动模式,遏制噪声聋高发态势。 |
(三)强化服务意识,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布局、规模和功能。推动职业卫生工作重心下沉,逐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凡有涉及职业病有毒有害因素企业的乡镇,积极推动落实“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区)”的政策。加大医务人员技能培训力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治技术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健全县(区)、乡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充实乡镇(街道)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构建职业卫生监管网格化体系。政府要把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配备纳入财政预算,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独立职业健康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设置职业卫生执法科室,并配备至少2名专职执法人员,按《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区疾控中心设置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开展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及放射卫生监测项目。
专栏3 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行动目标: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防治能力 |
行动内容:1.提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在职业健康检查、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的能力。 2.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 |
预期产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业病防治能力稳步提高。 |
(四)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法体系。区卫生健康局按照监管任务进行监管力量匹配,基本建成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按照国家、自治区及贵港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和统计要求,立足我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与统计现状,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定期申报、统计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完善职业病监测网络,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实现全覆盖,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预警,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经费,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结果与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制定规范的执法规程,提高监督效率,对新发职业病的企业实行监督执法全覆盖。
专栏4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
行动目标: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
行动内容:1.健全县(区)职业健康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县(区)、乡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2.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机制,补齐执法装备和执法工具的短板弱项,保障执法经费。 |
预期产出:基本建成县(区)职业健康行政管理体系和县(区)、乡镇(街道)监督执法体系,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车辆达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标准的要求,监督执法覆盖率明显提升。 |
(五)加强政策保障,完善救治救助体系。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病救治纳入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避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职业病返贫。按规定做好职业病康复点相应的保障工作,加强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用人单位要依法协助患者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并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职业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六)实施智慧监管,推动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级加大职业健康“互联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和报告管理网络,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病报告管理为基础,持续、系统、及时收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和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配合国家、自治区、市级建设职业病防治综合信息平台,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与统计的实时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等工作的高效、便捷、公开和透明。改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完善县(区)、乡镇(街道)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防治工作。
专栏5 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
建设目标:配合市级基本建成职业健康信息“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
建设内容: 1.建设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与自治区、贵港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使用范围覆盖全区。 2.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3.建成全区职业健康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础信息、职业健康管理信息、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信息的数据汇聚整合。 4.建成职业健康管理数据应用业务系统,开展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实现数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预警、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5.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监测、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存储和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保障职业健康信息安全。 |
预期产出:基本建成全区职业健康数据库,实现健康信息上下联通;基本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掌握全区职业健康信息数据,大数据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预警、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居民健康信息安全保障明显提升。 |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争取自治区、贵港市、区本级财政经费支持,推动职业病防治基础性研究,职业病监测预警、疾病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技术发展,逐步完善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体系建设。通过外出进修培训,不断提升我区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区疾控中心逐步具备能够独立开展部分监测任务的能力。
(八)夯实基础,巩固尘肺病重点防治工程。作为我区常见职业病,尘肺病成为民众生命健康的危害因素之一,要重视尘肺病的防治工作,把尘肺病作为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工程来抓。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区卫生健康局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匹配的原则,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基本建成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
(九)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文化,增强我区职业病防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健康促进试点,推动“健康企业”建设,营造有益于职业健康的环境。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巩固健康教育成果,更新健康促进手段,及时应对产业转型、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新问题。
专栏6 职业健康宣传示范引导活动 |
行动目标: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媒体、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和文化建设,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个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目的。 |
行动任务:1.健康企业建设活动。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公益宣传活动。3.研究建设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平台,组织学习重点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普读物,或制作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视频、公益宣传短片和知识普及读物。 |
预计产出:形成浓厚的职业病防治社会共治氛围,对职业健康的关注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明显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政府指标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现有工作体制机制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健康港北建设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同推进实施。在项目核准、资金保障等方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政策,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任务完成。切实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宣传教育以及职业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根据职业病防治形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投入力度,增加设备、信息化以及我区职业病防治网络化建设的经费投入。
(四)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职业病防治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预防和处理。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卫生与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在法律框架内按进度完成。
来源: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由职业病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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