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射洪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射洪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射洪市委宣传部
射洪市发展改革局 射洪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 射洪市民政局
射洪市财政局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 射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射洪市总工会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0日
射洪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遂宁市委、遂宁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遂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健康射洪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健康射洪行动实施方案》和《射洪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是健康射洪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全市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射洪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射洪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射洪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平安射洪建设不断深入,我市保障劳动者健康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广。全市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于非煤矿山、化工、冶金、建材、医药、电子制造业等30余个行业领域,导致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较多。全市近年来职业病统计报告发病水平虽然不高,但仍有新发病例报告。二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三是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职业健康责任体系需要进一步夯实,部分单位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一些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超标严重,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健康射洪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推进职业健康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和上下联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夯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提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与水平。强化和落实职业病治疗康复和救助保障政策措施,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和救治能力,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和保护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分类指导,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治理,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强化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加强信息联通共享,实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从“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向“以职业健康为中心”转变,健全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模式,完善治理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丰富治理方法,推动形成系统、整体、协同的治理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本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严格自律、机构技术支撑、职工广泛参与、社会监督支持”的职业健康治理体系,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企业建设成效明显,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稳步提升 |
(2) |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 ≥90% |
(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4) |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 ≥90% |
(5) |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 ≥85% |
(6) |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7) | 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
1.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部门协同,在行业规划和标准规范制定、产业政策调整、技术升级改造、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引导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鼓励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
2.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护劳动者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强化劳务工职业病危害控制。加强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高风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督促指导国有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3.提升用人单位管理能力。用人单位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配备具备一定专业水平、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园区、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所辖用人单位或下属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和指导。鼓励行业协会探索制定职业健康培训标准和条件,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鼓励探索多元化的帮扶模式,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4.强化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扩大主动监测范围,提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开展尘肺病筛查和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和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强化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的重点专项治理。
(二)严格监管执法
5.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平安射洪建设要求,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工时、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
7.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镇(街道)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监督执法能力。
(三)做好救治救助
8.着力提升救治康复能力。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基础数据库。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提升临床诊疗康复技术能力。
9.加强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加强尘肺病患者筛查,为现有尘肺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持续开展随访工作。加强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10.不断提升患者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各相关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规定做好相应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工作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机制,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
(四)推进健康促进
11.推动职业健康知识传播。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优势,开展职业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和知识库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职业健康科普平台和网络。
12.大力推动健康企业创建。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建设一批示范性健康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建强市级健康企业专家队伍。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成效与卫生单位创建评价加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五一”劳动奖项优选、监督频次减少等结合的激励机制。
13.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显著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争取实现各行业领域“行行有达人”。
(五)强化技术支撑
14.加强职业健康人才培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大职业健康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强市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队伍。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建设目标: 加快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 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能力。 预期产出: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 |
(六)提升管理效能
15.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整合职业健康相关各种系统和数据资源,充分运用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
16.实现职业健康信息共享联动。健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经济科技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
( 七)推进社会共治
17.促进职业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从职业健康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更加强调政府统筹的责任,更加突出依靠群众,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协同推进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引导相关协会、学会和有关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职业健康标准规范修订、科研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开展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等开展社会监督,曝光职业病危害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作用,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教育体育、经济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融合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推进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做好经费保障
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加强督查评估
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定本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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